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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弗所書看召會在聖靈裏的生活與職責 (第十九至二十篇 )

942-Book從以弗所書看召會在聖靈裏的生活與職責
(第十九至二十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三年十一至十二月,在臺北的訓練中帶領查讀以弗所書後半部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九至二十篇信息,闡述以弗所書第六章十至二十節,論到『對付屬靈仇敵需要的爭戰』。


真理要點

一、以弗所書從一章一節到六章九節,論到神對召會之雙重目的的第一面;但保羅絕不能忘記神在召會身上的另一目的,就是對付神的仇敵。在六章十節之前保羅說了那麼多論到聖徒的生命與生活,乃是作為豫備;現在來到『末了的話』(六10上),說到聖徒屬靈的爭戰。我們要從事屬靈的爭戰,第一件事就是要『得著加力』(六10下)。要去打仗的人都必須得著加力。這得著加力不是在自己裏面,乃是在主裏,不是靠自己的力量,乃是靠主力量的權能。第二件事乃是『要穿戴神全副的軍裝』(六11上)。穿戴神全副的軍裝,也指明這裏所說的戰士是團體的,不是個人的。第三,『要站住』(六11中)。一個不能站住的人就不能爭戰。站住的目的是要『抵擋魔鬼的詭計』(六11下),『因我們並不是與血肉之人摔跤,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黑暗世界的、以及諸天界裏那邪惡的屬靈勢力摔跤』(六12) 。

 

二、在屬靈的爭戰上,最重要的就是站住。接下來十四節到十六節,說到神全副軍裝的頭四項-『用真理束你們的腰』(整個生活已讓神有地位),『穿上義的胸甲』(在一切事上沒有不義),『以和平福音的穩固根基,當作鞋穿在腳上』(接受十字架的對付),『拿起信的盾牌』(良心無虧),我們有了前述四項,就能站住;但還要再加上神軍裝的另兩項-『接受救恩的頭盔』(取用神的救恩),『那靈的劍』(接受神的話)。我們不僅接受救恩的頭盔作消極的抵擋,還要接受那靈的劍作積極的攻擊;那靈就是神的話。神全副軍裝的頭四項,乃在解釋、形容怎樣纔能站住;有了前述四項而站住後,還要加上神全副軍裝的後三項,是在站住之後應用的。

三、屬靈戰士所穿戴神全副的軍裝,末了一項是禱告;這是關於屬靈爭戰最終的一項。『還要藉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這乃是惟一、具決定性、不可或缺的憑藉。要使神軍裝的六項有力量,乃是靠著禱告;沒有禱告,這六項全使不上力。我們從事屬靈的爭戰,是為著對付神的仇敵,為著使神福音的奧祕能彀傳出去。神的仇敵被召會對付多少,神的福音就能從召會傳出去多少。在禱告這事上要盡力堅持,儆醒,為眾聖徒祈求,就是為全召會禱告,好叫神福音的奧祕能傳出去。

生命經歷

一、屬靈爭勝的祕訣,首先乃是要在主裏,靠著主復活升天的大能。我們要求主拯救我們脫離自己的眼光,不靠自己、不想自己、不看自己;並且應當花時間默想主,觀看主,與主交通,與主接觸,而在主裏,靠著祂復活升天的大能,得著加力。這樣,我們纔能從事屬靈的爭戰。

二、屬靈的爭戰不是個人的事,乃是團體的事。要有屬靈爭戰的禱告,就不能只有一個人,乃要召集一班人,在身體的原則裏禱告,並且該有許多的禱告並各樣的禱告。

三、我們從事屬靈的爭戰,並不是與血肉之人摔跤,乃是為著對付神的仇敵。我們在跟隨主的路上、在事奉主的事上、在召會中、在家庭裏、在自己身上,常常有這種摔跤的經歷。

 問題研討

一、要從事屬靈的爭戰,需要那三件事?

二、神全副的軍裝有那七項?頭四項與後三項有何講究?

三、屬靈爭戰最終的一項為何?為什麼在屬靈爭戰中如此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