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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十四至十五篇)

823-Book

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十四至十五篇)

一九五四年十月起,李常受弟兄在臺北帶領生命訓練,其中一堂課係從全本聖經看生命的路線。前兩部分信息分別刊於『從神的創造看神的心願與目的』與『從人的墮落看神的救法』二書;本書各篇由該次查讀創世記第三部分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四篇信息啟示『以撒的經歷─承受恩典並安息享用』,第十五篇說到『蒙召者經歷的進展』。


真理要點

一、以撒經歷的期間很短,因為他的經歷只在於一個認識,認識一切都是承受。以撒一切都是承受的,他的經歷乃是承受恩典、安息享用。在創世記二十四章,以撒娶利百加。他那一天到田間默想,他父親的老僕人就把利百加送來了,一點不用他費心勞碌。然後,利百加懷孕,生產的日子到了,竟是雙胞胎,生了以掃和雅各(二五21~24)。以撒耕地,有百倍的收成(二六12)。他挖井,一挖就有活水。基拉耳的牧人和他相爭,他也不和他們爭,自己再往別處挖,無論到那裏,他都能挖到活水井(18~22)。以撒老年時,喜歡喫美味,兩個兒子都去替他豫備(二七1~10)。兩個兒子相爭,利百加設法解決,也不必他費心(41~46)。以撒的一生,真是滿了安息,滿了享受。這一切的經歷,都豫表蒙選召者在基督裏承受了一切,因此不必勞力,不必掙扎,完全是享受。

二、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三個人乃是蒙召者在三個階段的經歷。亞伯拉罕的經歷是蒙召之人起頭的經歷。他得神的顯現,蒙神的呼召,得神的稱義,蒙神的悅納,得神的看顧,又蒙神的祝福。他再往前,學了信心生活的功課,又學會怎樣遵行神的旨意,完全靠神的恩典。他學習把一切都擺在祭壇上,還學受引導的功課。等到亞伯拉罕認識恩典,以撒就來了。在一個基督徒身上,當他看見基督徒的一切,都是基督完成的,都是在基督裏得著的,也都是在基督裏承受的,他就和以前兩樣了。然而,蒙召之人還沒有成熟;因為這個人還沒有給神摸著,沒有受過破碎,沒有經過聖靈的組織和雕刻。雖然在外面經歷了神,經歷了神的手,神的全能,但還沒有多少神的成分,因此還需要雅各的經歷。雅各經歷神是靈,經歷聖靈的工作。不僅是客觀的認識在基督裏的一切,更是主觀的經歷這位生命的聖靈。聖靈進到我們裏面,聖靈在我們身上,聖靈也在環境中管治、管教我們,並對付、破碎,打倒我們這個人。


生命經歷

一、當你我的經歷進到認識恩典之後,眼睛就會被開啟,看見一切都是神在基督裏替我們作成的,我們不過是承受。一切屬靈的產業,都是在基督裏的承受。以撒的經歷告訴我們,蒙召者的一切,都是神的兒子給我們作成。救贖是基督成功的,生命是基督釋放出來的,所有屬靈的基業也都是基督為我們得著的。以撒自己是兒子,他所經歷的神也是子。兒子有承受的權利,兒子的經歷乃是承受的經歷。

二、在神面前給人祝福需要生命的程度。亞伯拉罕沒有伸出手給他的兒孫祝福,反而他曾接受麥基洗德的祝福。到了以撒,他就能伸出手給別人祝福。然而,他的祝福卻是糊糊塗塗的,他把神的事和人的事調在一起。雅各老年的時候,到了埃及,甚麼人碰到他,他就給人祝福,當他給人祝福時,裏面是非常清楚的。以撒給人祝福之先,要喫一點美味,而雅各就是單純給人祝福。祝福需要生命的程度。能給人清楚、明亮的祝福,意即祝福的人在神面前,生命相當成熟了。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以撒的經歷,他如何承受恩典並享受安息?

二、蒙召者經歷的進展為何?

