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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守身體的原則以活在基督身體的實際(四)身體的供應、身體的肢體以及身體的限制

在這篇信息我們要進一步來看基督身體的原則,有三個項目:第一,身體的供應;第二,身體的肢體;第三,身體的限制。我們需要在這些原則的光中檢視我們有多少身體的實際,或者我們當如何更多進入身體的實際。

身體的供應乃是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由聖膏油,複合的膏油所豫表(腓一19~21上,出三十23~25)。聖膏油如何是為著帳幕與祭司體系,這複合的靈也是在身體裏並為著身體,且是與為著那建造身體的祭司事奉。按照詩篇一百三十三篇,弟兄們在一裏同居,有無法估計的善與無法計算的美,這好比那複合、貴重的膏油。對照今天的經歷,我們是藉著肢體的代禱和交通,接受那靈的供應。

當我們覺得枯乾、碰壁時,我們需要弟兄姊妹為我們代禱,使我們能過得去。路加福音十一章,主教導門徒如何禱告,啟示出我們需要將自己禱告到神裏面,以接受賜生命的靈作我們的供應,好餧養我們自己,並餧養所有在我們照顧之下的人,使身體得建造。基督這一切追測不盡的豐富就是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需要我們藉著身體的代求來取用。

我們是如何在身體裏呢?這不是一個地位的問題。乃是在於我們一得救,我們就成為基督的肢體,而肢體無法離開身體而活。所以,在身體裏不能有獨立或個人主義(林前十二27,羅十二5,弗五30)。每一個信徒都是基督身體的肢體,而每一個肢體都是不可少的。倪弟兄說,『你若真看見你在基督身體上的地位,你就會像是第二次得救一樣。』

那些看見自己是肢體的人,就會寶愛身體,並看重其他的肢體。我們一有身體的啟示,就有身體的感覺;一有身體的感覺,一切個人的想法和行動就除去了。我不知道的,身體裏別的肢體知道;我不能看見的,身體裏別的肢體能看見;我不能作的,身體裏別的肢體能作。我們若拒絕同作肢體者的幫助,就是拒絕基督的幫助(林前十二12)。

保羅的得救豈不就是這幅圖畫麼?當他在往大馬色的路上,榮耀的主向他顯現,他就不能看見了。他問主說,『主啊,你是誰?』好像他什麼都不知道了。這個看不見、不知道、不能作的人,主卻安排一個肢體叫他能看見,叫他能知道,叫他能夠走路。必有人牽著你的手進去。亞拿尼亞進來按手在他的頭上,對他說,那一位向你顯現的主就是基督。起來,呼求主的名受浸。保羅不知道的,有人知道;保羅看不見,有人幫他看見;保羅作不到的,有人來幫他作。保羅在得救那一天所學的第一個功課就是身體。這是一個何等寶貴的功課。

作為基督身體的肢體,我們必須受其他肢體的限制,不越過我們的度量。元首基督確實把每一個肢體安排在身體特別的地位上,也指派我們特別的功用(林前十二18)。但為著身體的長大與發展,其中基本的要求就是我們要認清自己的度量,並且不越過這度量(弗四7,16)。基督身體的度量如同基督,是宇宙般的闊、長、高、深,無法測度。但是作為基督身體裏的眾肢體,我們需要受限制。因著肢體受限制,身體就可以無限制。基督的身體之所以能讓這位全能的神在地上顯為全能,是因為每一位肢體受了他該受的限制。每一個肢體都需要照著神在我們裏面所指派的那一份盡功用,並受神聖生命運行的限制,使主得著榮耀。我們需要學習在身體裏作肢體,享受所有的豐富,並接受所有的限制,以活出基督身體的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