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國度子民的生活與法則(第一至二篇)

國度子民的生活與法則(第一至二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四月,在菲律賓碧瑤所釋放的信息集成;各篇原刊於一九五九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一篇信息論到『國度子民的性質』,第二篇則陳明『國度子民的影響』。
真理要點
一、主在馬太福音裏有三次最重要的教訓,即分三條線論到諸天之國的事。馬太福音五至七章,說到諸天之國的實際,又稱山上的教訓,是在山上講的。十三章說到諸天之國的外表,又稱海邊的比喻,是在海邊講的。二十四至二十五章說到諸天之國的實現,又稱作橄欖山的豫言,是在橄欖山上講的。主講這三個教訓的地點很有講究。諸天之國的實際與實現都是在山上所講,意即只有上山又到主跟前的人,纔能聽見,纔能有分。
二、論到國度子民的性質,包括九種有福的光景(太五1~12),重在說到諸天之國裏的人該有怎樣的特質。頭六項是說到國度子民裏面的光景,包括靈裏貧窮、哀慟、溫柔、飢渴慕義、憐憫人、清心。頭一個就題到靈,到第六個又明顯題到心,指明只有靈和心都正常的人,纔能與神發生正常的關係,得著神而活出神。後三項則是說到國度子民外面的生活,包括製造和平、為義受逼迫、為主受逼迫。國度子民的生活,一面是對人製造和平;另一面是接受人的對待,甚至願意受逼迫、被毀謗。這種生活完全是人接受天的管治,順服天的掌權所活出來的。因此,國度子民該是充滿神而接受天的管治,活出神的人,這樣的人,纔有真正的福樂。
三、主將國度子民比作地上的『鹽』和世上的『光』,啟示國度子民的影響,乃是針對世界的光景(太五13~16)。現今世界的光景雖然複雜,但主要的成分只有兩種,一是腐化敗壞,一是黑暗。作為地上的鹽,信徒應有消除腐化並調味(製造和睦)的功用。作為世上的光,聖徒需要被神的靈充滿、浸透他們的魂,如此他們的生活行為就成為消除黑暗的光。
生命經歷
一、諸天之國的實際和實現,只有上山又到主跟前的人,纔能聽見。上山需要花力氣,到主跟前就是親近主;這指明只有今天出代價,又與主有交通的人,纔能認識諸天之國的實際,將來纔能進入諸天之國的實現。
二、諸天之國實際的生活,一點不是人工修行出來的,乃是神從裏面活出來的。一面我們需要靈裏貧窮。靈是專為著神的,所以靈裏貧窮必是追求神。另一面我們也要心清,心清潔要神,就看見神,得著神,充滿神。結果諸天之國子民所活出的,就是他靈所渴慕、心所追求的神。再者,這種生活完全是根據人讓天掌權而有的。當人逼迫他們時,他們不是因為沒有血氣、肉體,所以不抗拒,乃是因為天在他們身上管治、掌權,叫他們沒有辦法抗拒。
三、鹽從地土裏和海水裏產生出來,象徵國度子民原先也和世人一樣,都是被造屬乎天然的,也是墮落而敗壞的。然而,因著主的拯救,國度子民就脫離地,也脫離海。我們身上應該脫盡並除淨所有土和水的成分;這樣,我們才能顯出鹽的功用。在我們身上,邪惡和罪污固然不該有,但是人所稱許的良善,若是出於天然,也不該保留,因為那會頂替屬靈的實際,使我們無法活出國度子民的生活。
問題研討
一、我們如何認識並進入諸天之國的實際?
二、請簡述國度子民的性質。
三、國度子民對這世界的影響為何?
進入生命經歷第四層,達到長成的人以完成神的定旨(四)生命經歷第四層(三)在生命中作王
神創造人,有兩面的目的和心願。一面是要人有祂的形像,而彰顯祂自己;另一面就是要人為祂掌權,而對付祂的仇敵。只要有人肯為神活著,神就願意把權柄賜給他們,叫萬有都服在他們的掌管之下。從權柄這一面看,作王掌權乃是神救恩的最終目的,也是我們靈命經歷的登峰造極;一個基督徒若還沒有達到為神作王掌權的地步,就還不彀標準(羅五17)。
神完整的救恩由兩部分所組成(羅五10)。法理的部分是照著神的義,乃是神救恩的手續。生機的部分是藉著基督的生命,乃是神救恩的目的。神完整的救恩是要我們憑神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的恩賜,在生命中作王。在生命中作王是對神生機救恩完滿的經歷。
我們已蒙神聖、屬靈、屬天、作王並君尊的生命所重生。這生命使我們登寶座為王,管理一切。現今在這生命中,我們能作王掌權。羅馬書五章裏的在生命中作王,是六至十六章裏一切事的鑰匙。六至十六章所闡述的一切事,都不是我們努力的結果,而是我們接受洋溢之恩的結果。
按經歷說,在生命中作王的意思就是在神聖生命的管治之下。所有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恩賜的信徒,都需要操練在神聖生命中受約束和限制。作王就是勝過、征服、並管理撒但、世界、罪、肉體、自己、以及周圍一切的環境(羅八35,37)。在生命中作王乃是征服一切的不服。一個作王的靈是剛強的、活潑的、主動的、積極的,也是殷勤的。有這樣靈的人,不只守住等次的地位,服神的權柄,也是信心剛強,一直在升天的地位上,運用神的權柄。如此,他就能作王管治他的環境、工作、並召會中所有的聚會和事務。當我們在神聖生命的管治下,藉此在生命中作王,我們就蒙拯救脫離黑暗的權勢,活在神愛子的國裏,在愛的甜美中受管理和約束。在生命中作王就是使我們的心受主引導(帖後三5)。我們要在生命中作王,就需要接受洋溢之恩(羅五17,21)。我們可以在苦難試煉之中,經歷主作我們增多且全豐全足的恩典(林後十二9)。我們需要在主恩典的能力裏為主勞苦,並作神諸般恩典的好管家(彼前四10)。我們靠著恩典的能力、力量及生命,就能與神並與彼此是對的;恩典產生義。我們既在生命中作王,和神一樣,就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
在生命中作王的目標,是活在神聖生命的管治之下,以達到真實並實際的身體生活。要看見身體生活得建造,成為實行上的實際,我們就必須在生命中作王,也就是在神聖生命的管治之下。羅馬書十二至十三章中活出身體生活的每一項,都需要我們受神聖生命的管治。我們惟有藉著在生命中作王,纔能為著身體的生活,活出最高美德的生活。我們必須在生命中作王,使我們能照著神的接納來接納信徒;也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我們一樣,而過正當的召會生活。
在生命中作王乃是『以至於永遠的生命』(羅五21,直譯)。『以至於』,說到目的地,意思也是『成為』。永遠的生命至終要成為新耶路撒冷。『湧入永遠的生命』意思乃是『歸入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是神聖生命的總和,也就是神生命的總和;我們在生命中作王的結果和終極完成,該是神永遠經綸獨一無二且終極無比的目標─新耶路撒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