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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作同工與長老(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五冊第四段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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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作同工與長老(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五冊第四段第1-3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至三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國際同工長老特會中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至三章是『如何作同工與長老』(一、二、三)。

真理要點

一、我們必須在以下四個主要的點上,特殊的認識基督:第一,我們必須特殊的認識,基督是神而人者。第二,因著基督是神而人者,所以祂具有神人二性。第三,基督在祂的人性裏,藉著死完成了祂法理的救贖。基督乃是在祂的人性裏,藉著祂的死完成了救贖,基督必須受死,神法理的要求才能得著滿足(來九22)。第四,基督在祂的神性裏,在復活中正在作出祂生機的救恩。

二、基督豐滿的職事,有三個神聖奧祕的時期,共完成十件大事。第一個時期是祂成肉體的時期,完成了四件大事:第一,將無限的神帶到有限的人裏面;第二,將三一神與三部分人聯結並調和一起;第三藉著祂芬芳的美德,在祂的人性裏彰顯全備之神豐富的屬性;第四,完成祂包羅萬有之法理的救贖。第二個時期是祂總括的時期。基督在這時期中,作了三件大事。第一,生為神的長子;第二,成為賜生命的靈;第三,為著祂的身體重生信徒。在祂第三個時期,就是加強的時期中,要完成三件大事。第一,加強祂生機的救恩;第二,產生得勝者;第三,完成新耶路撒冷。

三、基督包羅萬有之法理的救贖有五方面。第一,了結一切舊造的東西。第二,救贖神所創造、卻墮落在罪中的一切東西(來二9,西一20)。第三,用祂神聖的元素創造(孕育)新人。第四,基督包羅萬有之法理的救贖,也從祂人性的體殼裏,將祂神聖的生命釋放出來。第五,基督包羅萬有之法理的救贖,也為祂生機的救恩立下根基,並且設定達成祂在總括時期中之職事的手續。

實行要點

一、關於基督身體的構成,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三節說,基督所有的信徒,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基督的一個身體。浸是我們進到這一位靈裏面,喝是把這一位靈接受到我們裏面來。中國長江下游一帶的人有個習慣,就是早晨起來到茶館喝茶,晚上到水池裏泡澡。泡個澡是『水包皮』,喝個飽是『皮包水』,結果裏外都是水。這是我們今天浸到靈裏,並喝這一位靈該有的光景。我們浸到基督這位賜生命的靈裏面,那是靈包我們。我們天天喝這位靈,就是我們包靈,結果我們裏外就都是靈。

二、我們要知道怎樣作長老,怎樣作同工,就必須認識基督,照著祂在祂三個時期中所完成的一切,就是祂豐滿的職事,來經歷祂、享受祂、贏得祂。活力排的活力在那裏?活力排的活力就在於這些對基督的認識、享受和經歷。我們一定要能把基督在祂三個時期中所作的那些要點,都說得出來,說得透徹。我們若能用半年的時間,把對基督特殊認識的那四點,特別是後兩點,講得透徹,我相信復興就要臨到你們所在地的召會,我們都要竭力的進入對基督這樣特殊的認識。

三、要成為得勝者,我們應當以神永遠經綸的目標,就是新耶路撒冷,為獨一無二且終極無比的目標。要怎麼作呢?乃是藉著喝那靈並喫基督,使我們得著祂豐富、新鮮的供應。我們要天天喝湧流的神,就是靈,作我們生命水的河。我們要喫得勝的獅子羔羊作生命樹,為我們常新、豐富的供應,並且以三一神作素質、成分、和作法來建造,以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

 問題研討

一、我們必須在那四個主要的點,特殊的認識基督?

二、在基督豐滿的職事的三個時期中,共完成那十件大事?

三、基督包羅萬有之法理的救贖有那五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