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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彰顯的恢復(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冊第一段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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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彰顯的恢復(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冊第一段第4-7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八日至六月八日,在美國德州歐文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四、五章為『神彰顯的內涵-在其實際裏』,第六章是『神彰顯的實行與終極完成』,第七章則陳明『不是外表,乃是內裏的實際』。

真理要點

一、羅馬書八章九至十一節告訴我們,神的靈在我們裏面,基督的靈在我們裏面,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也在我們裏面。歌羅西書一章二十七節告訴我們,子基督在我們裏面,以弗所書四章六節告訴我們,父也在我們裏面。所以子在我們裏面,靈在我們裏面,父也在我們裏面。父不僅在我們裏面,也超乎我們之上,貫乎我們之中。何等的美妙!三一神-父、子、靈-在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祂的彰顯。

二、在約翰福音二十章,我們看見神成了這樣一位靈。祂顯現的時候,門徒起先不曉得是祂,但祂接著說,『願你們平安。』說了這話以後,就向他們吹入一口氣,叫他們受聖靈,就是聖紐瑪(pneuma)、聖氣(約二十22)。祂向他們吹氣以後,沒有說再見,也沒有從門出去,就消失了。事實上,祂並不是到他們那裏來;祂只是顯現而已。說祂來並不正確,祂只是顯現罷了;說祂離開也不正確,祂並沒有離開,只是門徒看不見祂,祂還在那裏,然而是在他們裏面。

三、在聖經中,從創世記一章至啟示錄二十二章,神始終要得著一班人作祂的彰顯。惟有神自己作到祂的子民裏面,作他們的生命和性情,這樣一班人與三一神調和,就成了祂的彰顯。我們不需要追求屬靈,不需要追求聖潔,不需要追求活基督,只需要追求活的人位。我們有了活的人位,就有了一切。我們需要一個清楚且包羅的異象,好看見這樣的人位。從保羅和約翰的著作,我們能看見,他們是把一個活的人位,就是主,擺在我們面前。

生命經歷

一、今天主就在這裏,但祂不會向我們顯現,按著人的軟弱,我們都想看見祂顯現。但你必須曉得,祂的顯現還不如不顯現。主耶穌訓練門徒來體認祂看不見的同在,因為他們習慣於祂看得見的同在。所以主耶穌向他們顯現,之後不見了,藉此來訓練他們。主不見以後往那裏去呢?祂還留在他們裏面,從那時起,祂永不離開,然而彼得和別的門徒都不曉得。不久他們有些失望,彼得說,他要打魚去(約二一3)。彼得去打魚的時候,其餘的人也和他同去。門徒們不曉得他們去打魚的時候,也帶著主耶穌同去,因為祂就在他們裏面。假定你去看電影,你曉得你去的時候也帶著主耶穌同去麼?因為祂就在你裏面。

二、神彰顯的實行在啟示錄二章和三章裏,主耶穌是人子,在作為燈臺的召會中間,不僅煉淨眾召會,使眾召會因純淨的光而照耀,也應許要用生命樹(二7)、隱藏的嗎哪(二17)、筵席(三20)、來餧養他們。二章七節和十七節是應許給得勝者的賞賜,使他們在將來的國度裏可以享受生命樹和隱藏的嗎哪。這表明所有尋求的聖徒,在今世都能豫嘗基督作生命樹和隱藏的嗎哪。得勝者在將來國度裏所要全享的,今世就能豫嘗。

三、在神彰顯的終極完成裏,我們仍要享受基督作生命樹和生命水。啟示錄二十二章有神和羔羊並一道生命水的河,這些都表徵三一神,有父神,有羔羊一子,並有湧流的河一那靈。所以甚至在永世裏,父、子、靈一三一神一仍要一直不斷的分賜到祂的贖民裏面,這就是神聖的實際。

問題研討

一、試從羅馬書八章的經節說明三一神在我們裏面。

二、請以約翰福音二十章的經節證明主在我們裏面。

三、請就啟示錄二、三章並二十二章說明,三一神作我們的享受,使我們成為祂的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