真理
生命樹與善惡樹的異象(第一至二篇)

生命樹與善惡樹的異象(第一至二篇)
本書收錄李常受弟兄與同工們的交通,原刊於一九五八年『話語職事』,今彙集為單行本。本系列依據內容推斷,應係一九五八年,關於如何享受神的特別訓練之後,在台北同工聚會所釋放的談話記錄。
信息內容
第一篇信息向我們開啟『生命樹的異象控制全本聖經』,第二篇陳明『神要人直接接觸生命樹,享受祂作生命』。
真理要點
一、創世記頭兩章和啟示錄末兩章首尾一貫,神在宇宙中工作的計畫和完成,都包含在這四章聖經裏。創世記頭兩章只講四件事,就是生命、形像、權柄和新婦。這四件事中,生命是獨一的『因』,其他三者都是『果』。這將神的心意描繪出來,神要以食物的方式進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正如神把受造的亞當擺在生命樹跟前所表明的。人這樣與神調和,就會有以下結果:第一,人有神的形像,作神的表彰;第二,人要作神掌權的憑藉,能服神權柄,為神掌權;第三,人要成為神的新婦,而與神聯合。
二、到了創世記三章,神的對頭撒但進來,把罪帶到人裏面。於是從三章開始,有一個大的轉彎,轉出去了。在那條岔出去的線上,撒但進來,帶進罪惡,產生肉體和世界,至終的結局就是死。從創世記三章直到啟示錄二十章,都是關乎神和這五件事爭鬥的歷史。到聖經末了,神審判罪惡、肉體、世界和撒但,至終毀壞了死。這時,那條岔出去的線纔又轉回來,神的計畫終告完成。
三、啟示錄末兩章裏,有好些東西是創世記頭兩章沒有的。因為在創世記頭兩章,罪還沒有進來。神所造的人,並不需要贖罪稱義;因此那裏有創造的神,有與人發生關係的耶和華就彀了。然而,到啟示錄末兩章,我們不僅看見耶和華神,更看見神和羔羊(二一22~23,二二1,3)。創世記頭二章裏的神,還沒有成為肉體、釘死、復活,進到人裏面,把人帶到祂裏面;啟示錄末了二章,神已經過過程,解決一切消極的難處,並且復活,化身為靈,得以進到人裏面與人調和。
生命經歷
一、我們必須看見,生命樹足彀應付我們一切的需要;這是惟一的因。當這一個『因』在我們裏頭有了地位,我們定規是神的彰顯,有神的形像;我們也定規是神的憑藉,能為神掌權;並且我們定規是神的配偶,能與神聯合。這些都是自然而有的『結果』。
二、我們需要看見神已經解決人身上的難處,無須人自己去對付;這些都是創世記三章到啟示錄二十章裏的大彎。我們要看見,已經有一條捷徑擺在我們面前,這條捷徑就是主自己。主在約翰福音十四章說,『我就是道路』(6)。藉著成為肉體,主把祂自己帶到人裏頭,與人聯合,經過死,解決一切與祂相反的事物;然後從死裏復活,進到榮耀裏,又化身靈,進到人裏面。今天,人只要吸取祂,享受祂,就能經歷與主同死,也能經歷與主同活;這就是一條捷徑。
三、今天我們要看見,不需要轉彎,只需要作一個喫神、喝神、享受神作生命的人;這是一條筆直的路。我們不必想到罪惡的問題、世界的問題、肉體的問題,我們只要把神接受進來,這一位神裏面有相當的成分,在消極方面為我們解決一切難處,並在積極方面為我們成全神永遠的心意,就是使我們有神的形像,表彰祂;服神的權柄,為祂掌權;作神的配偶,與祂聯合。
問題研討
一、創世記頭兩章中那四件重要的事,將神的心意描繪出來?
二、我們對付罪惡、肉體、世界等難處的道路為何?
三、為解決難處並成全神心意,我們該作怎樣的人?
