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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基督作祭物的結果(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一冊第十七段第13-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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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基督作祭物的結果(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一冊第十七段第13-14章)

本段係李常受兄於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三日至十二月十九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以及德州歐文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十三章為『享受基督作祭物的結果』;第十四章論到『帳幕與祭物之應驗的實際』。

真理要點

一、當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四章裏說到祂的回來,祂是指祂復活以後的回來。祂復活以後,祂在那靈的形態裏回來;因著祂是那靈,就能進到門徒裏面。主在十四章十六節指明,祂要求父賜給他們另一位保惠師。然後祂在十八節指明,那另一位保惠師就是祂自己。祂在十六節用代名詞『祂』,但在十八節『祂』改成了『我』。這證明另一位保惠師,就是要來實際的靈,一點不差就是祂自己。祂乃是作為那靈而來,不是住在他們中間,乃是永遠住在他們裏面。祂在十五章又接著告訴祂的門徒,他們應當住在祂裏面,祂也要住在他們裏面。主耶穌在四節說,『你們要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你們裏面。』這是相互居住,是相互的家。

二、約翰福音十七章的一有三方面:第一是接受父的神聖生命為因素,第二是藉著聖別的話接受父的性情為因素,第三是接受父的榮耀為因素。在十七章,主禱告:『父阿,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正如你曾賜給祂權柄,管理一切屬肉體的人,叫祂將永遠的生命賜給一切你所賜給祂的人。』(1~2)。子將父的生命賜給所有蒙揀選的人,在這之後,子也賜下聖言,這聖言使人得以聖別。主的話以父的性情浸透我們,這就是聖別。不只如此,至終子也將父的榮耀賜給我們,榮耀就是神的彰顯,子已將父神的榮耀賜給我們,好叫我們能彰顯神。

三、我們必須問:今天帳幕在那裏?今天一切的祭在那裏?沒有實際,這些就是空洞的道理和虛空的談論。主耶穌在十四章說到實際:『我要求父,祂必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實際的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與你們同住,且要在你們裏面。』(16~17)。實際是什麼?實際就是那靈。

生命經歷

一、有時候我在飛機上,我知道我不僅在飛機上,我也在基督裏。我在基督裏面,祂就在我裏面。你獻上基督作你的贖罪祭和贖愆祭之後,你自然會感覺到你在祂裏面,祂也在你裏面。至終,你就能領悟基督不僅是你的贖罪祭和贖愆祭,也是你的居所;祂成為你的住處。

二、主耶穌若不是我們的生命,我們就沒有路進到父神裏面。我們能用所吃的食物來說明這事,我們一旦把食物接受進來,食物就被消化、吸收到我們的血液、細胞、甚至我們的本質裏,至終,我們所吸收的就成為我們。我們若吃許多魚,就成為魚的組成,或說魚的構成。所以我們能說,三一神成為我們,我們吃什麼,我們就成為什麼。所以十四章裏有住處,也有進入的道路,住處是三一神,進入的道路是生命。

三、帳幕和一切祭物都在那靈裏,但我們如何能應用祂?我們必須操練我們的靈。例如,我的妻子問我:『今天早晨你要講信息四十分鐘還是一個鐘頭?你講話不要超過四十分鐘』。我馬上不高興,我回答,『也許一個小時』。當我對她說了這話後,就對主說,『主,赦免我,我需要你作我的贖愆祭』。為什麼我應當認罪?因為我的妻子對我說這些話的時候,我不應當有那種感覺。我應當立刻轉到靈裏,跟主說:『主,你回答,主,你面對這處境,這是你的問題,這是你的事,這不是我的事,主耶穌,這事你來管』。

問題研討

一、試述約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相互內住的啟示。

二、主在約翰十七章裏禱告之一的三方面為何?

三、如何經歷帳幕和祭物之應驗的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