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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耶路撒冷看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的各面(六)羔羊作燈,有神作光

在新耶路撒冷,羔羊基督是燈,有神作祂裏面的光。這就是說,神是光,要在作燈的基督裏照耀出來,照透全城。這是一件神聖分賜的事,因為神聖之光的照耀,實際上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分賜到信徒裏面。提摩太前書六章十六節說,神住在不能靠近的光中,若沒有羔羊基督作燈,神的照耀會殺死我們。然而,有了救贖的基督作燈,神聖的光就不會殺死我們,反倒成為可愛的、可接近的,並可摸著的。雖然每當光來了,會暴露,會鑒察,會審判,因為這些都是光的功用;然而,光的用意是要分賜,是要帶進生命。藉著救贖,並藉著血,我們能來接觸神;在祂裏面,並藉著祂,神就能向我們啟示祂自己。

是光的神,乃是在是燈的羔羊裏面。神這照明的榮耀,乃是基督裏面的光;而救贖的基督是容納光的燈。在永世裏,基督仍是羔羊,在祂裏面,那是光的神要給我們經歷。

以賽亞書五十章十至十一節指出,我們既有救贖並照耀的神作為獨一的光,就不需要天然或人造的光。照著新造的原則,我們基督徒有神在裏面作光,並且我們不該想要產生自己的光。今天我們基督徒的確有神自己在基督裏作我們的光。我們不需要哲學,也不需要任何一種宗教教訓,因為我們有神自己在我們裏面。我們只需要藉著神的話,活在發光的救贖之神這光的照耀之下。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三十節說,神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我們必須進入神的聖言,然後我們就會看見光。正確的話語就是像一個活的星,將光帶給聖徒。所以,我們不該照著我們天然的能力或照著我們所接受的教育,來領悟或作任何事。我們有神作我們獨一的光,應用到我們的生活中。

光是管理的能力,光照耀時就施行管理,將萬有帶進一與和諧裏。權柄是與光有關,神照亮,就有神聖的權柄。神在那裏,那裏必有光照耀;神在那裏照耀,那裏必有管理的能力。在神復造的六日裏,所恢復的頭一件事就是光(創一3)。光一進來管理(4,16),就有分開,並開始有秩序。光進來以前,一切都在混亂中。光進來以後,光暗就分開,事物就開始被保守在秩序中。此後,下面的水與上面的水分開,生命就從這秩序中出來。因著光,各種生命都出來了。這就是在新耶路撒冷裏的圖畫。倘若我們在召會中有神的同在,我們就有光,我們就在神的光中,我們就在是光的神裏,並且我們眾人都受到管理。一切的混亂都被征服,萬有也都被帶進秩序中。那樣的管理,產生一個結果,使萬物有一與和諧,那就是國度,神的國─一與和諧。

在以新耶路撒冷作中心的新天新地裏,萬有都將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那時候,就會完全應驗以弗所書一章十節:『將萬有,無論是在諸天之上的,或是在地上的,都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在啟示錄二十一章,我們看見,整個宇宙要藉著透明的城所照耀的光,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在召會生活中的歸一於元首之下,是藉著生命和光而有的。我們若要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卻沒有在生命裏長大,就會落到組織裏。我們要實際的從崩潰的混亂中蒙拯救,就需要在生命裏長大;我們越在生命裏長大,就越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並從宇宙性的崩潰中得著拯救。神在今天在召會中的工作,要作出新耶路撒冷。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乃是光的兒女,甚至是光本身,因為我們在主裏與神是一。我們都要讓祂照亮我們,照透我們,浸透我們,使我們在生命中成熟。當召會被這生命作透時,召會就是一座新耶路撒冷城。至終,列國就在從召會所得生命的光中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