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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救恩生機的一面(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三冊第十一段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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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救恩生機的一面(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三冊第十一段第1-5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六至十九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新春華語特會中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說到『神完整的救恩有法理與生機的兩面』,第二章是『重生與牧養』,第三章為『聖化與更新』,第四章則是『變化與建造』,第五章為『模成與得榮』。

真理要點

一、神完整的救恩有法理及生機的兩面,法理的一面,是神救恩的手續,藉基督的救贖,使神的救恩完全合乎祂公義律法的要求。生機的一面,是神救恩的成全,藉基督的生命,使信徒在神的生命上變化長大而成熟。神的救恩,是以基督為中心,以基督的身體為路線,並以新耶路撒冷為目標,全由那賜生命的靈來完成。神在法理一面所作的都是手續,在生機一面所作的纔是目的。法理的一面是憑著神的義,作為神救恩的手續,滿足神在罪人身上公義律法的要求,使罪人在神面前得著赦罪(路二四47)、洗淨(來一3)、稱義(羅三24~25)、與神和好(五10上)、在地位上成聖歸神(林前一2,來十三12),而進入神的恩典中。

二、神完整救恩的另一面,乃是目的的方面。神憑祂生命的生機所完成的拯救,包括:(一)重生,使我們得著神永遠的生命。(二)牧養,使我們在神的生命上長大並生存。(三)在我們性情上的聖化。(四)在我們心思裏的更新。(五)在我們形像上的變化。(六)帶進神的建造。(七)模成神長子的形像,就是在神的生命上成熟。以及(八)得榮,就是神永遠經綸的完成(羅八30)。法理一面是照著神的義,完成神的救贖;生機一面是藉著神的生命,完成神的拯救。這是神救恩的目的,是藉著神的神聖生命,完成神在祂經綸中,在信徒身上所要達到的一切目的。

三、主耶穌是永遠的神,是從永遠到永遠的;但在祂身上卻有三個階段的講究。第一階段,是從已過的永遠到創造的時候。在已過的永遠裏,祂只是神的獨生子,和神一樣,乃是神聖三一裏的第二者。到了創造的時候,祂就從永遠裏出來,進到時間裏。祂在肉體裏三十三年半,是第二階段。頭一階段是在永遠裏,第二階段是在肉體裏,一直到祂在十字架上說,『成了!』(約十九30)。祂在十字架上流出血和水來(34);血是為著在法理一面完成神的救贖,水是為著在生機一面成全神的拯救。主從死裏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就將祂的生命分賜到蒙救贖的人裏面,這是第三階段。

生命經歷

一、在我們信主耶穌之前,我們裏頭好像是糊裏糊塗,連作人是怎麼一回事,也不曉得。然而就在我們得救之後,我們靈裏清楚了,這就是那是靈的神進到我們靈裏,把我們的靈點活,使我們開始懂得神是怎麼一回事,宇宙是怎麼一回事,自己是怎麼一回事。我們就知道這位重生我們的神,乃是住在我們靈裏。

二、我們更新我們的心思,叫我們全人得著更新的路,就在於禱告和讀聖經。因為心思的更新乃是在一切對人生事物的觀念上,受聖經的教訓和聖靈的光照,而去舊更新。我們把聖經讀熟了,聖靈就光照、指導我們。我們天天禱告、讀經,聖靈來把我們光照一下,就把我們裏面的心思都去舊更新。

三、我們要經歷模成神兒子的形像,就必須天天模成祂死的形狀。這不是忍耐的問題,我們不是要學習盡力忍耐,我們乃是要死。我們也許說,不知道該怎樣死,我們需要不住的禱告,當配偶向我們變臉,我們就向主禱告。若是外面不能禱告,我們就在心裏禱告,我們越禱告,就越知道如何向己死。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神著照祂的公義完成在法理之救贖的五項為何?

二、試述神救恩中生機拯救的八項?

三、請說明在主耶穌身上三個階段的講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