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救恩的中心與神的活出(第七至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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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救恩的中心與神的活出(第七至九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七至二十八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七至九篇信息皆與信徒活基督的經歷有關,第七篇為『讓主進來與讓主活出』,第八篇論到『作成救恩,活出基督』,第九篇繼續說到『對付良心,讓主活出』。

真理要點

一、我們信主,是讓主進到我們裏面;愛主則是讓主從我們裏面活出。我們信主得救以前,隨著自己的好惡生活,隨意玩樂、發脾氣。但得救後,主住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常有裏外不一的矛盾發生。主是神,我們是人;主是屬天的,我們是屬地的;主是屬靈的,我們是屬肉體的,二者如何能合得起來?惟有愛主能解決一切的難處。在約翰福音十四章,主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23)我們能遵守主的話,順從主,乃是因為愛主。我們若愛主,就能讓主活出來。

二、腓立比書二章十二至十三節說,『你們既是常順從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自己的救恩,因為乃是神為著祂的美意,在你們裏面運行,使你們立志並行事。』這裏說要『作成…自己的救恩』,乃是指人得救之後,要把救恩從自己裏面作出來或活出來。信徒得救後,就有神在他們裏面運行,為要成就神的美意。所以需要順從神的運行,好作成自己的救恩。就如十六節所說,『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就是使基督這生命的話從我們裏面活來。

生命經歷

一、許多人以為,奉獻給主乃是為主作工。然而,奉獻的真正意義並非重在為主作工,乃是讓主作工;不是為主活,乃是讓主活。奉獻的下一步,是要讓自己先安靜下來,對主說,『主,我將我的主權交給你。你要我作甚麼,我該為你作甚麼,我都願意讓你在我裏面有地位,有權柄。在一切事上,我要讓你穿著我,帶著我,讓你的生命從我裏面彰顯出來。』這乃是一個真實奉獻的人向主該有的回應。一個真實奉獻的人,無論是生活或事奉,都是讓主活出來,行事為人都活在主裏面,與主調和為一。這是基督徒的生活與作工之路。

二、主是靈(林前十五45,林後三17),祂進到我們裏面,乃是先進到我們的靈裏,這是第一步。然後祂常以愛來激勵我們,讓我們的心愛祂。當我們愛主,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都會隨著傾向主。我們若是願意將自己的心交給主,奉獻給主,順從主,折服在主前,讓主有主權來管治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我們就能作成自己的救恩,讓主從我們裏面活出來。

三、主的靈要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的魂,與我們的良心有非常重要的關係。當我們與主交通時,主會在我們的良心裏給我們感覺,然後我們必須照著良心的感覺對付罪、世界與己。第一階段,主先光照我們的罪;我們就要清理、對付罪。第二階段,主會帶領我們對世界有感覺;我們就需要對付並除去在主之外,一切霸佔我們的人事物。第三階段,主會來引導我們對付己。我們的己若不對付,不破碎,與主交通就有阻礙,主就無法從我們活出。我們的良心若是不對付好,就如船破(提前一19),使信心漏掉。為此,我們需要出代價,求主給我們夠用的恩典,不要懼怕光照與對付,要一直操練對付良心所給的感覺,使我們的良心無虧(徒二四16,提前一5),讓主能住在我們裏面,並從我們裏面活出來。

問題研討

一、信徒能遵守主話、順從主的關鍵為何?

二、試述『作成自己的救恩』的意義與經歷。

三、信徒如何與主配合,讓主的靈在我們裏面擴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