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十一至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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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十一至十三篇)

一九五四年十月起,李常受弟兄在臺北帶領生命訓練,其中一堂課係從全本聖經看生命的路線。前兩部分信息分別刊於『從神的創造看神的心願與目的』與『從人的墮落看神的救法』二書;本書各篇由該次查讀創世記第三部分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一至十三篇,啟示亞伯拉罕經歷的第四部分,與神交通。包括『作神的朋友與在人的樣子裏顯出的神交通』、『光榮的代求與羞慚的代求』、『獻上從神所得的,以及停下自已受神引導』。


真理要點

一、因著亞伯拉罕受割禮,給神對付,脫去了肉體,脫去了舊人,他就進入了與神的交通。雖然在這以前神常向他顯現,但那些顯現是忽來忽去的,神的顯現不過是他的偶遇。但從創世記十八章開始,神的顯現就一直留在亞伯拉罕那裏,好像亞伯拉罕是一直活在神的顯現裏。神和他、他和神的來往是很密切的。創世記十八章是全本聖經頭一次說到,神在人的樣子裏顯出來,神到亞伯拉罕那裏,就像一個朋友。

二、在亞伯拉罕與神交通的經歷裏,第一件事就是得到神的啟示。首先,在帳棚口,他得到關乎撒拉生兒子的事(1~15)。然後在送神一程時,又得到關乎羅得蒙拯救的事(16~33)。這清楚給我們看見,啟示是從交通來的。再者,許多時候,神在交通裏給人啟示,乃是要人作代求的工作。因此亞伯拉罕為著羅得,有一個光榮的代求。當人親近神,活在與神的交通中,作神的朋友時,神纔將祂的定旨啟示給他。當人明白神的旨意,並根據神的旨意禱告時,神就要拯救那個罪人。

三、在與神交通的經歷中,亞伯拉罕的代求得主成全,生出以撒,並依神的命令,將以實瑪利趕出去。說出凡自己所作的都要廢去,只剩下恩典所作的,就是以撒。然而神不允許任何事物,代替了神自己。即使是神所給的,也得再獻給神,放在祭壇上,並且要置於死地。神又要求亞伯拉罕獻上以撒,就是獻上從神所得的。亞伯拉罕沒有考慮,沒有與人商量,將以撒獻上。然後不只得回以撒,還得到神繁增的應許。


生命經歷

一、亞伯拉罕是一個和神有交通的人,交通的地位,就是在希伯崙幔利的橡樹那裏,也就是他支搭帳棚的地方。當神訪問他時,他正好坐在帳棚口。然而,當兩個天使去找羅得時,羅得卻是坐在城門口。一個是守住在世上作客旅的地位,另一個卻已經落到世界的城裏了。凡是在帳棚口的,纔能和神有交通。所有作神朋友的人,都是在世界之外的人。我們承認自己在世上不過是客旅,是寄居的,是住在帳棚裏的人。希伯崙的帳棚,乃是蒙召者和神交通的立場。

二、亞伯拉罕為亞比米勒的代求,可說是羞慚的代求。他撒了一個大謊,人知道他是申言者,於是來找他代求,而代求的事項正是亞伯拉罕自己的軟弱。這時他纔真懂得神的旨意和目的,並不是靠人的力量成全,乃是憑神的恩典。當我們看見自己的軟弱、沒有辦法,我們就會禱告。我們若真認識恩典,就會厭惡自己所有的,包括我們好的光景、好的經歷與交通。因為那些雖然好,卻不是恩典。恩典乃是神來了,並不是神所給的任何東西,乃是神自己。

三、從亞伯拉罕獻以撒的經歷說出,惟有在與神的交通裏,人纔得能得著啟示,能代求,能顯出自己的本相和原樣,能有完全的對付和破碎,能得著成全。不只如此,在交通裏能剷除肉體,並且能把從神所得著,神恩典的結果再交給神。這都是在交通裏所學的功課。


問題研討

一、我們與神交通的地位、立場為何?

二、請簡述亞伯拉罕兩次代求:光榮的代求和羞慚的代求之經歷。

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九至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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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九至十篇)

一九五四年十月起,李常受弟兄在臺北帶領生命訓練,其中一堂課係從全本聖經看生命的路線。前兩部分信息分別刊於『從神的創造看神的心願與目的』與『從人的墮落看神的救法』二書;本書各篇由該次查讀創世記第三部分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九至十篇信息說到亞伯拉罕的經歷的第三部分,認識恩典,包括恩典的意義,和恩典的絕對。


真理要點

一、創世記十二章,神給亞伯拉罕應許的中心點,乃是應許亞伯拉罕要有後裔。這個應許如果需要亞伯拉罕成全,那就是律法,不是恩典。反之,如果是神來成全,那就是恩典。所以自十五章起,神就帶領亞伯拉罕認識恩典。神要亞伯拉罕認識,神所給他的應許,一點不必用到他自己的力量,全數是神的能力來成全。恩典就是一切都是神作,都是神成全;一切都是神的能力、神的生命,也都是神自己。恩典在聖經中的最高意義,就是神和神的生命進到人裏面,作了人的生命和能力。

