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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召會事奉的四件事(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一年第一冊第四段第1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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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召會事奉的四件事(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一年第一冊第四段第11-12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一年五月十一至十六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長老訓練期間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十一章為『避免與聖徒有天然的友誼,以及不將我們的工作留在自己手中』,第十二章則是『一個地方召會長老們中間正確的關係,以及眾地方召會長老們中間正確的關係』。

信息要點

一、在新約裏,只有神的召會(林前一2),基督的眾召會(羅十六16),和眾聖徒的召會(林前十四34),沒有長老或使徒的召會。眾召會中領頭的弟兄該學習,不將他們工作的結果留在自己手中。長老該盡力勸勉聖徒在召會中承擔責任,直到聖徒被成全,顧到召會所有的事務和行政的各方面。每位長老,都不該控制召會,認為自己是召會的中心。

二、保羅說到『基督的眾召會』(羅十六16),指明召會不是任何人的個人產業,召會乃是基督的。基督是眾召會的主,和眾召會中每位長老的主;祂是牧長,藉著眾召會的長老們牧養神的群羊(彼前五1~4)。雖然其他召會的長老可能有短處,但我們不該批評他們,反要與他們有交通,好彼此供應生命。我們該學習珍賞其他召會積極的方面。

三、在舊約,祭司藉著他們胸牌上的烏陵和土明,得著神的引導(利八8,民二七21)。在新約裏,烏陵和土明的實際是調和的靈,神揭示的靈內住於我們接受的靈,就是我們人得重生的靈裏(林前六17,二10~11)。神的說話,祂的引導,藉著胸牌得以傳達,這表徵神是藉著召會讓祂的子民得知祂的引導。所有的聖徒都是祭司,但長老是領頭的祭司。長老該留在神的同在裏,有祂的聖言和今日的胸牌,也就是調和的靈連同基督與召會。他們為著召會,帶著神的話和調和的靈,留在神的同在裏,就會得著一種符合神思想的領會,這就成為決定,作為一種決斷。然後長老該依照這神聖的決斷而施行管理。長老若彼此有透明的交通,就會有真實的一。結果,他們就能從神得著光和啟示。這樣,他們在召會的行政裏就有神的說話。

實行要點

一、友誼和交通二者不同;交通是所有聖徒當中共有的,而友誼是彼此有天然偏好之聖徒間私有的。在召會生活裏,聖徒當中不該有友誼,特別是在領頭的人當中。與聖徒建立天然的友誼不但是屬魂的,也是屬肉體的,這破壞我們的事奉和召會生活。我們幫助人,應當是在我們靈裏被神的靈引導(羅八14)。我們該禱告求主使我們與聖徒的關係正確,並且要作到與所有聖徒有一樣的交通。在主的恢復裏,這分職事蒙祂祝福,部分原因是我們不在意與任何人建立天然的友誼。

二、長老們該避免按照對錯的原則指控人,包括指控同工以免失去主的祝福。我們在召會中分辨一切事,不可憑對錯的原則,就是善惡知識樹的原則,乃必須憑著生命的原則,就是照著生命樹(創二9)。在召會中要緊的不是對錯,乃是我們是否經歷生命。只要某件事結果帶進死,就必須被定罪。

三、長老們該避免對任何人說到任何召會任何消極的事,並且我們該為他們禱告。我們也需要避免在任何召會聚會中提出眾召會消極的方面。每當我們要對任何人說到某個召會的事,我們就需要問主,我們的說話是照著靈還是照著肉體。主若指明我們的說話是照著肉體,我們就必須安靜。長老和同工們是尋求主的人,該竭力在日常生活的每一方面照著靈而行。這就是在實行神新約經綸中心異象的要點。

問題研討

一、決斷胸牌裏面的『烏陵和土明』表徵什麼?試述其應用。

二、在神新約經綸中心異象下,我們在幫助人或召會的事上,該有何主觀的經歷和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