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語的職事與為著神的經綸之神的分賜(三)為著基督的身體供應生命

約壹五章十四至十七節指明,我們不只擁有並享受永遠的生命,我們還能將這生命供應給基督身體上其他的肢體。在我們裏面的永遠生命能勝過我們自己身上,並召會別的肢體身上的死。聖經中只有約壹五章十六節題到將生命供應給別人。供應生命就是分賜生命。當我們有生命的富餘,我們就能用這個富餘來供應、服事人。十四節說到在永遠生命交通裏的禱告。照神旨意的禱告,指明禱告的人住在神聖生命的交通裏,也住在主自己裏面;這樣一位就真正與主是一。十六節中『人…就當…祈求』與『將生命賜給他』,主詞都是指同一個人,就是那看見弟兄犯罪並為弟兄祈求的人。這裏要緊的點乃是:我們若要照著十六節所描述的為弟兄禱告,就需要與主是一。生命的職事乃是供應我們所經歷的基督作生命。乃是藉著十字架的路,我們纔有基督的豐富當作生命供應人。我們能供應多少生命,能供應多少基督豐富的實際,是根據我們得到了多少啟示,以及我們因所得的啟示受了多少苦。

我們若要供應生命,就需要認識、經歷並得著神作復活的神(約十一25)。神藉著十字架作工來了結我們,把我們帶到盡頭,使我們不再信靠自己,乃信靠復活的神(林後一9)。復活的神在我們裏面作工時,便將祂的生命和性情作到我們裏面。十字架的殺死,結果叫復活的生命顯明(林後四10~12)。一直留在基督的死裏並模成祂的死,乃是基督徒生活中一個深奧的原則。當我們一直留在基督的死裏,我們就經歷基督復活的大能;當我們越這樣與基督同死,祂復活的大能就越在我們身上顯明出來,我們也越能將生命供應給基督的身體。發芽、開花、並結果的杖表徵基督復活的生命,使我們能把生命供應給身體(民十七8)。

我們需要在生命上認識身體(約壹五11~12)。基督的身體是藉著基督在我們裏面作生命形成的;這生命與我們調和,而成為基督的身體。我們裏面的生命,不是『肢體』的生命,乃是『身體』的生命。在生命上認識身體,是我們生命經歷和屬靈長大的結果。我們惟有達到屬靈生命的第四層,纔能認識基督身體的奧祕。

惟有當肉體受了對付,己被摒棄,天然構成被破碎,我們纔能摸著身體的實際。所有不認識身體的人,都是單獨的人。認識身體的驗證乃是不能單獨,能知道別人不在身體裏,並認識元首基督的權柄顯在身體上的次序裏。

我們需要在實行上認識身體(林前十二27)。地方召會乃是基督的身體在某一地方的顯出。我們若認識身體,在我們的考量裏,基督的身體應當是第一,地方召會應當是第二。在主的恢復裏只有一個工作,就是身體的工作;我們今天所作的,不是我們個人的工作,乃是神經綸的工作,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

按照聖經的教訓和我們屬靈的經歷,的確有『基督身體的感覺』這個東西(林後十一28~29)。基督身體的感覺來自對基督的享受。我們所享受這親愛、寶貴的一位,作我們的食物、飲水和氣息,乃是身體的頭。我們享受基督時,祂這元首就使我們對身體有感覺。基督身體的感覺,就是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裏面的感覺。基督的身體是宇宙的,我們裏面的生命是宇宙的,身體的感覺也是宇宙的。我們若在主面前多有破碎,脫離自己更多一點,我們就會發現身體的感覺是宇宙的。我們若有身體的感覺,當別人受苦或蒙福時,我們會認同他們,感覺同樣的困苦或蒙福。我們要過身體的生活,就需要有身體感(林前十二26~27)。我們若有基督身體的感覺,又能顧到身體,我們的意念和行動,就能以身體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