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是神忠信的見證人,是神的見證和彰顯;祂把神彰顯出來,那就是祂的見證(啟一5,三14)。基督是神的見證和彰顯,召會是基督的見證和彰顯。如此,召會乃是神在基督裏之見證和彰顯的複製。啟示錄向我們陳明啟示出來的基督,和作見證的召會,就是耶穌的見證;基督是神的見證,而召會是耶穌的見證,就是擴大的基督作為三一神團體的彰顯(約一18,五31~37,八14,啟一2,5,9,十九10,參創一26)。
耶穌的見證乃是七個金燈臺,其性質是金的,就是神聖的,照耀在黑暗裏,並且彼此相同。金燈臺象徵三一神;父是本質,化身於子,子是具體化身,藉靈彰顯,靈則完滿的實化並彰顯為眾召會,而眾召會乃是耶穌的見證。我們要經歷金燈臺作耶穌的見證,就是耶穌團體的彰顯(徒九4~5,林前十二12),就必須是不斷呼求主耶穌的名(3,13,羅十12~13,哀三55~56),而被耶穌的靈充滿(徒十六7),身上帶著耶穌的烙印(加六17),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裏一同有分的弟兄們(啟一9~10)。錘打金子形成燈臺的座,表徵信徒有分於基督的受苦。我們環境中所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是為要產生錘打成的燈臺。
金燈臺的照耀,是要叫人看見行走在燈臺中間之人子─即榮耀之基督─的異象。我們認識主是在眾召會中間活到永永遠遠的那一位,纔能在靈中不斷的感覺主確實的同在。祂是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並且祂永不誤事,也絕不丟棄我們。七個金燈臺七盞燈的照耀,以及主耶穌行走在燈臺中間,七眼如同火焰,腳好像明亮的銅,面貌如烈日發光,都是指明,在我們日常生活和召會生活中,我們天天需要主更多的照耀,好得著祂更多的牧養—拯救、恢復、復興我們,並使我們成為神。光照在於神的憐憫;甚麼時候神來了,神施憐憫了,祂的面光就是我們的光,祂的顯現就是我們的看見,祂的同在就是我們的得著。
耶穌的見證乃是在殿裏事奉神的大批群眾,就是全體蒙神救贖的人,他們被提到諸天之上,享受神的看顧和羔羊的牧養,得著諸天界裏並基督裏一切屬靈的福分,那是我們今天就能享受的(啟七9~17,弗一3,加三14,創十二2,參啟二一3~4,二二3~5,賽四九10)。大批的群眾包括那些用羔羊的血從各邦國、各支派、各民族、各方言所買來的人,作召會的構成分子。啟示錄七章十四節說,『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洗淨了他們的袍子,並且洗白了』。
大批的群眾站在寶座前和羔羊面前,手拿棕樹枝。棕樹枝表徵我們勝過為主所受的患難;棕樹也是因水滋潤而滿足的標記。在三一神作神的殿裏,我們要晝夜事奉祂,享受祂作永遠的住棚節,並且在生命裏發旺如棕樹。我們今天在時間裏的事奉,是為著永世裏的事奉作準備的;神在時間裏惟一的目標,就是要把祂自己一天過一天的分賜到我們裏面;在我們身上,神進來了,神再出去,我們纔有事奉。
我們必不再飢、不再渴。烈日和炎熱,必不傷害我們。寶座中的羔羊必牧養我們,領我們到生命水的泉。神必從我們眼中擦去一切的眼淚。流淚是在今世不可免的;不過,我們的眼淚,神都裝在祂的皮袋裏,記在祂的冊子上。因著羔羊要用生命水供應我們,使我們滿足,淚水就被擦去了。感謝神,傷心的時日和事實不會久。世界快要過去,我們蒙祝福來喝湧流的三一神,直到我們成為永遠生命的總和,就是新耶路撒冷(約四14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