二、恩典全數是神自己,神充滿我們,作了我們的生命和能力。因此認識恩典的頭一步,就是認識在完成神旨意的事上,不需要我們所有的。第二步,認識不需要人自己所作的。第三步,認識不需要自己所能的。第四步,除去人自己所作的。在創世記十五章,亞伯拉罕有以利以謝,這是他所有的。到了十六章,他生了以實瑪利,這是他所作的。十七章說到他肉體的能力,這是他所能的。這三者神一概不要。二十一章說到當以撒剛斷奶時,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趕走,就是把憑肉體所作的趕走,這是認識恩典的證明。如果要神的恩典在我們身上長大成形,肉體的果子非對付不可。在成全神旨意的事上,恩典是絕對的:不用我們所有的,不憑我們所作的,也不靠我們所能的,並且還要除去我們所作的。


生命經歷

一、我們在環境中蒙神保守,在需用上得神供應,這些不過是神的看顧。只有神自己和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纔是真恩典。有好房子、好工作,或是病得醫治等類的事,都不過是神的看顧而已。乃是當你生病時,你與神有交通,在其中得著神的同在和扶持,那纔是恩典。照樣,經過禱告找到工作,或藉由禱告解決難處,那都不過是神一點的看顧。乃是當你失業時,你裏面得著神作你的力量,叫你能經過試煉。或者在你為難時,你裏面得著神的同在作安慰和喜樂,叫你能面對難處,這纔是恩典。神的恩典乃是神自己和神的生命,以及神的能力,在我們裏面成為我們的享受。

二、我們都要問問自己:『到底我今天事奉神,是讓神作,還是我作?是靠神的生命和能力,還是靠我所有的,靠我從世界得來的?』我們都需要在神的光中,看見我們原有的都不能代替恩典。凡我們所有的,都要剖開,擺在死地,讓神經過。如果我們肯這樣作,就會有一個憑據和把握,知道並相信神定規成全祂的旨意,神的恩典定規進來替我們作。

三、神要我們傳福音,但是能叫福音傳出去的,乃是神自己。同樣原則,我們需要學習不用人的手腕來治理召會,召會中所有的治理都該是神自己。召會沒有復興的光景,不是因為我們沒有手腕,乃是因為缺少神。神來了,召會就復興了。神來了,召會就上軌道了。我們要對神說,『神阿,這是你的工作,你自己來作罷!雖然你呼召我來作,但我知道你實在不是要我作,你乃是要經過我來作,所以我在這裏讓你作』。


問題研討

一、聖經裏所說的恩典意義為何?

二、試述認識恩典的四步。

三、試述在經歷上神的恩典與神的看顧有何不同?

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六至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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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六至八篇)

一九五四年十月起,李常受弟兄在臺北帶領生命訓練,其中一堂課係從全本聖經看生命的路線。前兩部分信息分別刊於『從神的創造看神的心願與目的』與『從人的墮落看神的救法』二書;本書各篇由該次查讀創世記第三部分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六至八篇信息,繼續說到亞伯拉罕的經歷中,關於過信心生活的部分,包括信心生活的能力、信心生活的意義與表示,以及信心生活的試煉。


真理要點

一、蒙召的生活就是信心的生活,因為蒙召的人所過的生活都是憑信心,不是憑眼見(林後五7)。神的顯現是信心生活的發源地,也是信心生活的能力;沒有一個人在蒙召後不碰著神、得著神的顯現,而能過信心的生活。信心生活的能力不是從聽道來的,不是從鼓舞來的,不是從興奮來的,乃是因著裏面遇著神了,有了神的顯現,神的啟示。

二、創世記十二章中,亞伯拉罕一得著神的顯現,立刻築了一座壇(5~7)。這座壇是從神的顯現出來的,亞伯拉罕的祭壇,就是他在神面前信心生活的意義。信心生活的意義就是祭壇的生活。祭壇的意思,就是『我把自己和我所有的都獻給神,我乃是為神活著,我這人和我所有的都是為著神』。亞伯拉罕給神碰著後,先是築一個祭壇,願意奉獻一切為著神,然後他搭一個帳棚作表示(7~8)。信心生活的表示就是帳棚,帳棚表明人在地上沒有長久的家鄉,乃是寄居的。帳棚是不扎根的,意思是告訴人:我不屬世界,我在這裏是客旅,是寄居的,我所盼望的,乃是神所建造那座有根基的城。

三、過信心生活的人定規有試煉,並且這試煉不只一次,是多次,不只一種,是多種。神藉著難處試煉我們,也藉著難處試驗我們,顯出我們的光景,叫我們認識自己。在亞伯拉罕信心生活的光景裏,至少有三次試煉:饑荒、弟兄之爭和弟兄被擄。由此亞伯拉罕學了一個功課,就是蒙召者的生活,不在於自己,乃是在於神。就是一切都是神起頭,神負責,神來作;不需要自己負責,不需要自己作,也不需要靠別人。


