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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守身體的原則以活在基督身體的實際(五)為著基督身體的實際而活基督

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乃是出自基督的純產物;正如夏娃純粹出於亞當(創二22~23)所豫表。只有出於基督,有祂復活生命的,纔能作祂的補滿和配偶,就是祂的身體(弗五28~30)。在基督的身體裏,不僅頭是基督,身體也是基督;基督的身體連同作頭的基督乃是『那基督』,就是團體的基督(林前十二12)。基督之外的任何東西,都不是基督的身體,而是外來的元素;因此,我們要有基督身體的實際,就必須像保羅一樣,迫切的要活基督(腓一19~21上)。

正如保羅是『基督耶穌的囚犯』,『在主裏的囚犯』,『帶鎖鍊的大使』(弗三1,四1,六20),我們要為著基督身體的實際而活基督,就必須被監禁在我們的靈裏,好使我們得著祂的啟示,經歷祂是愛召會的基督(五25~27),創造新人的基督(二15~16),將萬有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的基督(一20~23),作成恩賜並賜給恩賜的基督(四7~8,11~12),以及安家的基督(三17上),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一個活基督、作基督大使的人(林後五20),不再有自己的自由;他去那裏,他作甚麼,不是隨著他的挑選,乃是在神帶領管治之下,隨著神帶領管治的手(結一1~3)。這樣為著基督身體的實際而活基督,乃是成為基督凱旋行列中的俘虜,在我們靈裏、在基督的人位裏作一切事(林後二13~17)。

基督的身體是經歷基督的結果,所以我們要有基督身體的實際,就需要迫切禱告,使我們活基督。為著基督身體的實際而活基督,其祕訣在於羅馬八章所描述並陳明生命之靈的律(2),就是三一神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成了賜生命的靈,裝置在我們的靈裏,成為在我們裏面的律,就是自發、自動的原則和能力。我們要與這已裝置好的律合作,將內住之靈這三一神的『電流』的『開關打開』,也就是一直不斷的接觸主,習慣的與祂有交通,並且照著靈而行,受祂不斷的灌注。我們在調和的靈裏,就是在那與我們的靈調和的生命之靈的律裏行動並生活,就是在基督的身體裏行動並生活。在這靈裏,我們有神的同在和說話,與神相聚,也有神作為生命之靈的律運行,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的各部分(來八10)。

我們要照著靈而行,就要時時在靈裏禱告(弗六18),也就是不住、持續的有活的、呼吸的禱告。我們需要操練我們的靈,起來勝過我們的身體和心理的沉睡,儆醒禱告,以持守我們禱告的生活(太二六41)。藉著建立禱告的習慣,就是不住的吸入是靈的基督,呼求祂並與祂交談(哀三55~56),我們就能為著基督身體的實際建立活基督的習慣。此外,我們照著生命之靈的律,被那靈充滿,並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我們裏面(弗五18~20,西三16~17),就能為著基督身體的實際而活基督。我們也要照著生命之靈的律,作倒空並敞開的器皿(弗五18~20,西三16~17)。我們需要愛主到極點,保守我們自己全然、徹底、並絕對的向祂敞開,讓祂為著祂身體的緣故,成為我們的一切,並在我們裏面、藉著我們、且為著我們作一切的事(林前一9,二9)。這樣,我們就能為著基督身體的實際而活基督。

生命之靈的律在我們裏面運行,就自然而然的使我們活神,並且在生命、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並且將我們構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有各種的功用,使全身叫身體漸漸長大,以致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弗四1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