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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真正立場(第九至十章)李常受弟兄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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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真正立場(第九至十章)李常受弟兄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九年八月十五至二十六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九章是『一的立場的恢復與見證』,第十章則是『地方上的一的終極啟示,以及這一的恢復』。

真理要點

一、當神激動祂百姓的靈回耶路撒冷的時候,不僅恢復了一的立場,並且很自然的也恢復了所喪失的一切積極事物。首先是(一)器皿和祭壇;我們進入召會生活之後,才能把自己適當的、真正的奉獻給主。(二)良心正當的功用。(三)聖別的渴慕。(四)神的同在。(五)滿了歡樂。(六)包羅萬有的一;一的獨一立場就在這裏,一切屬靈的豐富也都包含在這立場之內。(七)在一的立場上主的見證。(八)生出基督;為著基督的來臨,被擄的人從巴比倫回來是一項必須有的準備。

二、神的啟示開始於神自己,繼續於那靈,直至達到目標,就是眾地方召會。神的顯現有其進展,其結果乃是召會。神具體化身於基督;基督實化並經歷為分賜生命給我們的那靈;而那靈的結果是眾召會。全本聖經啟示四個主要角色:神、基督、召會、和眾召會。今天在我們的地方召會中,我們能享受經過過程、包羅萬有、賜生命的三一神。

三、在啟示錄,金燈臺所表徵的眾地方召會,在神聖的性質上乃是耶穌的見證,在地方上卻集體的照耀在黑夜裏。燈臺含示三一神的意義,有金、臺和燈,象徵三一神有了具體化身,並且彰顯出來。燈臺連同其上的燈乃是基督與那靈的複製品;基督被實化時,祂是那靈;那靈被實化時,就有了眾召會作為複製品,燈臺彰顯照耀時就在神的行動中達成神的定旨。

四、一的立場就是地方的立場。以色列人只准許在摩利亞山,就是在亞伯拉罕獻他兒子以撒的那個地點,建造聖殿。那獨一的立場就是建殿的立場,那立場保守了神百姓的一。所有被擄歸回的人,都必須回到錫安山那一的立場上,在那裏重建聖殿。這是今天眾信徒真正的一的描繪,這一是在正當的立場上,也就是在地方的立場上。

生命經歷

一、我們進入召會生活之後,良心才開始有正當的功用,我們就『束起我們的腰』,對向來相當放鬆的事嚴謹起來。我們開始追求敬虔,越過越渴慕禱告、讀聖經。自然而然的,我們會更徹底對付我們的良心,許多消極的事物開始脫落,許多積極的事物成了我們的經歷。例如,沒有人告訴我們不要繼續慶祝聖誕節,我們自己就感覺不應當再有那種的慶祝。

二、如果有人對於一的立場想和你爭辯,你可以舉出以色列人在迦南地的情形作為例證。本來神的百姓乃是一,只有一個敬拜中心,在耶路撒冷的錫安山。但是後來他們分散,最少分成三批,分別在埃及、亞述與巴比倫。這三批群眾是分裂的,但那些回到耶路撒冷所形成的第四批群眾,卻不是分裂的;相反的,他們有分於真正一的恢復。在四批人中只有歸回耶路撒冷的一批可算是以色列國,留在巴比倫的卻不能。

三、當說到一的立場時,要學習用以色列人被擄歸回的例證,也要指出今天以色列國的情形。許多在紐約的猶太人可能比在美地的猶太人更好,但因為那些在美地的人是在正當的立場上,所以他們是以色列國。同樣的,基督徒回到一的立場上,才是召會,他們不一定比別人更屬靈,只是他們已回到正當的立場,回到一的立場上。

問題研討

一、當一個人回到了一的立場,結果會帶進那些事物的恢復?

二、金燈臺作為眾地方召會之象徵的意義為何?

三、試舉以色列人在迦南地的情形為例證,說明一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