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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基本啟示(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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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基本啟示(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三冊

本書中的各章是採自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至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在德州歐文所釋放的信息,論到神話語中基本且基要的啟示集成。

信息內容

第四章為『信徒』,第五章為『召會』。

真理要點

一、我們信徒都是墮落亞當的後裔,我們都是墮落的。我們曾死在罪中,在神的定罪之下(弗二1,5,羅三19,五12,約三18)。當我們死在罪中的時候,神使我們轉變了。我們聽見了福音,相信了主耶穌基督,得著了永遠的生命。行傳十六章三十一節告訴我們,我們信靠主耶穌基督,便得救了。完全的救恩起初的階段有六方面:罪得赦免、污點洗清、在地位上分別歸神、稱義、和好、重生。我們相信主耶穌並呼求祂名的時候,就蒙了重生。也就是說,基督的靈進入我們的靈裏,點活了我們(約三6,弗二5)。重生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女(約一12~13,羅八16,)成為神家裏的親人(弗二19,)也使我們成為基督的肢體,就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五30,林前十二27),也是神的眾子。

二、召會是神終極的目標。神的目標不是僅僅要得著許多單個的信徒,乃是要得著一個團體的召會。這個召會就是神的彰顯。召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的身體是生機體,不是組織。例如,講臺是由幾塊木頭組織並裝配在一起所構成的。另一面,人的身體就不是組織的,乃是生機的,滿了生命。召會不僅是父神活的家,更是元首基督活的生機體。

三、全本以弗所書都是論到召會。召會乃是神的家或神家裏的親人(二19,)是基督的身體(一23,)也是彰顯基督和神的豐滿(23,三19)。照第三章來看,當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裏,使我們經歷祂那追測不盡的豐富時,召會就能成為這樣的彰顯,不僅是基督的彰顯,也是神的彰顯。我們這樣享受祂,就充滿基督一切的豐富,以致成為神的彰顯。

實行要點

一、三一神已經進入我們的靈裏居住(約四24,提後四22,羅八16)。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乃是在我們的靈裏。我們要享受這些豐富,必須呼求主耶穌的名(十12)。倘若我們要得著滋養,我們可以呼求:『哦,主耶穌!』我們在家裏或在工作中,都能呼求主的名。我們一呼求,就摸著那靈(林前十二3)。我們向祂說話,祂就在我們的靈裏回應我們。我們運用靈,就在我們的靈裏將祂實化。這樣,我們就能經歷這位又真、又活、又實際的神,祂如今就在我們的靈裏。

二、召會只該是生機的,是滿了基督生命的生機體。無論你作甚麼,都必須出自裏面的生命。你是活的,你有基督這三一神的具體化身活在你裏面。不要憑著自己行動,要憑著祂行動。有時候我定意去探望一位弟兄,卻受禁止不能去,因為我曉得基督不要我去探望那位弟兄。要去探望的不過是我,是天然的我,善良的我,懷著好意的我,完全是我自己,而不是基督。接著我會禱告,把我的地位,我的立場,和與這次探望有關的一切事都交給主,然後主開始與我同去。

三、今天召會應當是這樣的彰顯,就是出自豐富的享受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我們都需要為自己禱告,好像保羅在以弗所三章為我們禱告一樣。我們應當向父屈膝,求祂叫我們得以加強到裏面的人裏,使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裏,在我們裏面之人的每一通道、每一部分完全定居下來。然後我們就能享受祂的愛,就能摸著並擁有祂的量度。我們會被祂充滿,成為神的豐滿,神的彰顯。

問題研討

一、完全的救恩起初的階段有那六方面?重生使我們成為什麼?

二、我們該如何享受基督追測不盡的豐富?

三、召會該如何成為神的豐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