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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至十二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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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至十二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篇『基督的啟示』,第十一篇是『認識內住的聖靈』,第十二篇則是『道理與啟示』。

真理要點

一、全本聖經從起頭到末了,都是基督的啟示。在神的計畫和定規裏最中心的事,就是神要在宇宙中高舉祂的兒子,將祂的兒子建立起來,並將祂的兒子建造到人裏面。基督的啟示包羅了一切的啟示。如果沒有看見基督這啟示,那就甚麼啟示也看不見。我們一旦看見基督,得著基督的啟示,就要看見宇宙的啟示、人的啟示、神救恩的啟示、基督徒生活的啟示、以及神在祂兒子身上工作的啟示。基督的啟示能解釋宇宙中一切事發生的原因;基督乃是一切問題的答案。我們若得著啟示,就會看見整本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都是說到基督,祂是聖經的中心,也是聖經的內容。

二、我們要認識內住的基督,就必須認識內住的聖靈。我們許多人也許早已聽過關於『聖靈的內住』的教訓。然而,聖靈在我們裏面,我們如何能知道呢?一面是聖經這樣說,但另一面,我們還必須有主觀的經歷。聖靈是活的,時常在我們裏面運行,所以我們裏面會有感覺。我們乃是根據這個感覺來認識聖靈。根據羅馬書八章,聖靈的感覺乃是生命、平安,不過這些是較淺顯、初步的感覺。還有更大、更高深的感覺,首先乃是天的感覺。當你有在靈裏真實的禱告,就會覺得天在你裏面,你會摸著天的感覺。其次是榮耀的感覺。弟兄姊妹若活在聖靈裏,自然就顯得光明正大、毫不畏縮,給人的感覺是尊貴、高尚的;那就是榮耀的光景。

三、許多人都讀過聖經,甚至也背聖經,但未必知道所讀之經節真正的涵義。這樣的人讀了神的話,得知聖經的道理,卻沒有啟示。因此不要以為明白道理,知道聖經就彀了。你若沒有光,就得不著神話語裏的實際。必須有一天聖靈來啟示,來光照,將道理變成啟示,信息和聖經的話纔會真正成為我們的拯救。所以,我們需要常常到主面前禱告、尋求,安靜等候,讓聖靈有機會光照並啟示。

生命經歷

一、如果我們問:宇宙的奧祕是甚麼?人生存的目的是甚麼?人一生忙忙碌碌、勞碌辛苦又是為了甚麼?許多人答不上來。如果我們問基督徒:神造你又拯救你的目的是甚麼?許多基督徒也答不上來。如果我們進一步的問神的兒女:神為甚麼一直牧養你、照管你、看顧你?神在你身上作工,目的是為什麼?恐怕神的兒女也少有知道的。他們不明白這些事,因為沒有啟示;需要神揭開幕幔,人纔能有所看見。

二、不少基督徒會背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如果沒有啟示,即使將這節背了千百遍,這句話對背的人來說一點用處都沒有,也不會和背的人產生任何關係。他在有難處發生時,仍習慣用自己的看法、努力、眼光、主張、手腕、知識、道理等來解決。直到主的話向這人發光、發亮,他裏面看見光,得著聖靈的啟示,該處經節纔會使他仆倒。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甚麼是『基督的啟示』。

二、我們如何能知道,聖靈在我們裏面呢?

三、試述『知道道理與得著啟示』的差別。

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七至九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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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七至九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七篇是『神人調和的二性品』。第八篇說到『供應基督的事奉』。第九篇論及『神調在人裏,人調在神裏』。

信息要點

一、神與人調和的第一步,乃是話成肉體。我們需要透徹看見,話成肉體不是只為了救贖,更是為了把神帶進人裏面。話成肉體是手續,目的乃是神與人聯合。神與人調和的第二步,乃是肉體成了靈。這是藉著基督的死與復活。話成肉體,是將神帶到人裏面;死而復活,是將人帶到神裏面。不僅基督經過話成肉體與死而復活的過程,我們基督徒也要經過話成肉體並死而復活的過程。我們得救後,都有基督生在我們裏面,這是將神帶進我們裏面的經歷。但我們還需要有死而復活,就是將我們帶進神裏面的經歷。

二、保羅說,神『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裏面,叫我把祂當作福音傳在外邦人中』(加一16)。他裏面先有了神兒子的啟示,然後纔能把祂當作福音傳給外邦人。以弗所書三章八節說到,保羅不是傳知識道理,乃是『將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當作福音傳給外邦人』。保羅也為加拉太的聖徒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他們裏面(四19)。神藉著使徒的事奉,將基督的豐富供應到人裏面。使徒的工作乃是將基督建造到人裏面。

