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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結晶讀經(十四)律法─神與祂百姓之間的婚約

全本聖經的主題、神經綸的內容、以及整個宇宙的祕密,乃是神與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之間神聖的羅曼史,說出神如何追求祂所揀選的人,最終與他們成為婚配。神是一位求愛的神,全本聖經是祂追求的話;我們若要遵守這話,就需要對祂有回應和情深的愛。當我們進入與神相愛的關係時,我們就接受祂的生命,使我們能與神成為一,並使祂與我們成為一。所以我們不該運用心思和意志來遵守律法,乃是藉著愛這位作我們丈夫的主,因而有分於祂的生命和性情,與祂成為一,作祂的擴大和彰顯。

神在出埃及記二十章頒賜律法給祂所揀選的人,目的是要他們成為祂的佳偶。神以永遠的愛愛了祂的百姓;在出埃及記前十九章,神追求祂的百姓,甚至與他們『約會』。而在二十章神的山那裏,神向他們求婚,並尋求得著他們的情愛。神頒賜律法時,聘以色列人歸祂自己,以色列人便與神訂了婚,可見在神的山藉著頒賜律法所立的約乃是婚約(耶二2,三一32,結十六8)。神頒賜律法的目標,是要使祂的選民與祂成為一,就如妻子與她的丈夫成為一;律法要將神的本質分賜到他們裏面,引他們到神裏面,並且使他們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神聯結。

神頒賜律法是辦理神的百姓和神的訂婚;律法是訂婚證書。特別是十誡的前五條,敘述了神和祂的百姓之間訂婚的條件,其中一再親密的使用『耶和華你的神』這個說法。頭一條誡命指明神必須是祂的百姓惟一的良人,他們不可有別的所愛。第二條誡命說出神是一位妒忌的丈夫,要祂的百姓單單事奉祂;他們若愛祂,祂必向他們的後代施慈愛直到千代。第三條誡命要神的百姓尊崇祂的名,親切的使用祂的名。而在第四條誡命裏,主要求祂的百姓守安息日,作為他們單單屬於祂並絕對為著祂的記號,如同訂婚戒指作為記號一般。題到安息日與神居所建造的工作有關;凡與帳幕及其器物有關的事,都把我們引到神的安息日,及其安息與舒暢,以享受神所定意並作成的。第五條誡命,則是要神的百姓記念祂是他們的源頭。當神的百姓與神之間有像是男女之間彼此情深的愛,並花時間在神的話裏與祂交通,神就將祂神聖的元素注入他們裏面,使他們與祂成為一,作祂的配偶,在生命、性情和彰顯上與祂一樣。這就是律法最高的功用。

既然律法的頒賜是作為訂婚合同用的,而全本聖經是神追求的話,我們就不該想要在愛主和主的話而與主成為一以外,來遵守律法。我們遵守神的律法,乃是藉著愛這位作我們丈夫的神。我們愛主和主的話,與祂同在而被祂注入,我們自己所作不到的,祂就要在我們裏面來作成。這是聖經中論到頒賜誡命的中心觀念,也是實行神永遠經綸異象的路。活基督部分的祕訣乃是一再告訴主,我們愛祂,藉此讓祂的生命供應我們。我們愛神,也愛神活的話,這話將祂的本質注入我們裏面,就使我們因祂發光,如同摩西在何烈山頂,沒有掙扎努力去履行律法的要求;反之,他被神藉著與他說話所注入,他的臉就返照神的所是而發光。

今天神不要一班努力遵守律法的人;祂要一班發光的百姓,彰顯祂的榮耀。我們若愛神,也愛神活的話,直接、親密的接觸主,就會被主所注入,不需努力掙扎,而是自然的發光;祂的話要將生命供應我們,使我們長大,並且自然而然以符合祂所是的方式過神人生活,有神的形像,成為神的描繪和神的複製而彰顯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