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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暑期品格園

讓我們一同關心召會下一代,重視孩子的品格教育。

 報告及代禱事項:

 請聖徒為萬人祈求禱告、代求並感謝。廣傳福音,使人人得著救恩。

  

 共同追求進度

 


特會報導

如何在神的行政中正確的照料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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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於九月三十日至十月二日在韓國釜山舉行,來自全球二十八國,一千五百多位弟兄齊聚一堂,進入主的說話。在十月三日則有國際相調大會,一萬多人與會,會場滿了神的榮耀!

此次訓練共有九篇信息,主要講到如何在神的行政中正確的照料召會。弟兄們指出,在神的行政中作正確的人,必須認識主恢復的本質並被其構成。九篇信息從三方面啟示,我們如何正確的在神的行政中照料召會。

前三篇是從神的行政來看長老的重要。弟兄們交通,神為了完成祂的定旨,就需要有行政及管理,而長老就是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基本因素。長老應該牧養並監督群羊,但不該作主,持守將君王職分和元首權柄保留給神自己的原則。長老的產生不是憑選立,乃是憑他們在生命上的所是、長大和成熟而定,好能生機的照料召會。

第四至六篇,從提前、提多及彼前等書信來看長老的資格、牧養及其賞賜。我們能達到長老資格的要求,在於我們渴慕並樂意藉許多禱告與祂合作,因此能經歷復活的基督在我們裏面供應一切要求。我們也需要認識在主的恢復裏,己或老舊、天然的所是都無地位;為著身體的建造,我們必須釘死、拒絕並否認己,連同意見、偏好和選擇。

第七至九篇說到,我們需要在生命上認識主的恢復,在我們的經歷上認識三一神,看見主的恢復不是任何一種運動、行動或作法。我們若實際的看見生命,就能蒙保守在主的恢復裏。另一面,我們也要在真理上認識主的恢復,藉著那靈的光照,使道理中的真理得以實化,而以真理的方式認識聖經。我們若認識三一神和聖經,有生命和真理,並且滿了光,我們纔真正在主的恢復裏。末了一篇主要說到我們需要對主恢復的異象有清楚並新鮮的看見:第一,主的恢復是恢復基督作我們的中心、實際、生命和一切;第二,主的恢復是恢復基督身體的一;第三,主的恢復是恢復基督身體所有肢體的功用。

願所有聖徒都豫備好,並受成全作得勝者,構成基督的新婦,引進我主和祂基督的國。

陳明召會真理,維護主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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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內政部研議『宗教團體法』多年,去年已在立法院一讀通過。該法所鋪設的科層管理架構,將有礙關於召會真理的實行。因此在身體的交通中,台北市召會舉行『宗教自由暨教義與國家法制之規範』論壇,希望藉法學的學術性論壇,使立法者正視此法之缺失,導正立法方向,維護主在地上的權益,守住召會的立場。  

藉著聖徒的禱告代求及弟兄們積極的豫備,這個由三位大法官擔任主持人,國內宗教憲法學者擔任引言人,召會弟兄們擔任與談人的論壇終於成形。

論壇於十月二十三日在台大法律學院的國際會議廳舉行。內政部民政司黃司長親自與會,弟兄姊妹也踴躍參加,現場座無虛席,盛況空前。

第一場主題為『宗教立法正當性之商榷』。按照聖經中所陳明關於召會之真理,針對該草案中強化宗教組織科層化題出質疑。組織科層化的強化,將會侵犯關於『召會』的信仰核心價值。銘傳大學法學院院長進一步說明屬地法律和屬天信仰的界線。

第二場主題為『行政管理與宗教信仰之分際』,探討憲法對宗教團體應有的保障,以及行政管理與宗教團體之間應有的分際。與會學者建議,新法部分條文內容似已逾越行政管理應有的中立分際,故不建議倉促制定宗教團體法,以避免行政管理的權力,有過度伸入宗教團體內部的機會。

第三場的主題為『宗教立法之基本原則』,主要論到在狹義的宗教自由與政教分離原則下,如何透過宗教立法,以落實宗教自由,使民間與政府單位有所遵循。第四場為綜合座談,係以逐章研討之方式,由與會者對該法案相關規定之妥適性題出見解。末了,由國內法界權威,前大法官王教授作結論,該法案仍需進一步研究討論,使宗教立法能更臻完善。

論壇在主的祝福中圓滿結束,內政部與會官員對論壇的論述層次之高,頗為肯定。我們的立場與主張,不僅表達得非常清楚,也取得法律學術界及主管機關的認可,彼此開啟友善的對話空間。願主祝福我們,使真理的實行毫無阻礙。(廖楊秀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