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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的事奉(第一至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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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的事奉(第一至二篇)

本書收錄了李常受弟兄所釋放,關於召會事奉的信息共九篇,各篇原刊於一九五一至一九五二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本書第一篇說到啟示的事奉。啟示的事奉,乃是人碰著神,蒙了神的光照,受了神的啟示,從神那裏得著靈裏的負擔,而有的事奉。這樣的事奉與天然的事奉完全不同。第二篇論到召會事奉的路,乃是全體事奉。召會的負責弟兄要把路找出來,按著聖徒各人在主面前的心願和情形,將人一個個帶進來,在各種事奉裏,各盡功用,顯出召會全體的事奉。

 

真理要點

一、啟示的事奉不是人起頭的,乃是神起頭的;不是出於人的,乃是出於神的;人只有遇著神,接觸了神,纔能有這種事奉。天然的事奉是出於人的;這種事奉,不必人遇著神,和神接觸,得著神的啟示;乃是人在神之外,就能有的一種事奉。

二、亞伯拉罕事奉神是出於啟示的事奉。他離開迦勒底的吾珥,出哈蘭,到迦南,在那裏支搭帳棚,築祭壇事奉神,都是因為榮耀的神向他顯現。他一切的舉動都是出於神的顯現和啟示,都受神的顯現和啟示支配。然而,羅得不同。他一切的舉動,不是受神啟示的支配,而是受亞伯拉罕行動的影響。因此,即使亞伯拉罕因著一時的軟弱下了埃及,還是能恢復他在神面前的事奉。但羅得的事奉因為沒有遇見神,沒有受神的啟示,所以經不起試驗,不能持久。他一進了所多瑪,就不能恢復他向著神的事奉。

三、召會的事奉乃是全體的。全體事奉,是所有不同的肢體都盡各式各樣的功用。該有人帶領信徒追求更深屬靈的長進,也該有人教導初信的人如何讀經、禱告、對付事情,以及如何受引導。該有人幫助人得救,也該有人帶領人事奉。該有人站講台作出口,也該有人專特禱告作供應。任何一項召會的事奉,都該有專一的人認真去作,並且帶著別人作。

 

生命經歷

一、要有啟示,就必須遇見神。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六節說,我們的心幾時轉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馬太福音五章八節說,清心的人必看見神。所以,完全的奉獻,徹底的對付,是必須的。凡不是單純為著神,出於神,因著碰著神而有的,都得對付,都得拒絕。我們必須在神之外沒有願望,與神之間沒有間隔,纔能面對面的看見神。當我們這樣與祂相交時,祂就很容易將祂的心願塗抹在我們裏面,叫我們有感覺,有負擔。這個感覺和負擔,就變作我們裏面的啟示。

二、在召會的事奉裏,我們該深深的感覺,有的事是某些弟兄們能作的,卻是我不能作的;有的事是我能作的,而弟兄們不能作的。這樣的感覺在我們的事奉裏應該非常的重。我們若是看見全體事奉的啟示,定規會有這樣的感覺。這會使我們在事奉上尋求別人的功用,也會增進自己在事奉上該盡的功用。

三、在實行方面,首先,負責弟兄該來在一起鄭重的禱告,然後費點心思,考量屬靈方面,和事務方面的每一件事,並把一切應作的事,詳細列表。其次,眾人必須共同研究,找出每一件事詳細的作法。第三,要照著事工的需要,配上應用的工具。第四,配上作事的人。最後,必須注意更深屬靈的長進。我們裏面的生命應該多過外面的活動,我們屬靈的實際應該高過熱心的興奮。

 

問題研討

一、何謂啟示的事奉?

二、試以亞伯拉罕和羅得的例子,解釋啟示的事奉和天然的事奉的不同。

三、我們若看見全體事奉的啟示,在召會的事奉裏就會有怎樣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