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十六至十八篇)

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十六至十八篇)
一九五四年十月起,李常受弟兄在臺北帶領生命訓練,其中一堂課係從全本聖經看生命的路線。前兩部分信息分別刊於『從神的創造看神的心願與目的』與『從人的墮落看神的救法』二書;本書各篇由該次查讀創世記第三部分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六至十八篇信息說到雅各的經歷,包括『蒙揀選與受對付』、『被破碎』,以及最終得『成熟』。
真理要點
一、雅各的經歷有四個重點:蒙揀選、受對付、被破碎和成熟。創世紀二十五章給我們看見,在雅各出生之先,神就揀選了他。可見這個揀選不在乎人的行為,只在乎呼召人的神;不在乎自己的掙扎,只在乎神的憐憫。然而,雅各還在母腹中,就已經開始受對付,一直到他晚年下埃及,能伸出手給人祝福時,這對付纔完全過去。雅各受對付的原因,是他那敗壞的天性:自私、詭詐、耍手腕,能爭、能幹。而神對付的方法,就是藉著聖靈的管治。神為他豫備這樣的哥哥、母親、母舅,和許多妻子兒女,這一切環境都是專要對付他這個人。
二、雅各雖然被神對付了二、三十年,但他這一個人仍然原封未動,因此還需要被破碎。在雅博渡口,當『只剩下雅各一人』時(創三二3~24),這隱含他一切辦法都用盡,神來和他摔跤。當神和雅各摔跤,直到黎明,還勝不過他,就將他的大腿窩摸了一把(25上),從此雅各就瘸了。自從雅各給神這樣一摸,他就破碎了,但這不過是個開始,他身上留了一個破碎的記號,證明他曾經給神對付過。
三、雅各身上成熟的表顯,在消極方面,我們看見他不放鬆自己,不為自己求甚麼,也沒有自己的活動。在積極方面:首先,雅各能為人祝福;雅各到埃及的頭一件事,就是給法老祝福。第二,他替神說豫言;雅各說話就是神的說話,他開口就是神的開口。創世記四十九章裏,雅各論到他十二個兒子的豫言,可說是包括全本聖經的豫言。第三,他扶著杖頭敬拜神;表徵雅各承認自己在世不過是客旅、是寄居的,他也承認自己這一生受過神的對付。第四,晚年的雅各是個溫柔的人;人碰著他時,就叫人裏面感覺滋潤、甘甜。第五,老年的雅各對神的應許滿有信心;他的心絲毫不留戀埃及,他的心完全在迦南。雖然他即將死在埃及,卻深信神必帶領他的後裔回到迦南,所以他囑咐約瑟必須把他葬在迦南。這說明雅各對神的應許滿有信心。
生命經歷
一、雅各這名字的意思就是抓奪者、抓腳跟者,當他還在母腹中時,他的哥哥先出來,他就抓住哥哥的腳跟。我們在本質和原則上都是雅各,都有抓的天性,神對我們的管治也和雅各一樣。我們身邊的每一個人,都是神安排的,為了專特的對付我們這個人。在我們所遇見一切人事物裏面,多少都有神的管治,神的對付。
二、晚年的雅各已經是以色列,就是神的君王。亞伯拉罕是偷偷摸摸的下埃及,並且在埃及撒謊,滿面蒙羞的回來。反之,雅各下埃及,能在埃及代表神。從表面看,埃及的權柄是在法老手中,實際上權柄是在雅各手中,因為雅各的兒子約瑟,代表神在埃及掌權。雅各彰顯神的形像,約瑟彰顯神的權柄,在此,神在人身上兩面的目的,便完全達到了,因為神得了一個人,一面彰顯神,一面又替神掌權。神在祂選民身上作工的目的就是要產生以色列。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今天仍然在我們身上作工。祂怎樣帶領亞伯拉罕,今天仍要帶領我們。祂怎樣眷顧以撒,也要同樣眷顧我們。祂怎樣對付雅各,今天還要照樣對付我們。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雅各蒙揀選、受對付和被破碎的經歷。
二、雅各成熟的表顯為何?