生命經歷

一、神是靈,我們接觸神,也是在於靈。所以,神的顯現完全是在靈裏的故事。也許有一天早晨或晚上,在你的深處,與神的關係加深了。你想到神的愛,神在你身上所作的工,所施的恩,你深處覺得神的靈碰著你的靈了。就在那時,你覺得自己對不起神;同時覺得神愛你、要得著你。你自然在神面前認罪:『神阿,直到今天,我還是這樣遠離你,我還是荒涼,沒有好好憑你活著』。這時候,你又覺得神太榮耀、太尊貴、太可愛了,自然對祂說:『主阿,願你得著我的全人,願我一生一世為你所用』。這個故事就是神的顯現。

二、我們一有了祭壇的奉獻,接著應有帳棚的生活。祭壇乃是靠著帳棚維持的。人甚麼時候在地上過帳棚生活,甚麼時候就築祭壇為神而活。開頭是祭壇產生帳棚,奉獻產生客旅生活;然後客旅生活,維持祭壇奉獻的生活。失去帳棚,就失去了祭壇;不過客旅生活,就不能過奉獻的生活,這奉獻的生活乃是寄託在客旅生活上。

三、亞伯拉罕所以遇到饑荒,是因他離開了伯特利的地位。蒙召之人所過的生活,應該在神所指示、所定規那中心的地方。饑荒可說是一個試煉,一個管教,一個攔阻。亞伯拉罕在南地遇到饑荒,就該受題醒,想到神怎樣看顧他,負他一切的責任,再回到伯特利。


問題研討

一、蒙召之人過信心生活的能力為何?

二、試述信心生活的意義和表示。

三、蒙召之人遭遇試煉的原因為何?

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四至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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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四至五篇)

一九五四年十月起,李常受弟兄在臺北帶領生命訓練,其中一堂課係從全本聖經看生命的路線。前兩部分信息分別刊於『從神的創造看神的心願與目的』與『從人的墮落看神的救法』二書;本書各篇由該次查讀創世記第三部分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四至五篇信息論到亞伯拉罕的經歷中蒙召的部分,包括蒙召的動機和能力,以及蒙召的目的與過程。


真理要點

一、神的顯現乃是我們蒙召的動機和能力。當神向亞伯拉罕顯現時,聖經說是『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徒七2)。在巴別的背景裏,人已是墮落極深,那個環境、背景、吸引的力量、和包圍的情形,都叫亞伯拉罕不容易從那裏走出來。然而,這位榮耀的神向亞伯拉罕顯現,這顯現就變作亞伯拉罕的動機與能力,使他能從巴別走出來。我們這些亞當的子孫,乃是墮落在世界裏的人,也是墮落在巴別背景裏的人。我們所以能從這世界走出來,是因著裏面給神碰著了。

二、神向亞伯拉罕顯現時,告訴他說,『我必使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使你的名為大;你也要使別人得福。…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創十二2~3)。神賜的應許共有三大項:第一是國,第二是福,第三是萬族得福;這就是福音的內容。加拉太書三章八節說,『聖經既豫先看明,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國,就是神的國。神也應許賜福給亞伯拉罕;這福就是神創造和救贖的福,也就是神在永遠的計畫裏,所豫定給人的福。亞伯拉罕不只自己得這福,還把這福轉到萬族身上,叫萬族得福。

三、神呼召人乃是為著祂永遠的目的。神永遠的目的有兩面:一面,神要人有祂的形像彰顯祂;另一面,神要人有祂的權柄,為祂掌權。形像和神的榮耀發生關係,因為形像是為著彰顯神自己,而神顯出來就是榮耀。另一面,權柄的結果就是國度。神在歷世歷代的工作,就是要在地上得著一個國度,好在其中施行祂的權柄,彰顯祂的榮耀。這是神永遠的目的,是神在已過的永遠裏所計畫,在將來的永遠裏所要得著的。


生命經歷

一、亞伯拉罕跟隨主,乃是因著受了吸引;但羅得並不是,羅得乃是跟隨亞伯拉罕,受亞伯拉罕的影響。亞伯拉罕離開吾珥,羅得也離開吾珥;亞伯拉罕到迦南,羅得也到迦南。這兩者的區別,在於一個有神的異象,一個沒有神的異象;一個有神的顯現,一個沒有神的顯現。有一天,當所多瑪那滋潤的平原擺在前面時,引誘來時,有異象的人能抵擋得住;沒有異象的人就受不了。有異象的人有動力頂著、繫著他,叫他能站住。從起頭到如今,神的選民中就有這兩班人。一班人是有異象的,一班人不過是跟著的。我們要感謝讚美神,祂有榮耀的顯現,這榮耀的顯現會吸引人跟隨祂。

