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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約書亞記看在迦南地的爭戰(第七~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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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約書亞記看在迦南地的爭戰(第七~八篇)

本書《從利未記至尼希米記看生命的路線》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四年十月起,在臺北帶領生命訓練,是年十二月查讀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約書亞記、撒母耳記、以斯記、和尼希米記的記錄。

信息內容

第七篇『約書亞記-在迦南地的爭戰(一)』,第八篇『約書亞記-在迦南地的爭戰(二)』

信息要點

一、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爭戰,有些原則可供學習。第一個原則是,他不憑自己爭戰。以色列人過約但河後,豫備要爭戰之前,約書亞看見異象,作耶和華軍隊元帥的基督向他顯現,主告訴他說,『我現在來,是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14)。這給我們看見,屬靈的爭戰不是憑我們自己,乃是憑主作元帥帶領我們。第二,不用自己的方法和能力。以色列人攻打耶利哥的方法,是有七個祭司拿著七個羊角號走在約櫃前吹號,百姓跟在後面走,每天繞城一次,一直到第六天都如此。第七天他們繞城七次,祭司不住的吹號。到了第七次,祭司吹號時,百姓聽見號聲,便大聲呼喊,城牆就塌陷。

二、以色列人對迦南人的爭戰不是個人的,乃是團體的;雖然只是亞干一人犯罪,在神看來,卻是全體以色列人犯罪。亞干的過犯有三重意義,一,他犯罪得罪神。神說,凡耶利哥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毀滅,不可取那當滅的物;他違背神這命令,在神面前犯了罪。二,他這罪與世界有關聯。他所貪圖的是一件示拿衣服和一些金銀;示拿衣服是美好的,金銀是寶貴的,這些東西都代表世界。三,他的過犯也聯於偶像、鬼魔。示拿就是巴別(即巴比倫),乃是當初人燒磚造巴別城和巴別塔的地方(創十10,參但一1~2)。所以,示拿的衣服就是巴比倫的衣服。巴比倫還指偶像的世界(創十一2~4,書二四2)。所以,亞干的過犯,表面看是世界的問題,實際上是罪的問題,而背後卻是偶像的問題。

三、屬靈爭戰的第三個原則是,我們要絕對順服;神怎樣吩咐,我們就怎樣順從。第四個原則是,要作見證─吹羊角號。吹羊角號的意思是作見證,宣告。屬靈第五個原則是,必須定罪神所定罪的。第六個原則是,不顧自己的生活。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原本個個都應當爭戰;但自從亞干犯罪以後,許多人落下去或退縮了,不是個個都能為神爭戰;因此,在爭戰的事上就形成了得勝者的原則。屬靈爭戰的第七個原則,乃是要絕對的自願奉獻;這是參孫的事例所給我們看見的。參孫是神所興起的第一個拿細耳人(士十三5~7)。拿細耳人就是特別歸給神,完全為神活著的人。他們不可剃頭,因為他們的頭髮歸給神了,意思是他們為人的榮耀、地位、尊嚴都奉獻給神了(民六1~21)。

實行要點

一、我們要學習說反對撒但的話,要學習宣告:宣告神的旨意,宣告基督的工作,宣告十字架,宣告寶血,宣告基督的成為肉體,宣告基督復活升天,宣告基督掌權,宣告基督再來,宣告撒但失敗,宣告那惡者已受了傷,已經被捆綁,宣告他最後的結局是火湖。許多時候,屬靈的爭戰在乎宣告。吹羊角就是宣告基督已經得勝;宣告到一個時候,撒但的營壘就垮了。

二、也許我們愛世界的事物,然而世界的背後、世界的內容,其實就是示拿(巴比倫),以至於我們不知不覺就聯於偶像、鬼魔、撒但。如果我們暗中貪戀罪惡,愛慕世界,或聯於撒但的一部分,我們在撒但跟前就不能站立得住。

三、我們每個人都能蒙恩作拿細耳人。千萬不要說,我們沒有讀過神學,也沒有甚麼恩賜或口才,不,自願作拿細耳人乃是今天事奉主的原則。今天乃是這些自願奉獻,心甘情願為主而活的人,總能為主爭戰,帶進君王,帶進主的國度。在這末後的時代,神的工作、神的見證乃在拿細耳人身上。

問題研討

一、試述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爭戰的頭兩個原則。

二、請說明亞干過犯的三重意義。

三、請簡述屬靈爭戰的末五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