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四章十一節說,『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能力的,因為你創造了萬有,並且萬有是因你的旨意存在並被創造的。』我們的神是一位有定旨的神,有照著祂自己喜悅的旨意。祂為著自己的旨意,創造了萬有,好成就並完成祂的定旨。以弗所一章九節說,『照著祂的喜悅,使我們知道祂意願的奧祕。』這裏的意願就是神的旨意,乃是神的願望,是祂所想要作的。神藉著祂在基督裏的啟示,就是藉著基督的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並升天,使我們知道祂意願的奧祕。十一節說到,神是按祂意願所決議的,行作萬事。神的意願指祂的目的;而神的決議指祂的思量,要如何完成祂的意願或目的。
神的旨意(意願)是集中於基督,並為著基督。在歌羅西一章九節,保羅為信徒禱告,要他們充分認識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深奧的,與我們認識、經歷、並活這位包羅萬有、延展無限的基督息息相關。基督是神、人、以及宇宙中一切正面事物的實際,祂在凡事上都居首位。這位基督乃是神經綸的中心與普及,中心與圓周。在神的經綸裏,基督是一切;神要的是基督,並且祂只要基督,就是那奇妙、居首位、包羅萬有、延展無限的基督,祂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神經綸的目的,乃是要將這位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使我們成為三一神團體的彰顯。神的旨意是要這樣一位基督成為我們的分,使我們認識基督、經歷基督、享受基督、被基督浸透,並得著基督作我們的人位和生命。神的旨意也是要得著召會作基督的身體,作祂的豐滿,就是祂的彰顯。我們過身體的生活,就是『驗證何為神…的旨意』(羅十二2,4~5)。如果我們是身體上正確的肢體,在召會生活裏活動並盡功用,我們就會是在神旨意裏的人。基督是身體的頭,我們是祂身體的肢體。我們要過身體的生活,就必須在頭之下,以頭為我們的生命,為我們全人的主體和中心,並與眾肢體同過團體的生活。基督的身體要以神的增長而長大;基督身體的長大在於我們裏面神的增長、神的加添與神的增多。
在馬太十二章五十節,主耶穌說,凡實行父旨意的,就是祂的親人。基督這位屬天的君王,總是降服於父的旨意,接受神的旨意作祂的分,不抵抗任何事。凡實行父旨意的,就是幫助主耶穌的弟兄,同情祂的姊妹,以及柔和慈愛的母親。國度完全是神旨意的事,並全然完成了神的旨意。事實上,國度就是神的旨意。諸天之國憲法的終極結果,乃是天父的旨意。我們是國度的子民,該在地上實行神的旨意。因此,國度子民需要禱告,願父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這就是將諸天的國帶到地上。
在七章二十一節,耶穌說,『不是每一個對我說,主阿,主阿的人,都能進諸天的國,惟獨實行我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呼求主彀叫我們得救,但進諸天的國,既然還要實行天父的旨意,就顯然與藉著重生進神的國不同。進諸天的國是憑神聖生命過生活。在二十二至二十三節,主耶穌斥責那些在祂的名裏豫言過,趕鬼過,並行過許多異能的人,因為他們這些『行不法的人』作那些事,是出於他們自己,不是因順從神的旨意而作。宇宙中有兩個原則:一是神權柄的原則,一是撒但背叛的原則。我們不能一面事奉神,一面又走背叛的路。我們必須脫離不法的原則,不走背叛的路。權柄的問題若沒有好好解決,就在事奉上,各樣的難處都會發生。願主保守我們的事奉,使我們服從神的權柄,實行父的旨意,得以進入父的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