三、基督在肉體時,是神在人裏活在地上;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乃是人活在神裏。在福音書中,是神在人裏面活著,然後在行傳和書信,有一人在天上、在神裏活著。基督復活後,神與人、人與神相調成為一。因著基督已經進到神裏面,所以祂也就進入天、榮耀和靈裏面。靈、榮耀、天與神是不能分的。當神在人裏面時,這三項與神相聯;當人進入神裏時,這三項仍然與神相聯。所以,基督同時也進入天、榮耀和靈裏。

生命經歷

一、我們如今得救了,神一進入我們裏面,天就進入我們裏面,我們就能經歷神與人、天與地合而為一。這絕非道理;這是內裏的感覺,是經歷的事。當一個基督徒與神交通,活在神的同在裏,裏面就感覺好像在天上。基督徒就像基督,裏面有神與人調和的故事。我們生活中的經歷,常能見證我們既有神性也有人性。外人或親友有時會覺得稀奇,為什麼有些事應該生氣,我們卻不生氣;有些事情他們不在意,我們卻過不去。這乃是基督徒所經歷,神人二性品的故事。

二、藉著神的光與神的手,我們對基督主觀的經歷就能被探測並挖掘出來。經歷屬靈的探測,就是經歷神的光叫我們知道裏面有基督這至寶。神何等願意光照我們,但我們被天然蒙蔽,得不著神的光,因此要有神的手拆毀我們,叫我們不僅能知道,也能活出基督,將基督供應人。主專特為每個人量身訂作了環境。一個人從成為基督徒那天起,所有天然的修養都要逐漸經歷被拆毀;甚至有時神給人大的試煉,好能有厲害的拆毀。我們需要有這樣的經歷,事奉纔能有轉機。我們所作的纔是供應基督的事奉。

三、基督經過死而復活,進入天、榮耀和靈裏。我們可以隨時轉向祂。祂是靈,無所不在,對我們何等便利。無線電波在空中傳輸,只要將收音機調準頻道就能接收。今天在聖靈裏的基督就像無線電波,我們轉向祂,就能接收祂。如今主乃是加強的與我們同在,無論那一種人,只要心向祂敞開,就能接受祂。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神與人調和的二個步驟。

二、請以使徒保羅的榜樣來說明供應基督的事奉。

三、試述福音書中耶穌生活行動所顯出的屬天、榮耀和屬靈。

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四至六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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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四至六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四篇揭示『需要倒空讓基督充滿』,第五篇『神在基督裏與人調和』,第六篇『勿以別的頂替基督』。


真理要點

一、大數的掃羅在遇見主之前,按律法的義,他是無可指摘的。他也為傳統的信仰熱心。然而,這樣的好人乃是一個敵擋神的人。他是神揀選的器皿,因此神要除去他裏面那些霸佔的事物,包括:一,他的善行、義行、道德、出身、血統、及天然的長處;二,他的熱心;三,他事奉神的工作。但有一天,當掃羅正憑己意事奉時,主臨到他,他仆倒在主的面前。他外面的眼睛瞎了,裏面卻清楚神給他的啟示。保羅說,『只是從前我以為對我是贏得的,這些,我因基督都已經看作虧損。』(腓三7)『這些』包括保羅的出身、天然的長處、和熱心等等。他看見事奉神根本不能憑著天然的熱心或人的良善,乃是藉著神將基督一步一步的調到人裏面。這時,保羅認識到,守律法或熱心忙碌為神作工,都沒有價值。神的計畫,乃是要將基督調進人裏面,以基督作我們的榜樣和追求的目標。

二、在馬太福音十六章,主問門徒說,『人說人子是誰?』(13)『你們說我是誰?』(15)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16)主回答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不是血肉之人啟示了你,乃是我在諸天之上的父啟示了你。』(17)彼得雖得著這樣高的啟示,然而在十七章主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上了高山,在那裏變了形像。不久前纔得著啟示的彼得,竟說了糊塗話。他看見摩西、以利亞顯現,同主談話,就題議給他們三人各搭一座帳棚。這樣的題議,就是把主與摩西、以利亞擺在同等的地位上。彼得正說這話的時候,立刻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又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5)摩西和以利亞所代表的,乃是一切與舊約律法和申言者有關的事。然而律法和申言者不過是為基督作見證,不能與基督相題並論。神心頭所喜悅的,乃是祂的愛子基督。

