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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著召會生活享受基督作祭物的實際(第四至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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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著召會生活享受基督作祭物的實際(第四至六章)

李常受文集1971年第二冊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一年四至六月所釋放的信息集成,本段為李弟兄於五月二十八至三十日,在美國加州舊金山所釋放之信息。


信息內容

第四章說到我們需要脫離老舊與不潔的情形,『在主的筵席上享受基督作平安祭』。第五章針對我們墮落性情中內住的罪,說出我們需要『享受基督作贖罪祭』。第六章則論到對付我們外面罪惡的活動,必須『享受基督作贖愆祭』。


真理要點

一、民數記十章十節記載耶和華對以色列人的吩咐:『在你們歡樂的日子和所定的節期,並月朔,你們獻燔祭和平安祭的時候,也要吹號』。基督是平安祭的應驗;祂是我們的平安,使祂能作我們的享受。我們對基督的享受,乃是以色列人節期之豫表的應驗,因節期是享受的事。以色列人獻平安祭的時候吹號,表徵信徒向全宇宙宣告,我們在主的筵席上與神之間並彼此之間有平安,且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節期。

二、利未記四章說到,必須替那些無意中犯了罪的人獻贖罪祭給神。本章乃是說到無意中犯罪,就是無知的、不經意的犯罪。這樣無意中的犯罪,含示我們墮落的性情中有罪。羅馬書七章二十節保羅說,是罪使他作他所不願意的事。為解決罪的問題,基督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來,死於十字架,使神在肉體中定罪罪,也就是定罪撒但帶進人肉體中的罪。

三、利未記五章十五至十六節說,在耶和華的聖物上犯罪的人需要償還,加上五分之一,都給祭司。在聖經裏五這數字表徵責任。所以,加上欠神的五分之一,表徵獻祭者需要藉著償還,為他的罪擔負責任。照著六章,人若因著搶奪或欺壓而虧負別人,不但必須全數歸還,並且必須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過的日子交給本主。我們虧負神時,需要先獻上贖愆祭,然後償還,但我們虧負人時,需要先償還,然後獻上贖愆祭。這指明神是公正、公義且嚴格的。不但如此,與神與人是對的這件事,乃是與我們的人性有關,需要償還就含示神的心意是要成全我們,使我們有正確的人性。


生命經歷

一、根據利未記七章十五節,為感謝所獻平安祭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喫,沒有一部分可放在一旁留到早晨。關於為還願所獻的平安祭,十七至十八節說,『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第三天若喫了平安祭牲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成了可憎之物』。這指明我們對基督的經歷該始終保持新鮮,若我們對基督的經歷變得老舊,對神乃是可憎的。

二、在利未記四章,贖罪祭的血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七次,是為著神的滿足,而血倒在燔祭壇的基部,是為著獻祭者的滿足。當魔鬼挑動我們裏面內住的罪,並使我們無意中犯罪,藉此攪擾我們時,我們就需要立刻接受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領悟贖罪祭的血已彈在神面前,滿足神公義、聖別和榮耀的要求;並且在十字架地位上的血,在我們的良心裏賜平安,保證我們已得神救贖並蒙神悅納。

三、我們需要領悟我們所是的就是罪,我們所作的就是犯罪。所以,我們需要的是基督作贖罪祭和贖愆祭。這不是一次永遠或偶爾一次的事,乃是日日的事。這個領悟會使我們謙卑,使我們看見沒有甚麼可誇口。


問題研討

一、請根據民數記十章,說明平安祭是基督的豫表。

二、根據利未記四章,贖罪祭的意義為何?

三、在利未記五至六章裏,獻贖愆祭的意義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