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弗所書看召會在聖靈裏的生活與職責(第一至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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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弗所書看召會在聖靈裏的生活與職責
(第一至三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三年十一至十二月,在臺北的訓練中帶領查讀以弗所書後半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一、二篇都說到『保守那靈的一』,基督身體裏需要的生活與職責,首要的乃是保守那靈的一。

真理要點

一、在基督身體裏需要的生活與職責,首要的乃是保守那靈的一,而保守那靈的一需要五種態度,就是卑微,溫柔,恆忍,在愛裏彼此擔就,以及和平的聯索。頭兩種是我們之於人,要卑微,要不爭。第三和第四種是人之於我們,我們怎麼反應;人對我們如何,我們都接受。末了一種不是我們之於人,也不是人之於我們,而是彼此要有的一種聯結,是大家要和諧。和平與聯索這兩者成了一種態度,和平就是聯索。

二、我們要保守那靈的一,首先要認識那靈的一,那靈的一意思是指在那靈裏面有一。在你裏面,在我裏面,在他裏面的那靈,就是一個。這一就是召會的一,身體的一。這一我們已經有了,所以要保守它。使徒給我們看見,分裂乃是由於人不能卑微,不能不爭,不能受得了,不能過得去。所以我們不要定罪別人,而要學習與眾聖徒配搭和諧。這樣,我們就能保守那靈的一。

 

三、保羅在四至六節舉出七個『一』作為保守召會一的根據。這七個『一』分為三組,一個身體,一位靈和一個盼望是第一組,這是關於身體的一組,也是屬於靈的一組。一主,一信和一浸是第二組,這是屬於主的一組。六節說,一位眾人的神與父是第三組,這是屬於父的一組,這七個『一』是召會一的根據,主要的思想就是一個身體(弗四4);聖靈來,使我們成為一個身體;主來,使我們信,使我們浸,這也是使我們成為一個身體;神來更是使我們成為一個身體。這些都告訴我們,我們蒙恩的人乃是一個身體,所以我們不該分裂,乃該保守一。

 

生命經歷

一、在召會裏保守那靈的一,第一種態度,就是卑微。卑微在原文的意思是不高大。我們不該看自己是高的,是大的,乃該低微。在召會生活中,是不管個人的成就、社會地位或經濟狀況如何,若不作低微的人,在眾聖徒中就無法保守那靈的一。今天基督徒中間的分裂,大部分是因人喜歡站在高大的地位上,結果就失去了一。要保守召會的一,聖徒就得從個人高大的地位,下到低微的地位。低微的地位也就是根本沒有地位,這纔能保守召會的一。

 

二、在召會裏來保守那靈的一,第二種態度,就是溫柔。在舊約裏,神的百姓取得地土是靠爭戰,但在諸天的國裏,乃是溫柔的人承受地土;這承受不是爭奪來的。因此,溫柔乃是不爭。一般人所看為溫柔的人,有時反而是最能與人相爭的。這不是聖經裏所說的溫柔。雖然保羅沒有一點趕不上那些超級的使徒,但他在聖徒當中永遠不居高位;他是卑微的人,也是溫柔的人,不爭的人。這樣的人纔能保守召會的一。

 

三、在召會裏來保守那靈的一,也需要一種態度,就是在愛裏彼此擔就,這包含愛與擔就兩個項目。擔就意即過得去。要過得去,心胸就要寬大;無論是反對你的人或甚麼人碰著你,你都能過得去。能擔就乃因在愛裏。這愛乃是指主的愛在我們裏面反應出來的愛;在這愛裏就能彼此擔就。我們所以能饒恕弟兄姊妹,能讓一切都過去,都是因為我們在主的愛裏,這就使我們能保守召會的一。

問題研討

一、請問甚麼是保守『那靈的一』的五種態度?

二、請從以弗所書四章說出保守召會一的根據。

三、請說明甚麼是卑微、溫柔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