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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結晶讀經(十七)基督是神的奴僕,以及信徒在召會生活中是神和基督耶穌的奴僕

出埃及記二十一章一至六節記載了有關奴僕的典章。這典章的靈,乃是奴僕的靈,就是服事和犧牲的靈。奴僕不要求自己的權利,只知道服事和犧牲;他總是願意顧到別人,不在意自己的權益。奴僕服事的基礎乃是愛,愛也是奴僕長久服事的動機和必要條件。隨著奴僕的愛而來的是順從。我們若有奴僕的靈和奴僕的愛,我們就很容易順從。

出埃及記此段經文裏的奴僕,乃是豫表基督作神的奴僕。祂犧牲自己來服事神和神的子民。新約裏的馬可福音詳細的記載主耶穌作神奴僕那優美的人性美德。在馬可福音中,主耶穌被描述為沒有權利的奴僕,不僅是神的奴僕,也是人的奴僕。祂甚至用自己的魂生命來服事罪人,至終捨命作罪人的贖價,完成了祂作奴僕所事奉之神的永遠定旨。

腓立比書二章六至八節也指出,主耶穌雖然與神同等,在宇宙中有最高的地位,卻成為社會中最低階層的人。祂不僅成為人,更是倒空自己,並且降卑自己,成為奴僕。基督在祂人性生活裏建立人的樣子,並取了奴僕的形狀,這是祂職事的根基和背景,也是腓立比書所陳明的榜樣。保羅在此勸勉腓立比聖徒,『你們裏面要思念基督耶穌裏面所思念的』(5)。基督作為這樣的榜樣如今乃是在我們裏面的生命,我們何等需要經歷基督作這樣的榜樣。

主耶穌有奴僕的靈;祂站在神的奴僕這個地位上,不憑自己行事,只按照父的話行事。主耶穌有奴僕的愛;新約啟示祂對父、對召會、並對聖徒這三重的愛。主耶穌也有奴僕的順從;祂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以完成神的旨意。

使徒保羅憑著基督服事並犧牲的生命,也是這樣的奴僕。他有奴僕的靈;作為基督和神的奴僕,他甘願倒空自己、降卑自己,並且犧牲他的地位、權利和特權。他有奴僕的愛;他愛召會且願意為召會完全花上自己。他也有奴僕的順從,不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我們若要以基督為榜樣,並跟隨保羅的榜樣,就必須學習作奴僕,為著別人而犧牲一切。奴僕只知道服事和犧牲,不在意自己的權益。我們需要倒空自己,降卑自己,降低自己,不為自己要求甚麼,並犧牲自己,好服事別人。我們也必須認識奴僕的地位。作為基督的奴僕,我們的地位是在門框那裏;並且我們的耳朵需要被開通,好能聽從主人,而不憑自己行事。

奴僕應該向主活,而不向自己活。向我們自己活,就是受我們自己的控制與指引,關心我們自己的目標和標的。向主活,就是以基督作我們的生活和所作一切的獨一目標,並在主的引導和約束之下,符合祂的要求,滿足祂的願望,完成祂所要的。向主活不同於為主活。『為主』含示我們仍屬於自己,且照著我們的喜悅或方便行事。『向主』含示我們是主的產業,我們已經屬於祂。『為主活』含有我們與主仍是二者之意;『向主活』則指明我們與主乃是一。我們能向主活乃是基於我們是主的人這事實;我們屬於祂,是主用寶血的重價所買的。如今祂是我們的主和主人,我們的所有、所作和所是,都是向著祂;一切完全是向著祂,現今我們該向祂活。

在召會生活中,我們眾人都該是奴僕。只有那些甘心作奴僕的人,纔能永久留在召會生活裏。主耶穌教導我們,不要在別人之上,反要比別人低微,並作他們的奴僕。在召會生活中沒有階級;我們都是弟兄,我們都必須像奴僕一樣服事。一切相信基督、屬於祂、並有祂服事和犧牲之生命的人,都該以祂為他們的榜樣,學習作奴僕,愛神、愛召會、並愛神的子民;我們需要有這樣的愛作我們的動力,而成為犧牲和服事的奴僕。我們何等需要有奴僕的靈、奴僕的愛、和奴僕的順從,來完成神新約的經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