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約的職事與眾執事(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七年第二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四日至七月四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半年度訓練中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十七章為『使徒的教訓和交通』,第十八章說到『新約的職事與眾執事』,第十九章是『在新約職事裏以及新約眾執事之間的領導』。
真理要點
一、在神的經綸裏有一個目標,並且神已經命定了一條路達到這個目標。我們要有這條為著一個目標的路,就必須在使徒的教訓與交通裏(徒二42)。使徒的教訓是關於基督的身位和祂救贖的工作,也是關於神在信仰裏的經綸。而交通是從教訓來的。應當只有一個由使徒的教訓所產生惟一的交通。使徒的交通是與父和子的交通,也是那靈的交通,就是使徒藉著傳揚神聖的生命而有分於並供應給信徒的交通。
二、新約經綸的職事是單數的,惟一的,新約經綸的眾執事卻是複數的。在行傳一章,彼得稱主所給他們的使命為『這職事。』(17,25)。保羅和他的同工,就是基督的使徒,受了這惟一的職事,就是為完成神新約經綸的新約職事(林後四1)。新約的眾執事(林後三6),是耶穌基督福音的眾執事(弗三6~7)。凡傳講耶穌基督的福音,就是傳祂是神的兒子成了人,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並且復活分賜生命到我們裏面的,他就是新約眾執事中的一位。這些執事都是為著召會的建造(西一24~25)。他們人數雖多,但是只有惟一的職事,為要建造基督的身體。
三、在新約裏只有一個職事,在這個職事裏也只有一個領導。這惟一的領導乃是為著基督的身體保守那靈的一(弗四3)。領導是在使徒的教訓裏產生,加強,並受限制、約束的(提前一4,約貳9~11)。保羅和約翰所運用的領導,不是在組織裏的領導。此外,這個領導不是對於眾執事的行動,乃是對於他們的教導,好約束他們,免得分裂。在新約職事裏的領導,實際上不是由一個控制的人來領導。是異象在控制,而異象是藉著那些帶進異象的人控制。在主恢復裏的啟示,控制我們並約束我們。
實行要點
一、今天基督徒中間一切的問題、分裂與混亂,都是由於一件事─不顧使徒的教訓。我們若將自己限制於使徒的教訓,就是關於神經綸的教訓,我們就會被保守在一裏,就會有這條為著一個目標的路。我們必須對神的經綸有清楚的異象,然後才不會偏離正路,才會保守自己在這條惟一的路上,朝著惟一的目標往前。我們不該在使徒的交通之外,有另外的交通。我們為主作工時,必須保守自己在使徒的交通中。
二、決定正確的職事,就是神新約經綸職事的因素,是在於使徒的教訓。人若教導使徒的教訓,他的工作就在新約的職事裏。保羅告訴我們,不僅像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以及牧人和教師這些有恩賜的人,甚至得了成全、裝備的聖徒們,都作那職事的工作(弗四11~12)。我們都在作同一個工作。當我們出外訪問別人時,我們需要講說這職事。這是一個有千萬執事的職事。這職事不僅是少數有恩賜之人的職事,也是每一位聖徒的職事。
三、在新約職事裏的領導,是藉著那些帶進職事異象的人,在一個職事裏有一個控制異象的領導。主在地上的行動是藉著祂惟一的職事,我們都有分於這惟一的職事。甚至我們出外叩門訪問人,也是這惟一職事的一部分。在恢復裏,在神的職事中,我們沒有照著自己喜好傳講、教導的自由。我們的傳講與教導,必須是在新約職事裏的領導之下,受神新約的經綸的啟示所約束。
問題研討
一、何為使徒的教訓及交通?
二、試述新約的職事與眾執事的分別及關係。
三、試述何為在新約職事裏的領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