生命經歷

一、福音的原則,就是神要拯救人脫離神之外的一切事物,好讓祂自己來充滿人。人是神的器皿,應當盛裝神,我們裏面若充滿神之外的許多東西,就無法被神充滿。就如一個小孩手中已經拿了很多玩具,就無法再拿糖果;他如果要拿糖果,就必須把手裏的玩具丟掉。聖經給我們看見,神要將祂自己放在基督裏,給人接受、享受並經歷,人裏面若滿了神以外的許多事物,就無法接觸、接受並享受神。人如果要接受神,被神充滿,就必須撇下一切,倒空神之外的一切事物,被神充滿。

二、彼得原是個漁夫,沒有受過甚麼教育;但是他卻真實的摸著屬天、榮耀的基督。他所傳講的,不是罪得赦免而已;他所傳講的,乃是死而復活、升天、在聖靈裏、並在榮耀裏的基督。彼得是一個倒空的人,所以他能單純、清楚的為主作見證。在彼得對眾人所講說的見證裏,沒有任何屬人的成分。他不僅是一個倒空的器皿,更是一個乾淨的器皿,裏面只有神,沒有任何遮蔽和攔阻。正是這樣一個單純、潔淨的器皿,纔能顯大基督。

問題研討

一、神要除去保羅裏面那三個霸佔的事物?保羅看見了神的計畫是甚麼?

二、請說明福音的原則是甚麼。

三、試述在彼得的事例中,為何不能將律法和申言者與神的愛子基督相題並論。

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一至三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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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一至三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一篇『神救恩的目的-基督生在我們裏面,並從我們活出』,第二篇是『認識自己』,第三篇則是『人天然的生命與基督的生命相對』。

真理要點

一、神救恩的目的,是要將祂自己調到我們裏面,並將我們模成基督的形像;而作基督徒的意義,是基督生在我們裏面,且從我們身上活出來。以弗所書一章五節說到,神豫定我們,使我們得兒子的名分,這是祂早在創世之前就豫定了。神的計畫和豫定是要在宇宙中得著許多模成基督形像的兒子(羅八29)。所以救恩的中心意義乃是基督生在人裏面,而作基督徒的意義乃是讓基督活在我們裏面、在我們裏面有地位,讓基督從我們活出來;這就是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二、一個基督徒要讓基督從他身上活出來,必須先有認識自己的經歷。一個基督徒如果從未在神的光中被光照、被摸過,以至於認識自己,他在屬靈上或事奉上就沒有多大用處。聽信息、讀書報,不過是在道理上認識自己;惟有聖靈在人裏面作工,叫人裏面的肉體、血氣、天然生命和己赤露敞開,人纔可能真正看見並認識自己。這是經歷在神的光中被暴露並被定罪,在神的光中倒下,感覺自己像被釘死一樣,不能再任意行動。就如保羅被大光照耀,而仆倒在地,這叫他停下自己所以為的事奉,並叫他認識死而復活的耶穌。只有倒下的人,纔能事奉主。

三、神的目的乃是要把我們建造到基督裏,並且把基督建造到我們裏面。人原初受造時,並沒有基督在人裏面,因此,人即使沒有犯罪,仍然需要神的救恩。起初在伊甸園裏,犯罪前的亞當尚且因著沒有基督而需要神的救恩,更何況墮落後被趕出伊甸園外的人呢?神將人安置在生命樹跟前(創二8~9)。這生命樹就是基督,因為基督就是生命(約十一25)。然而撒但打岔人,叫人離開生命,轉向善惡知識樹去注重善惡、知識。善和惡乃是源自同一棵樹,而這樹就是撒但的化身。

生命經歷

一、許多基督徒以為,要像基督徒,就必須整頓自己的言行舉止,改良自己的行事為人。例如一個人從前性子急,現在要開始放慢一點;從前說話大聲,現在要開始輕聲細語,於是他就整天留意自己的一舉一動,其實這只不過是一種表演。當住在我們裏面的基督,從我們身上活出來時,我們就是名副其實的基督徒。

二、人要有屬靈的轉機,不是靠好聽的道、興奮的聚會或別人的勸勉,乃要在主的光中倒下。你若在主的光中,當人來問你關於主的工作、召會的情形時,你會看到自己充滿血氣、肉體、怪僻、天然、眼光、主張、幹才,而不敢任意發表意見。這種經歷,是神特別的眷顧。神要使用人,要在人身上作工,只有一條路,就是要摸這個人裏面的情形。人要在消極一面認識自己,纔能在積極一面認識基督。

