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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職分與召會生活的往前 (第三~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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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職分與召會生活的往前(第三至四章)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七六年第三冊

本書包含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六年一至十二月所釋放的信息。該年李弟兄均留於美國加州安那翰,本段係七月二十九至三十日,他對長老及負責弟兄們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三章說到『長老職分有正確的監督和充分的生命供應以建造召會』,第四章進一步論到需要『為著召會的往前對付個性』。

 

信息要點

一、在召會中長老就是監督(徒二十17,18);監督和長老是同義辭,指同一班人。長老這名稱指成熟的人,監督指長老的功用。監督並不親自作每一件事,但必須懂得並知道每件事要如何作。當服事的人不知道如何作的時候,監督就幫助他們。因此,監督職分要求作監督的人率先知道如何執行服事的事。我們可以用牧人察看並看守羊群以保守羊群為例,來說明長老的監督(彼前五3)。牧人需要看顧好每件事物,因為任何事物都可能破壞羊群。並且,在召會生活中,被設立為長老的人,必須全面的治理召會,卻不運用權柄或僭取地位,反而要花費全人,作奴僕服事。

二、長老職分不是人能夠為自己尋求舒適、地位或名聲的地方,乃是作奴僕的地方(參太二十25~28)。屬世的組織和宗教裏有地位,也有野心,但召會中沒有這樣的事。反之,在真正的召會生活中,領頭的人必須花費自己,施行監督,以應付一切需要。召會的光景是憑長老施行多少監督來衡量。監督弱,召會就弱;有正確的監督,召會就強。

三、正確的召會生活,要求長老像供應並餧養孩子的乳母(帖前二7),帶給聖徒生命的供應。供應生命就是用生命注入人裏面。將生命注入別人裏面,意思不是給人聖經知識,乃是在與人來往的過程中,生命自然而然的流進到人裏面。聖徒在這樣的長老職分之下,有充分的接觸,帶著生命的注入,他們就得享生命的供應。然後聖徒們就會有供應,能用來滋養別人。生命的水流和注入從長老達到所有聖徒和眾人,結果帶進生命長大,就是召會的建造(弗二21,四16)。沒有生命裏的長大,就沒有建造。生命的長大是在於聖徒得著充分的滋養。以屬靈的滋養供應聖徒,是長老的責任。長老們必須被生命充滿而向人洋溢並供應生命。

 

實行要點

一、長老必須在每件事上盡他們的長老職分,監督每件事。長老不該以為,既然有人服事招待、排椅子和整潔,這些服事就不再是長老的責任。長老該認為,所有的服事都是他們的責任。他們需要監督,確保一切服事都妥善的完成,並且他們要確保所有服事的聖徒都在享受生命的供應,並且供應生命給別人。

二、長老需要更多接觸主,徹底被主對付,犧牲,並讓主在他們裏面更有地位,以正確的盡長老職分。這會讓長老們有更多生命的長大,使他們彀格、完全並全備,好盡長老職分,供應生命給所有聖徒。真正的長老職分並非僅僅料理外在事務,以及偶爾釋放信息,要緊的是長老的服事和說話能供應生命給眾聖徒。

三、關於長老職分,我們必須在積極一面留意監督和供應生命的事,在消極一面留意個性的事。我們若顧到這三件事,復活的基督就會顯明在我們的長老職分裏,如亞倫發芽的杖所指明的(民十七),並且我們會蒙主祝福。我們的杖會不會發芽,在於正確的監督、充分的生命供應、以及徹底對付我們的個性。我們的個性會造成基督身體中的難處。在為著召會生活的長老職分裏,我們需要讓主來對付我們的個性,而保守身體的生命。

 

問題研討

一、試述在召會中,長老和監督的意義。

二、試述長老將生命供應給聖徒的實行與結果。

三、關於長老職分,我們必須顧到那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