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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真正立場—召會的立場

林前十四章三節說:『但那申言的,是對人講說建造、勉勵和安慰。』在林前十四章裏,申言是為神和基督說話,說出神和基督,並將神和基督供應分賜給人。雖然在整本聖經中,申言也是豫言、豫告和豫測,但在林前十四章,申言並不包含豫言。而且,按林前十四章的方式申言,乃是在召會聚會中實行的,使有追求的人得以超越,而建造召會。

保羅強調,所有信徒都能申言(林前十四31,24),都有義務申言(林前十四23~24),都應追求、尋求、並切慕申言(林前十四1,12,39)。保羅使用一些動詞,如『追求』、『切慕』、『尋求』、『超越』、『學習』等,以鼓勵眾聖徒都申言。

按林前十四章的方式申言,需要有四面的組成:第一,我們必須有對神、基督、和屬靈事物的認識與經歷;第二,我們必須有發表,將我們對神、基督、和屬靈事物的認識與經歷說出來;第三,我們需要有在神聖光照下對我們所處情形和環境的眼光;第四,我們需要內住之靈即時的感動,激勵我們的靈說話。

以利沙伯和馬利亞是申言的榜樣。路加一章三十九至四十五節顯示,施浸者約翰的母親以利沙伯,是活在神的面光中並在與主的交通裏,她與主有持續不斷的交通。這幾節經文也給我們看見,她對主在地上的行動有屬靈的認識和關切,以利沙伯一聽到馬利亞的問安,所懷的胎就在腹裏跳動,她就在靈裏被激動。她既在靈裏被激動,就立刻接受聖靈即時的感動,並藉著運用她的靈,得以發表出來。而馬利亞申言的榜樣,比以利沙伯的更深更高。首先馬利亞的靈以神她的救主為樂,然後她的魂尊主為大。馬利亞申言的發表是根據她對聖經的認識,都是由引自舊約的話所組成。馬利亞的申言也是根據她對神的認識和經歷,並根據她對神在人身上所施之對付和神向她列祖所施憐憫的認識。

我們需要看見申言的基本構成:第一,乃是個人對聖經的認識;第二,是個人的生命經歷,但在說出正確的申言這事上,我們卻不該黏於個人的經歷、見證、感覺、想法、意見、感情、以及對任何人事物的反應。而論到個人對聖經的認識,首先,我們必須按字面熟悉神的話;其次,我們必須認識神話語的深意和屬靈的意義;末了,我們也需要在神話語中得著屬靈的亮光,並看見屬靈的異象。

申言是為神和基督說話,並說出神和基督。這樣的說話是與神和基督的說話之靈合作。那靈總是豫備好,期盼同著我們並藉著我們說話。然而,我們並不總是與那靈合作說話。我們在與那靈合作說話上的攔阻,乃是我們天然的人與我們的個性和習慣。勝過我們的攔阻之路,乃是反我們天然的人和我們的個性、習慣。我們已被釘在十字架上(羅六6,加二20),我們該留在十字架上。

舊約和新約都結束於得勝者,在豫表的時代,得勝者是申言者。而在啟示錄,主在給召會的七封書信裏,重複七次的呼召得勝者,這些得勝者就是申言者之豫表的應驗。當使徒保羅說到召會該怎麼聚會的時候,他強調而且高舉申言(林前十四1,3~6,24,31,39)。申言會使我們成為得勝者。把基督說到人裏面就是申言,申言乃是得勝者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