三、神的渴望乃是基督作生命調進我們裏面,並且要從我們裏面向外擴展。生命真正的長進是因為己被破碎,有基督調進來所成就,並不是變得圓滑而深諳人情世故。人的轉變可能來自被兒女磨,被同事碰,但這不一定是真被破碎,所以不一定有基督的成分調進來。真正的長進不是外面的改變,乃是裏面的變化,是天然的人被破碎,基督在裏面擴展,這纔是在得榮耀的過程中。

問題研討

一、試述神救恩的目的和作基督徒的意義。

二、請說明如何經歷『認識自己』。

三、請說明何為基督徒生命『真正的長進』。

從以弗所書看召會在聖靈裏的生活與職責 (第二十一至二十二篇 )

943-Book從以弗所書看召會在聖靈裏的生活與職責
(第二十一至二十二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三年十一至十二月,在臺北的訓練中帶領查讀以弗所書後半部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二十一篇論到『對付屬靈仇敵需要的爭戰』(三)和第二十二篇『結語』。

信息要點

一、在以弗所書第六章,關於屬靈爭戰的啟示有七個重點:第一,在主裏得著加力。第二,穿戴神全副的軍裝。我們從事屬靈爭戰所需的一切裝備,都是來自這位無所不能、無所不有的神。第三,認清屬靈爭戰的仇敵。第四,要站住。從事屬靈爭戰的人,乃是不退縮、不倒下、不躺著、也不坐下,就是堅定的站住。第五,認識神全副軍裝的六項內容。第六,認識戰場。第七,認識爭戰是團體的事,不是個人的事。

 

二、在神全副的軍裝六項之中,真理的腰帶使我們有力量,義的胸甲、信的盾牌、救恩的頭盔讓我們抵擋從撒但來的攻擊,和平福音的鞋使我們穩固的站住;神的話讓我們能攻擊仇敵。神全副的軍裝還有附加的一項,就是禱告。神軍裝的前六項都需要藉著禱告來實化,沒有禱告,這六項都不靈。禱告指明我們一無所能,必須是神進來。

 

三、在以弗所書的起頭,恩典與平安從神臨到人是沒有條件的。然而,在末了二十三節的祝福裏,平安與恩典之間,插進了愛同著信(這裏愛與信之間的連接詞是『同著』,表明這裏所著重的是愛)。不僅如此,二十四節說到這恩典乃是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主的人同在。這給我們看見,使徒在陳明關於召會高超的奧祕啟示後,裏面還有一個觀感:在以弗所的聖徒固然有主的恩典,但他們享受主的恩典可能會有問題,因此在末了用平安與恩典祝福他們時,還加上一個條件,就是愛。

生命經歷

一、屬靈爭戰的戰場是在諸天界。諸天界不僅是指諸天的地方,也包括屬天並屬靈的地位、範圍、光景、空氣和味道。我們乃是與基督一同坐在諸天界裏,甚麼時候我們一從這境地裏出來,屬靈的爭戰就停止了,我們也就從陣前敗退下來。因這緣故,有許多話我們不能說,有許多事我們不能作,有許多衣服我們不能穿,有許多的態度、舉止,甚至禮貌,我們都不能有;因為那會使我們失去屬天的味道。我們在生活上的每一面,都不能失去諸天界的地位和光景,這是從事屬靈的爭戰所不能忽略的大事。

 

二、我們必須藉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來應用神軍裝的各項。我們的禱告乃是證明我們憑自己不能,並承認我們沒有能力來從事屬靈的爭戰。在屬靈的爭戰上,必須神進來;只要神進來,一切都具備,一切都能作成。因此,我們必須有各樣的禱告和祈求。

 

三、以弗所書著重的不是恩典與信的關係,乃是恩典與愛的關係。這指明,我們要繼續從神得著恩典、享受恩典,就必須在不朽壞之中愛主(六24)。『不朽壞』指明不改變,更深的意義乃是指神聖永遠的性質;我們對主的愛必須是不改變的愛,必須是在神裏面來愛主,因為在自己裏面的愛是在朽壞中,在神裏面的愛纔是在不朽壞之中。因此,我們不該憑任何出於自己的事物-我們自己的熱心、興奮、情感、意志和力量-來愛主;這樣的愛是會改變的,且都是會朽壞的。我們必須憑神那永遠的生命,並在永遠的生命裏來愛主;這樣的愛是不會改變的。

 

問題研討

一、屬靈爭戰的戰場在那裏?我們在生活中該注意那些事情?

