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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召會生活中並為著召會生活,以基督為我們的人位並活祂(三)為著身體生活照著靈而行以活基督

聖經的中心思想乃是:神渴望我們活基督,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腓一21上,弗四12,16)。在新約中,有約翰福音六章五十七節、十四章十九節、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及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一節等四處主要的經節啟示活基督這事。因此,我們首要關切的,不該是任何外面的事,而是我們在活自己還是活基督。一切的難處發生,主要是由於缺少活基督;當我們活基督時,最能照料召會。我們需要在召會中並為著召會生活而活基督。

我們若要活基督,就必須接受祂作我們的人位,並且與祂成為一個人位;活基督乃是活一個人位。我們應該過一種生活,這種生活就是基督自己。我們應該全神貫注於活基督這件事,不該讓任何事物打岔我們,使我們失去對基督直接、親身的經歷。這樣,當基督活著,我們這些信入祂,現今在祂裏面的人也活著;這就是活基督。活基督的祕訣之一,乃是一再的告訴主我們愛祂(林前二9)。我們若不愛基督,就不能活祂;活基督需要我們愛祂到極點(可十二30)。

活基督實際的路乃是照著靈而行(羅八4)。羅馬八章四節中的『行』,原文指我們在生活中一般的行事,包括我們的思想、說話、行事並行動。四節這裏的靈是我們人重生的靈,由那靈內住並與那靈調和;這與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七節相符。照著靈而行乃是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照著靈作一切事。所有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都試證我們到底是照著靈而行,還是在肉體裏行(羅八4~5);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照著靈而行的時候,就是照著肉體而行。最能叫撒但閉口的,就是照著靈而行(啟十二11)。聖經最終只向我們要求一件事,就是要我們照著調和的靈而行。

領頭者首要關切的,應該是幫助眾聖徒在日常生活中照著靈而行以活基督;這是藉著領頭者率先進入照著靈而行的實際實行,並且幫助其他聖徒進入這種生活(腓三17,來十三7)。當聖徒們受帶領操練個人在日常生活中照著靈而行,在團體中對主的享受就會被平衡。這就是說,我們若要在聚會中展覽基督,就必須在日常生活中照著靈而行,以得著基督(林前十四26,腓三8,12)。基督徒生活的其他方面,就如傳福音和牧養該是我們照著靈而行的自然結果。

我們首要關切的不該是如何作事,反之,我們需要看見,神要得著一班人照著靈而行以活基督。不住的禱告是照著靈而行的路(帖前五17);如同我們不住的呼吸,照著靈而行乃是我們屬靈的呼吸。我們能藉著常常的、不住的、時時的禱告,照著靈而行(路十八1)。

我們越照著靈而行,三一神就越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能為著身體生活而活祂(羅十二4~5)。當我們每日並時時照著靈而行,三一神作為那靈就有機會安家、安頓在我們裏面,並據有、佔有我們全人,藉此我們就活三一神(弗三17上)。我們所需要作的就是活三一神,其餘的事都是我們活三一神的自然結果(約十四19~20,十五4~5)。

羅馬書八章啟示三一神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得以活祂;這應該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中心點。羅馬書十二章裏基督的身體,來自於八章中照著靈而行的經歷;這啟示基督身體的所有肢體都該是照著靈而行的人。原則上,倘若我們沒有照著靈而行,就不可能在實行上有基督的身體;身體生活會因著屬肉體的行事而被廢掉了。我們要看見一件事-主恢復的目標是要恢復基督,祂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作我們的生命;祂也是那靈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祂活的肢體,使祂的身體得以建造起來(西二9,三4,林前十五45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