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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結晶讀經(四)神按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作祂的彰顯

創世記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像,照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神就按著自己的形像創造人,乃是按著神的形像創造他』。這經文啟示,神格的三者之間,為著人的創造,舉行了會議;在已過的永遠,三一神決定要創造人,指明人的創造乃是為著三一神永遠的定旨(弗三9~11)。

神的形像,指神裏面的所是,是神屬性內裏素質的彰顯,這些屬性最顯著的是愛(約壹四8)、光(一5)、聖(啟四8)、義(耶二三6)。而神的樣式,指神的形狀(腓二6),乃是神身位之素質與性質的彰顯。神的形像和神的樣式不當視為兩個分開的東西,人內裏的美德受造於人的靈裏,乃是神屬性的翻版,也是人彰顯神屬性的憑藉。人外面的形狀受造為人的身體,乃是神形狀的翻版。神造人成為祂自己的複本,使人有盛裝神並彰顯神的性能。

子基督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一15),是『神榮耀的光輝,是神本質的印像』(來一3),這啟示子基督是神的具體化身,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神屬性之素質的彰顯。人是照著基督創造的,目的是要基督進到人裏面,並藉著人得彰顯(西一27,腓一20~21上)。

神按著祂的形像,照著祂的樣式造人,目的是要人接受祂作生命,並彰顯祂一切的屬性(創二9)。神這樣造人,使人藉著祂的經綸,可以接受祂的生命和性情,使人有性能盛裝神的愛、光、義、聖,藉此成為祂的彰顯。聖經裏對於神和人的關係,有一個奧祕的思想:神的渴望是要成為與人一樣,並使人與祂一樣;神的經綸是要使祂自己成為人,也要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 (約一12,彼後一4)。

創世記一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以及五章二節的代名詞『他們』,指明亞當是一個團體人,集體人,包括全人類:神沒有創造許多人;祂在一個人亞當裏面,集體的創造了人類。神按著祂的形像並照著祂的樣式造了這樣一個團體人,使人類能團體的彰顯神。

基督的成為肉體與神人生活,達成了神造人的目的:基督的成為肉體,與神按著祂的形像、照著祂的樣式造人的定旨有密切關係,就是要使人接受祂作生命,並彰顯祂神聖的屬性。基督是由神聖素質成孕,由人的素質而生(太一18,20),有神聖的屬性充實、加強、豐富並聖別祂人性的美德,為要在人性的美德上彰顯神。主耶穌拯救我們時,祂是那有神聖屬性充實人性美德的一位,進到我們裏面;這樣的生命從裏面拯救我們,並聖別、變化我們,而拔高我們人性的美德(羅五10,十二2)。

基督成為肉體,穿上人性,成為人的樣式,好叫人藉著祂的死與復活,可以得著神永遠、神聖的生命(彼前一3),並且憑這生命在裏面得以變化,並模成基督的形像,在外面得以改變形狀,同形於基督榮耀的身體;這樣,我們就與基督一樣一式(約壹三2下),與基督一同向著宇宙彰顯神(弗三21)。神已豫定我們模成祂長子的形像;模成是變化的最終結果,包括我們裏面素質和性情的變化,和我們外面樣式的變化,好使我們與基督得榮耀的形像相配(羅八29)。

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我們看見一個按著神形像被造的團體人作祂的彰顯,而在啟示錄二十一章,我們看見新耶路撒冷作為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裏之形像的終極發展和總結;神的城乃是神的團體彰顯,有神的形像,並以神的榮耀照耀(啟四3,二一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