進入生命經歷第四層,達到長成的人以完成神的定旨(一)藉著第四層的生命經歷,長成的團體人得以完成神的定旨
聖經裏對於神和人的關係,有一個奧祕的思想(創一26,結一5,26,約壹三2下,啟四3上,二一11下)。人是神彰顯的憑藉,人是神行動的憑藉,人也是神行政的憑藉。在以西結書第一章,四活物有人的樣子,寶座上的神也有人的樣子,這事實指明神的中心思想和祂的安排都與人有關。關於四活物有人的樣子,以西結書一章有三件重要的事情。首先,神的榮耀顯在他們身上;若非他們有人的樣子,神的榮耀就無從彰顯。第二,這些活物是神行動的憑藉;神的行動在於他們。第三,這些活物是神行政的憑藉。今天,召會所要彰顯的基督,乃是在寶座上的那人(啟三21)。
以西結書一章二十六節與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之間有關聯,因為二者都說到神和人在形像和樣式上相像。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神按著祂的形像,照著祂的樣式造人。在以西結書一章二十六節,那位在寶座上的有人的樣子。這位坐在寶座上的,不僅是神也是人;祂是神而人者,是人而神者,這一位乃是神與人的調和。神藉著成為肉體成了人;祂以人的身分生活、受死、復活並升天;現今祂在寶座上仍然是人。神的心意是要在人身上作工,使人能在寶座上。神顧念人,祂要藉著人顯明祂自己,並藉著人掌權。神的目標是要把我們帶上寶座,使我們成為屬寶座的人。神要把我們帶上寶座,因為撒但背叛了神的寶座。神在宇宙中所面對的最大難處,乃是祂的寶座遭到背叛權勢的反對和攻擊;撒但背叛神的寶座,想要高舉自己的座位到諸天之上,因而侵犯了神的權柄。神需要得著一個長成的團體人,藉著這人神的權柄纔能行在地上,神的國度纔能臨到地上(啟十一15,十二5,10)。
神創造人的定旨是要得著一個團體人以彰顯祂並代表祂(創一26)。神創造人有神自己的形像以彰顯祂,並給人祂的管治權,以代表祂來對付祂的仇敵。為著完成祂的定旨,神渴望成為與人一樣,並藉著將祂自己在基督裏作到人裏面,使人成為與祂一樣(約壹三2下)。創世記一章神創造人,這是一幅圖畫,描繪出在神新造裏的新人;這就是說,舊造是新造的表號、豫表(弗二15,四24)。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乃是一個新人,以成就神永遠的定旨。最後,召會這一個新人乃是在神的心意中所要得著的團體人;這新人將完成彰顯神並對付神仇敵的雙重定旨。
主恢復的目標是要產生一個長成的團體人。主在祂的恢復裏從前作的和現在作的,就是要產生這團體的新人,有祂自己作生命和人位,來彰顯祂並代表祂。這一個新人要引進神的國,並將君王基督帶回到地上。如今正是神成全新人以實現祂定旨的時候;這新人要在地上完全出現。因為,世界局勢已經興起,為著團體新人這一個目標。今天各地的聖徒有可能在各種環境中成為這個團體人。當這一個新人長成並得成全,那就是主回來的時候,並且這團體人將是祂的新婦(啟十九7 )。
我們要達到長成的團體人以完成神的定旨,就必須進入生命經歷第四層;前三層是得救層、復興層及十字架層,第四層是屬靈爭戰層,這是屬靈生命最後並最高的一層,就是基督長成在我們裏面。照著以色列人出埃及、經曠野、進迦南的豫表,我們屬靈生命的前三層,都是過約但河以前的事。等到過了約但河,進到迦南地,那就是進到屬靈生命的第四層了;我們在迦南地要學習從事屬靈的爭戰。到了第三層的末了,我們有神的形像彰顯神,而在第四層,我們有神的權柄代表神。在第四層裏的生命經歷包括五項:第一,認識身體;第二,認識升天;第三,與基督一同掌權;第四,從事屬靈爭戰;第五,滿有基督的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