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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四至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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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四至五篇)

一九五四年十月起,李常受弟兄在臺北帶領生命訓練,其中一堂課係從全本聖經看生命的路線。前兩部分信息分別刊於『從神的創造看神的心願與目的』與『從人的墮落看神的救法』二書;本書各篇由該次查讀創世記第三部分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四至五篇信息論到亞伯拉罕的經歷中蒙召的部分,包括蒙召的動機和能力,以及蒙召的目的與過程。


真理要點

一、神的顯現乃是我們蒙召的動機和能力。當神向亞伯拉罕顯現時,聖經說是『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徒七2)。在巴別的背景裏,人已是墮落極深,那個環境、背景、吸引的力量、和包圍的情形,都叫亞伯拉罕不容易從那裏走出來。然而,這位榮耀的神向亞伯拉罕顯現,這顯現就變作亞伯拉罕的動機與能力,使他能從巴別走出來。我們這些亞當的子孫,乃是墮落在世界裏的人,也是墮落在巴別背景裏的人。我們所以能從這世界走出來,是因著裏面給神碰著了。

二、神向亞伯拉罕顯現時,告訴他說,『我必使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使你的名為大;你也要使別人得福。…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創十二2~3)。神賜的應許共有三大項:第一是國,第二是福,第三是萬族得福;這就是福音的內容。加拉太書三章八節說,『聖經既豫先看明,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國,就是神的國。神也應許賜福給亞伯拉罕;這福就是神創造和救贖的福,也就是神在永遠的計畫裏,所豫定給人的福。亞伯拉罕不只自己得這福,還把這福轉到萬族身上,叫萬族得福。

三、神呼召人乃是為著祂永遠的目的。神永遠的目的有兩面:一面,神要人有祂的形像彰顯祂;另一面,神要人有祂的權柄,為祂掌權。形像和神的榮耀發生關係,因為形像是為著彰顯神自己,而神顯出來就是榮耀。另一面,權柄的結果就是國度。神在歷世歷代的工作,就是要在地上得著一個國度,好在其中施行祂的權柄,彰顯祂的榮耀。這是神永遠的目的,是神在已過的永遠裏所計畫,在將來的永遠裏所要得著的。


生命經歷

一、亞伯拉罕跟隨主,乃是因著受了吸引;但羅得並不是,羅得乃是跟隨亞伯拉罕,受亞伯拉罕的影響。亞伯拉罕離開吾珥,羅得也離開吾珥;亞伯拉罕到迦南,羅得也到迦南。這兩者的區別,在於一個有神的異象,一個沒有神的異象;一個有神的顯現,一個沒有神的顯現。有一天,當所多瑪那滋潤的平原擺在前面時,引誘來時,有異象的人能抵擋得住;沒有異象的人就受不了。有異象的人有動力頂著、繫著他,叫他能站住。從起頭到如今,神的選民中就有這兩班人。一班人是有異象的,一班人不過是跟著的。我們要感謝讚美神,祂有榮耀的顯現,這榮耀的顯現會吸引人跟隨祂。

二、神永遠的目的是在蒙召的人身上達到。當蒙召的人把他自己所有、所作、和所能的都擺在一邊,讓神自己來作,讓神從他身上經過,讓神自己生出以撒,生出兒子,神的目的就達到了。子基督一生出來,國就有了,福也來了,權柄和形像就都有了。但願我們在成功神旨意的事上,不憑自己所有的,不靠自己所作的,也不信自己所能的,學習在凡事上讓祂作我們的一切。


問題研討

一、蒙召之人從敗壞世界中出來,跟從神,其動機和能力為何?

二、請簡述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內容。

三、我們蒙召的目的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