二、神永遠的目的是在蒙召的人身上達到。當蒙召的人把他自己所有、所作、和所能的都擺在一邊,讓神自己來作,讓神從他身上經過,讓神自己生出以撒,生出兒子,神的目的就達到了。子基督一生出來,國就有了,福也來了,權柄和形像就都有了。但願我們在成功神旨意的事上,不憑自己所有的,不靠自己所作的,也不信自己所能的,學習在凡事上讓祂作我們的一切。


問題研討

一、蒙召之人從敗壞世界中出來,跟從神,其動機和能力為何?

二、請簡述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內容。

三、我們蒙召的目的為何?

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一至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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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一至三篇)

一九五四年十月起,李常受弟兄在臺北帶領生命訓練,其中一堂課係從全本聖經看生命的路線。前兩部分信息分別刊於『從神的創造看神的心願與目的』與『從人的墮落看神的救法』二書;本書各篇由該次查讀創世記第三部分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一篇信息揭示『神選召的意義』,第二篇論到『神選召的背景與起源』,第三篇則陳明『蒙神選召者對三一神的經歷』。


真理要點

一、神選召的第一個意義,就是神在人身上重新有一個起頭。創世記一至二章講神創造的起頭,十一至十二章講神選召的起頭。當神創造人時,在人身上有一個新起頭,因為祂的目的和手續都在人身上。然而因著人的墮落,神只好再來一個新的起頭,就是神的選召。蒙召乃是我們這些墮落之人身上的新起頭(弗四1)。神選召的第二個意義,就是族類的轉換。神放棄受造的亞當族類,揀選蒙召的亞伯拉罕族類。族類的轉換就是生命的轉換,神的用意是要將亞當舊造的生命,轉換為基督新造的生命。這個轉換從亞伯拉罕開始,經過以撒,一直到雅各變成以色列,纔完全成功。

二、亞伯拉罕所處的時代,人背叛神,造一座城名為巴別,又造一座塔,高舉人的名,立國否認神的主權,並拜鬼事奉偶像。神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呼召亞伯拉罕從那地出來。巴別是神選召人的背景(創十一4~9)。神的選召發源於神自己。我們所蒙的選召,並不是從我們發源的,乃是從神發源的。首先,祂向我們顯現。然後,祂立刻呼召人。這二者加起來,就是神的選召。

三、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三個人所經歷的,就是一個神選民完整的經歷。亞伯拉罕身上的經歷描繪父神所作的,以撒身上的經歷描繪子神,就是基督所作的,而雅各身上的經歷描繪靈神,就是聖靈所作的。蒙召之人首先經歷父神的計畫、揀選、豫定、呼召、稱義(包括帶著洗淨的赦免、與悅納)、看顧。在子神身上所經歷的,是祂救贖我們、並給我們承受。靈神在蒙召者身上的工作,乃是實施父神所定規,子神所完成的,而使蒙召者得著重生,受到管治,生命長大並有變化,達到成熟而像神。


生命經歷

一、我們原先只有亞當舊造的生命,所以神選召我們時,就另給我們一個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在信徒身上,生命的經歷開始於重生,從這時起,基督的生命加進來。而後經過生命長進的階段,經歷十字架的工作,我們身上亞當的生命死了,神的生命在我們身上成形。至終,我們的身體得贖。那時,我們纔能完全成為新的族類,完全像神,而與基督一同作王,使神滿足。

二、神在地上的目的,乃是要在人身上掌權,同時要得著人的事奉和敬拜。然而在巴別那裏,神的主權被否認了,人的事奉也歸給了偶像和魔鬼;這就是巴別的背景。我們蒙召的人,對於原來所在的世界都該有這樣的認識。一個蒙召厲害的人,對於自己蒙召的背景定規有深刻的認識。所以纔不惜任何代價,決心從那裏走出來。認識蒙召的背景,乃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三、在我們得救那一天,父、子、靈的工作就都給我們得著了。以名義說,所有基督完成的,所有在基督裏的,都是我們的;但在經歷上還不是。所以,神來作靈,進到我們裏面,把一切神所計畫、定規、經過基督所完成、所得著的,都作到我們裏面,並構成到我們裏面。直到完全成熟。


問題研討

一、試述神選召的意義。

二、神選召的背景與起源為何?

三、蒙神選召之人對三一神完整的經歷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