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老及負責弟兄的帶領(二)領頭經歷生命

基督作為生命乃是生命樹的實際,生命樹是宇宙的中心。生命乃是神創造的目標。神生機的救恩,就是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乃是神法理救贖過程的目標。生命是神自己在基督裏作為那靈的流出,為著給人享受,使人喜悅滿足。今天,召會所有的美麗、能力、光明,以及召會能作出許多的事,都是因為裏面有這位是生命的基督作內容;召會是生命的結果,生命是召會的內容(創二22,約十九34,十二24,林前十17)。

首先,我們需要看見神的生命在人裏面所遇到的難處,就是我們不認識我們人的觀念乃是黑暗的,以及假冒、悖逆、我們天然的幹才。這些難處在我們身上,只有一個出路,就是經過十字架,讓十字架來破碎。我們要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不受限制,就必須經歷十字架的破碎,讓這些難處受到對付並被除掉(太十六24~25)。
 
第二,我們需要看見神的生命在我們身上主觀的難處,就是我們心思、意志,以及情感的難處。一個正常的基督徒,他的心思、意志、情感,和他的靈完全配合得來;一個反常的基督徒,他的心思、意志、情感,和他的靈配不起來,甚至是相反的,所以他是隔著幔子生活的。由此我們可以看見,神的生命從我們身上活不出來,就因我們這個人是難處。所以我們需要被破碎,需要天天得以加強到裏面的人裏,使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裏(弗三16~17)。
 
第三,我們需要看見生命的道路。在神的救法裏,祂有一部分的工作,是要為祂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打出一條通路;這工作是藉著十字架的死所作成的。生命的道路就是死路;甚麼時候基督的死在我們裏面運行,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身上就有出路。我們乃是藉著那靈經歷基督的十字架。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作得越厲害,我們這個人身上經歷的十字架,也就越厲害;聖靈在那裏工作,那裏就有那靈的治死,復活的生命就得以顯明(林後四11~12)。在屬靈的認識上,僅僅認識聖靈還不彀,還得認識萬事,認識遭遇(羅八28)。實在說,那不是遭遇,乃是聖靈的管治,為了在我們身上執行十字架的工作。
 
第四,我們必須有異象,看見神的生命如何能從我們裏面活出來。我們需要領悟並認識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西三4,羅八10)。我們需要神開我們的眼睛,看見我們天然的人,就是我們的人位,是神生命的攔阻。我們需要看見自己這個人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並且恨惡自己;我們越看見神、認識神並愛神,就越厭惡自己並否認己。
 
今天各地召會最需要的,乃是生命的東西。我們一切的工作和活動,都該是出於生命的。我們作工,只該是釋放主的生命,將主的生命分給人,供應人。願主憐憫我們,開我們的眼睛,給我們看見,神在這世代裏最中心的工作,就是叫人得著祂的生命,並在祂的生命裏長大成熟。惟有出於祂這生命的工作,纔能搆上祂永遠的標準,纔能蒙祂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