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不住的禱告與活在靈中(第一至二篇)

不住的禱告與活在靈中(第一至二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1979年十月,在台北與香港所釋放的信息集成;各篇原刊於1980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一篇說到『圖樣與實際』,第二篇說到『畫老虎』與『活老虎』。聖經裏所畫的圖樣,有了靈就有實際,就有生命;沒有靈就是字句,就是空洞、死的。舊約聖經是『畫老虎』;真老虎的實際乃在於靈。今天的問題只有一個,就是我們是否照著靈而行。我們必須是個照著靈而行的人。這是一切問題的答案。
真理要點
一、神在舊約是給人圖樣,因此舊約滿了豫表與豫像;而後到了新約,神便給人清楚的話語,對人明言的述說。然而,猶太人的領會跟不上,他們只有圖樣,沒有明言,只要舊約,不要新約;這成為他們極大的難處。任何事物,若是光有圖樣,沒有明言帶進實際,就是空洞的;無形中,空洞的圖樣就漸漸變成規條。
二、基督就是那靈(約十四17~18);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主這靈與我們的靈同在(提後四22);我們和祂一同釘死,一同埋葬,也一同復活,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羅六4)。這是我們的生活。至於我們的事奉,羅馬書七章六節說到我們是『在靈的新樣裏服事,不在字句的舊樣裏』。凡沒有靈的都是字句。靈是新人的,字句是舊人的;字句是模倣、照舊,靈是天天新。我們的生活應該是在生命的新樣中,我們的事奉應該在靈的新樣裏。
三、我們都該看見,若沒有靈,無論怎麼作,都是圖畫。有人去聚會,可能帶著問題要解決,但答案只有一個,就是靈。我們必須看見,聖經的最高點,就是二靈成為一靈(林前六17),就是三而一的神經過創造、話成肉體、三十三年半的為人生活、釘死十架、復活、升天又降下,成為那靈,進到我們裏面,與我們的靈聯為一靈。
生命經歷
一、中國人很講究涵養;我們在召會中聚會久了,也都有涵養。然而,涵養不是基督。基督是靈;若是我們有基督,與基督聯為一靈,並且活在那靈裏,就不需要涵養。我們的屬靈字典裏沒有涵養,換句話說,沒有自我修行。
二、今天我們該只管一件事,就是回到靈裏。無論甚麼事,完全不在於作對或作錯,乃在於我們自己是不是在靈裏,是不是每時每刻都在靈裏;這是今日惟一的測量。我們若不在靈裏,即使所作所為都是對的,都沒問題,一切還是等於零,還是空的;因為我們作的、活的,充其量不過是畫老虎給人看。
三、年輕人對年長的有兩種服從法:一種是表面的服從,一種是實際的服從。我們活基督,怎麼會不服從年長的?但我們若不活基督,即使不放縱肉體,又和印度教禁慾主義有甚麼分別?即使道德高尚,又和中國理學家王陽明的致良知有甚麼差別?主所要的,是從我們靈裏活基督。所以,我們若是真正活在那靈裏,一切問題就都解決了。
四、只有禱告能把我們維繫在靈中,因此新約告訴我們要不住的禱告(帖前五17)。我們一不禱告,就從靈裏出去。一從靈裏出去,無論操練甚麼,遵守甚麼,都是圖畫,都不是靈;必須從靈裏活出來的,纔是真的。在這個靈裏包羅萬有,在這個靈裏有真實的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基督徒的祕訣就在於靈。
問題研討
一、試說明『圖樣』如何成為『實際』。
二、甚麼是聖經的最高點?
三、我們如何能維繫在靈中?
為著基督身體之生命的經歷、長大與職事(四)藉著對付靈而在生命裏長大
我們若要在基督身體的建造上有用,就需要有正確的靈。在路加福音九章,雅各和約翰問主要不要他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那些撒瑪利亞村莊裏不接待主的人(54);但主責備他們說,『你們的靈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乃是要救人的性命』(55~56)。門徒的靈錯了,因為他們的存心是恨;但主的靈是要救人的性命,不是要滅人的性命。這說出,我們不只應該作對的事,也應該用對的方法,在對的靈裏,作對的事。
對付靈並不是對付靈的本身,乃是對付靈的經過。重生的靈在我們這人的最深處,是純潔無污的;但在靈的外圍,乃是魂和體;這魂和體已經攙進了撒但邪惡的成分,變為污穢、敗壞的。所以當靈經過這魂和體,往外出來的時候,也就沾染了其中的污穢、敗壞,因此顯在外面時,就帶著污穢、敗壞、不純、不正,以及各種不該有的光景。靈的性質如何,就看它所附於之東西的性質是如何;我們是怎樣的人,就使我們的靈生出怎樣的性質來。我們的靈出來,就代表我們這個人的味道、色彩;所以一個人的品質如何,他靈的品質也如何。因此,我們每有一個行動,或者要說一句話,不只要問對不對,好不好,還要追查裏面的存心清潔麼?動機單純麼?目的專為著神麼?我們必須查看,我們的行動背後有甚麼自私的用意麼?有我們自己的傾向麼?這樣的對付,就是對付靈。換句話說,我們不只要把肉體、己和天然都破碎了,讓靈能出來,還要進一步的,把一切不好的存心,不該有的用意,不單純的傾向,不正當的意志,有摻雜的情感等等,也都對付乾淨,然後靈纔不只能出來,並且出來了,還能是正直的、清潔的、純淨的。
對付靈具體的路,是定罪所有的摻雜,靠聖靈的能力除掉它們,以及主動的應用十字架來釘死我們的肉體、己、天然,以及存心、用意、目的、傾向、動機等等這些靈的經過(羅八13)。神安排我們周遭的一切環境、事情,就是為要對付、拆毀我們的己,叫我們靈的品質,藉著聖靈的管治,能彀美好、純淨。
論到我們要有正確的靈,聖經啟示:尋求的聖徒應該靈裏貧窮並清心(太五3,8)。靈裏貧窮乃是在我們的靈裏是倒空的,沒有甚麼豫先霸佔我們全人的最深處;清心是關乎動機,是目的專一,只有一個目標,要完成神的旨意榮耀神。
再者,我們必須有正直的靈(詩五一10下)。正直的靈就是靈不搖動、不搖擺,恆常站住,如同穩固、牢靠之物。我們對主的事和召會的事,也應當常常有樂意的靈(12)。我們在神的靈裏有喜樂,我們就會樂意作任何能討主喜悅的事。我們也該有憂傷的靈(詩五一17上)就是悔改的靈,對於任何罪惡都覺得非常憂傷;換句話說,憂傷的靈乃是真正悔改的靈。我們的靈在悔改時,就是破碎的、痛悔的、憂傷的。
我們還需要有溫柔安靜的靈。彼得前書三章四節說,我們心中隱藏的人是溫柔安靜的靈;加拉太書六章一節說,我們需要用溫柔的靈挽回墮落的弟兄。
我們若靈裏痛悔卑微,我們就靈裏憂傷,並且能享受神的同在;神也就與我們同在,甚至與我們同住(賽五七15,六六2)。神渴望得著的住處,乃是一班可以讓祂進入的人,就是一班有痛悔卑微之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