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實行神旨而滿足

在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至二十節,主吩咐我們,『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凡我所吩咐你們的,無論是甚麼,都教訓他們遵守;看哪,我天天與你們同在,直到這世代的終結。』

四十四會所聖徒利用三月份每週六晚上七時半至九時半,兵分四路,前往捷運淡水線明德站附近,石牌站以南、明德路以北地區叩門;許多弟兄姊妹都是第一次這樣操練實行。在身體的配搭中,每組的姊妹負責按門鈴,弟兄負責用三分鐘講說『人生的奧祕』。好些弟兄在第一週出去叩訪時,不只手會發抖,說話也結結巴巴,但到了第四週時,他們已能剛強壯膽的講說神的話;其間有何等大的差別。
 
補充本詩歌八百四十四首說,『我是個新約福音祭司,帶罪人歸神是我天職,挨家去尋訪平安之子,神生命湧流不止;傳揚福音救罪人,當作祭物獻給神,天上都因此喜樂歡欣,我神也喜悅滿心。』何等寶貝這樣的行動!雖然不是每家都用笑臉歡迎我們,但是越被拒絕,我們就越被聖靈充滿,因平安已歸我們。
 
有一位姊妹見證說,他們去到一戶福音朋友的家中,向她傳講了主耶穌;那位小姐聽到後反應很好,甚至答應繼續有接觸。這使姊妹非常喜樂,也令她想起約翰福音四章撒瑪利亞婦人的事例。在那事例中,不僅罪人得著滿足,主也得著滿足,因為主告訴門徒,『我有食物喫,是你們不知道的』(32)。主的食物就是實行差祂來者的旨意,就是拯救並滿足罪人。當我們與主同工時,就能經歷這種『滿足』的感覺,其箇中滋味只有經歷過的人纔能體會。
 
經過頭三週的叩訪,共有三十八人向我們敞開且留下聯絡資料。二十四日我們再度回訪,邀請他們參加三十一日的福音聚會。聚會當天來了十三位福音朋友,其中有一位弟兄受浸,會後眾人一同用餐且繼續有福音談話,真是太喜樂了。求主更多澆灌我們,使我們持續實行父的旨意,與祂同得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