屬天的異象(六)奉獻的異象
利未記一章記載之燔祭乃是豫表基督(1~17),主要不是在於救贖人脫離罪,乃在於過一種完全且絕對為著神並滿足神的生活,並在於祂是使神子民能過這樣一種生活的生命。燔祭乃是神的食物,獻與耶和華為怡爽的香氣,使神可以享受並得著滿足,這祭每天早晚都要獻上。燔祭的公綿羊,表徵剛強的基督作我們的燔祭,使我們得以承擔新約的祭司職分;這供物,就是承接聖職所獻的羊,題醒我們這些事奉的人必須絕對為著神,而我們卻不是;因此,為著祭司的事奉,我們需要天天取用基督作我們的燔祭(六12)。
當祭司獻燔祭時,將手按在燔祭上。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乃是表徵我們與基督聯合,聯結;藉著按手在作我們供物的基督身上,我們就與祂聯結,祂與我們就成為一。在這樣的聯結裏,我們一切的軟弱、缺陷和過失,都由祂擔負,祂一切的美德都成為我們的。當我們藉著禱告按手在基督身上,那賜生命的靈,就是我們按手在祂身上的這位基督,就立刻在我們裏面行動並工作,而在我們裏面過一種生活,是重複基督在地上所過的生活,也就是燔祭的生活。我們需要天天取用基督作我們的燔祭,使我們可以在基督作燔祭的經歷上經歷祂;不是在外面效法基督,而是在日常生活中活祂。我們不斷的取用基督作我們的燔祭,基督之優美的外在彰顯就越成為我們的,使祂得著顯大(利七8),並且我們也越享受基督作我們覆罩的能力,以遮蓋、保護並保守我們(腓四13)。
利未記六章八到十三節關於燔祭的條例,說到燔祭壇上的火要一直燒著,『不可熄滅』。這種奉獻是『樓房上的』奉獻,就是與神永遠經綸這屬天異象『結婚』並因之癲狂的奉獻。一天過一天,在許多場合裏,我們需要將自己在基督裏獻給神作常獻的燔祭,而被神焚燒,使我們能焚燒別人。並且壇上的燔祭要燒成灰,燔祭的灰表徵基督被消減到無有。灰乃是神悅納燔祭作為脂油的標記,對神來說,這脂油乃是甜美、可喜悅的。當我們成了灰,我們就不再是天然的人,而是被釘死、了結、焚燒的人。我們需要被消減成灰,好成為新耶路撒冷,作神的彰顯。
我們也需要看見,神渴望祂所有的子民都是拿細耳人,就是那些將自己分別歸神的人;他們絕對、完全、徹底的為著神,不為著神以外的任何事物,他們愛神、尋求神、活神、並被神構成,好以神祝福人,使神得著彰顯(民六1~9,22~27)。按豫表,人類中間獨一的拿細耳人是主耶穌基督;拿細耳人豫表基督在祂的人性裏絕對為神活著,作為拿細耳人需要分別持續七天,表徵完全的期間,甚至一生之久。生來為祭司的人,是由神命定的;但人許願成為拿細耳人,卻是自己發起,將自己分別歸神的。神定旨的成就,需要人的合作來補足神的命定。惟有拿細耳人能將主耶穌帶回來;凡被神用來轉移時代的人,都必須是拿細耳人,就是自願奉獻的人,絕對且徹底的成為聖別歸給神。
得勝者活在拿細耳人的原則裏,向神有四重的自願奉獻:第一,他們勝過屬世的享受和享樂,藉著享受基督作新酒,成為使神和人喜樂的人;第二,他們勝過背叛,絕對服從主的主權和神所設立的一切代表權柄;第三,他們勝過死亡,運用靈禱告抵擋屬靈的死沉;第四,他們勝過天然的情感,以神為他們的愛。我們分別歸神,是為著我們蒙神祝福,好以神聖三一之神聖分賜裏的神祝福人,使祂永遠的經綸得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