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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五)基督作為那賜我們安息者(六)基督作為那有天上地上所有權柄的一位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五)基督作為那賜我們安息者(六)基督作為那有天上地上所有權柄的一位

在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八節,主說,『凡勞苦擔重擔的。』這裏的勞苦不僅是指為了遵守律法誡命和宗教規條而努力的勞苦,也是指為了工作成功而奮鬥的勞苦。主呼召這樣的人到祂這裏來得安息。安息不僅是指從上述的勞苦並重擔中得著釋放,也是指完全的平安和完滿的滿足。

負主的軛就是接受父的旨意,受父旨意的約束。主過這樣的生活,並不在意別的,只在意祂父的旨意。祂將自己完全降服於父的旨意,不為自己作甚麼,也不盼望為自己得甚麼;因此,無論環境如何,祂心裏都有安息。

主要我們照著祂的榜樣跟祂學,這就叫我們的魂得安息,這是裏面的安息,不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乃是憑祂在復活裏作我們的生命。這樣的軛是容易的,這樣的擔子是輕省的。神經綸的軛就是如此。在神經綸中的每一件事,都不是重擔,乃是享受。

在出埃及記三十一章十二至十七節論到神居所的建造這一長段的記載之後,神重申守安息日的誡命。按照歌羅西書二章十六至十七節,基督是安息日之安息的實際。祂是我們的完成、安息、平靜和完全的滿足(來四7~9,賽三十15上)。

這指明主吩咐那些建造者,作工的人,為主作工時要學習如何與主一同安息。按照出埃及記三十一章十七節,在我們得著享受以前,神不會要求我們作工,這乃是一個神聖的原則。等到我們對祂有完滿的享受後,就能與祂同工。祂是我們作工的力量,和勞苦的能力。守安息日也是一個永遠的約,是聖別的事。沒有與主是一而事奉,會導致屬靈的死亡,失去身體的交通。

凡與神居所有關的事,都將我們引到一件事-主的安息日及其安息與舒暢;在召會生活中我們是在帳幕裏,而帳幕將我們引到安息,引到享受神所定意並作成的。

(六)基督作為那有天上地上所有權柄的一位

在聖經裏,權柄的定義是『行使權力的道德正當性,終極來自並起源於神』。神是最高的權柄。祂有一切的權柄(羅九21~22)。神的權柄就是神自己。我們摸到神的權柄,就是摸到神自己。在我們與神的關係中,沒有甚麼比碰著權柄更重要。認識權柄是裏面的開啟,不是外面的教導。只有神是人直接的權柄。其他一切的權柄都是間接的權柄。我們總得碰著權柄,受神約束,也受代表權柄的引導。

宇宙中有兩個大原則-神的權柄和撒但的背叛。背叛乃是否認神的權柄,也是拒絕神的管治。撒但雖然干犯神的權柄,人也干犯神的權柄,背叛神,神卻不讓這個背叛繼續下去,祂要在地上建立祂的國。宇宙中爭執的中心,乃是誰該得著權柄。背叛的罪比甚麼罪都厲害。

以權柄(代表權柄)代表神的人必須有以下十二項的資格:他必須服權柄;認識他自己並沒有權柄;認識神的旨意;是否認己的人;與主是一,時刻活在與祂親密的交通裏;不主觀,不照著自己的感覺行事;對人親切、有恩典;是在復活裏的人,活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在神面前必須站在卑微的地位上;是受得起頂撞的;自己覺得不行,自以為不配;是正確代表神的人。

最重要、最屬靈的禱告,乃是權柄的禱告(太十八18,可十一20~24)。這個禱告乃是用權柄來吩咐,且有兩方面-捆綁和釋放,也就是馬可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四節的禱告。召會用權柄禱告,就管理陰府。我們若要有權柄的禱告,首先必須服在神的權柄之下。這禱告乃是以天上為起點,以地上為終點的。所有在升天裏的禱告,都是權柄的禱告。有了升天的地位、升天的權柄,也能發出權柄的禱告來。這樣,我們這個人就是在寶座上,和主一同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