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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結晶讀經(五)管治權-征服仇敵、恢復地、並運用神管理地的權柄

神創造了一個團體人,不僅是要人有祂的形像來彰顯祂,也是要人有祂的管治權來管理萬有以代表祂(創一26,28)。這管治權與形像是很有關聯的。我們越經歷並享受三一神,就越在神聖形像和神聖管治權的實際中長大。

神給人管治權,第一面的目的是為著征服神的仇敵,那背叛神的撒但。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中,地上所爬的爬物豫表那蛇撒但,和他的使者,以及跟隨撒但的鬼(三1,14,啟十二4,7,9,太二五41,參路十19)。二十八節的『制伏』則含示,神在地上與祂的仇敵撒但之間進行著一場激烈的爭戰;誰贏得地,誰就得勝。神有一個難處,就是天使長撒但,他背叛神,並成為神在宇宙中,特別是在地上的仇敵(賽十四12~14,結二八12~18)。神要用人對付祂的仇敵;為這目的,神造了人;神要受造的人對付受造而墮落的撒但。人如果沒有從撒但的手下把地收回來,那就還沒有達到神創造人的目的。對付撒但是為著神的好處;對付撒但是為著滿足神的需要。

神給人管治權,第二面的目的是恢復地。神造人的用意,乃是要為祂自己恢復這地。人為神所造有權柄管治地,是要制伏地、征服地,因而為神恢復地。今天,地已變成一個有決定性的地方,撒但想要持有地,神也想要得回地。人受託付要繁衍增多,遍滿地面,並制伏這地(創一28)。主的名必須在地上被尊為聖,並在全地成為尊大的(太六9~10,詩八1,9)。在千年國的時候,全地要成為神的國,並且在永世裏,新耶路撒冷要從天而降到新地上(啟十一15,二一1~2)。

神給人管治權,第三面的目的是運用神管理地的權柄,使神的國得以臨到地上,神的旨意得以行在地上,神的榮耀得以顯在地上(太六10,13下)。我們需要運用神的權柄,使神的國得以臨到地上。真正的召會就是今世神的國(十六18~19,十八17~18,羅十四17)。召會帶進國度;召會的工作就是把神的國帶進來(太六10,十二22~29,啟十一15,十二10)。我們也需要運用神的權柄,使神的旨意得以行在地上。國度完全是神旨意的事。我們需要禱告,願父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這就是將諸天的國帶到地上。再者,我們還需要運用神的權柄,使神的榮耀得以顯在地上。神是榮耀的神;榮耀是神的彰顯,就是彰顯出來的神(徒七2,弗一17,三14,16,21,啟二一10~11)。神的國乃是神運用祂的能力,使祂的榮耀得以彰顯的範圍(太六10,13)。

神的目的要人有祂的形像彰顯祂,有祂的權柄代表祂,這乃是在基督這第二個人,並在一個團體的新人身上得著完成(林前十五47,弗二15,一22~23,林前十二12,西三10~11)。基督不僅是末後的亞當,也是第二個人(林前十五45,47)。創世記一章神創造人,這是一幅圖畫,描繪出在神新造裏的新人;這就是說,舊造是新造的表號、豫表(弗二15,四24)。至終,召會作為一個新人乃是在神心意中團體的人,這新人將成就雙重的目的:彰顯神以及對付神的仇敵。神的心意是要重生一個新人的許多肢體,就是基督一個身體的許多肢體(林前十二27)。作為召會,就是在神永遠定旨裏的團體人,我們彰顯神,並代表神制伏地並征服祂的仇敵(西三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