二、神全副軍裝有那六項?要如何實化並應用?

三、試說明在以弗所書末了結語的祝福中,恩典和愛的關係。

從以弗所書看召會在聖靈裏的生活與職責 (第十九至二十篇 )

942-Book從以弗所書看召會在聖靈裏的生活與職責
(第十九至二十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三年十一至十二月,在臺北的訓練中帶領查讀以弗所書後半部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九至二十篇信息,闡述以弗所書第六章十至二十節,論到『對付屬靈仇敵需要的爭戰』。


真理要點

一、以弗所書從一章一節到六章九節,論到神對召會之雙重目的的第一面;但保羅絕不能忘記神在召會身上的另一目的,就是對付神的仇敵。在六章十節之前保羅說了那麼多論到聖徒的生命與生活,乃是作為豫備;現在來到『末了的話』(六10上),說到聖徒屬靈的爭戰。我們要從事屬靈的爭戰,第一件事就是要『得著加力』(六10下)。要去打仗的人都必須得著加力。這得著加力不是在自己裏面,乃是在主裏,不是靠自己的力量,乃是靠主力量的權能。第二件事乃是『要穿戴神全副的軍裝』(六11上)。穿戴神全副的軍裝,也指明這裏所說的戰士是團體的,不是個人的。第三,『要站住』(六11中)。一個不能站住的人就不能爭戰。站住的目的是要『抵擋魔鬼的詭計』(六11下),『因我們並不是與血肉之人摔跤,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黑暗世界的、以及諸天界裏那邪惡的屬靈勢力摔跤』(六12) 。

 

二、在屬靈的爭戰上,最重要的就是站住。接下來十四節到十六節,說到神全副軍裝的頭四項-『用真理束你們的腰』(整個生活已讓神有地位),『穿上義的胸甲』(在一切事上沒有不義),『以和平福音的穩固根基,當作鞋穿在腳上』(接受十字架的對付),『拿起信的盾牌』(良心無虧),我們有了前述四項,就能站住;但還要再加上神軍裝的另兩項-『接受救恩的頭盔』(取用神的救恩),『那靈的劍』(接受神的話)。我們不僅接受救恩的頭盔作消極的抵擋,還要接受那靈的劍作積極的攻擊;那靈就是神的話。神全副軍裝的頭四項,乃在解釋、形容怎樣纔能站住;有了前述四項而站住後,還要加上神全副軍裝的後三項,是在站住之後應用的。

三、屬靈戰士所穿戴神全副的軍裝,末了一項是禱告;這是關於屬靈爭戰最終的一項。『還要藉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這乃是惟一、具決定性、不可或缺的憑藉。要使神軍裝的六項有力量,乃是靠著禱告;沒有禱告,這六項全使不上力。我們從事屬靈的爭戰,是為著對付神的仇敵,為著使神福音的奧祕能彀傳出去。神的仇敵被召會對付多少,神的福音就能從召會傳出去多少。在禱告這事上要盡力堅持,儆醒,為眾聖徒祈求,就是為全召會禱告,好叫神福音的奧祕能傳出去。

生命經歷

一、屬靈爭勝的祕訣,首先乃是要在主裏,靠著主復活升天的大能。我們要求主拯救我們脫離自己的眼光,不靠自己、不想自己、不看自己;並且應當花時間默想主,觀看主,與主交通,與主接觸,而在主裏,靠著祂復活升天的大能,得著加力。這樣,我們纔能從事屬靈的爭戰。

二、屬靈的爭戰不是個人的事,乃是團體的事。要有屬靈爭戰的禱告,就不能只有一個人,乃要召集一班人,在身體的原則裏禱告,並且該有許多的禱告並各樣的禱告。

三、我們從事屬靈的爭戰,並不是與血肉之人摔跤,乃是為著對付神的仇敵。我們在跟隨主的路上、在事奉主的事上、在召會中、在家庭裏、在自己身上,常常有這種摔跤的經歷。

 問題研討

一、要從事屬靈的爭戰,需要那三件事?

二、神全副的軍裝有那七項?頭四項與後三項有何講究?

三、屬靈爭戰最終的一項為何?為什麼在屬靈爭戰中如此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