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生命經歷第四層,達到長成的人以完成神的定旨(五) 生命經歷第四層(四)屬靈爭戰

我們若要知道召會如何能作神的戰士,從事屬靈的爭戰,我們就必須認識在宇宙中有三個意志─神的意志、撒但的意志、以及人的意志。神的意志是要我們為著基督身體的實際與身體的一,在身體生活裏盡功用,藉此享受基督作一切。這意志是自有永有的,是永遠、非受造的。但受造之物中的一位,天使長路西弗因著自己的高位和美麗而驕傲,以致興起邪惡的意願,就成了撒但的意志,抵擋、對抗神的意志。一切爭戰都源自這兩個意志的衝突。

因著神的偉大,當神造人時,祂給人自由的意志。要緊的問題乃是,人是選擇神的意志還是選擇撒但的意志。雖然,亞當墮落,撒但暫時得勝。但藉著悔改,人能從撒但的意志轉向神的意志。聖經說,我們必須為著國度悔改(太四17)。神的國實際上就是神聖意志的行使。當罪人為著神的國悔改時,他們就從撒但那一邊轉到神這一邊,轉向神的國,轉向神的旨意(意志)。

今天,照著以弗所書六章十至二十節的啟示,我們必須憑基督作神軍裝的構成成分,在身體裏面爭戰。保羅說,『你們要在主裏,靠著祂力量的權能,得著加力』,這指明我們不能在自己裏面打屬靈的仗。同時,神全副的軍裝是為著基督的身體這團體的戰士,而非為著任何單個的肢體;我們必須在身體裏打屬靈的仗,絕不能單獨作戰。

神全副的軍裝包括六項:用以束腰的真理、義的胸甲、和平福音的穩固根基,當作鞋穿在腳上、信的盾牌、救恩的頭盔、那靈的劍,就是神的話。

真理,指神在基督裏成了我們生活中的實際和經歷。我們用以束腰的真理,就是我們所經歷的基督。我們的生活若模成基督的模型,我們就有力量面對一切的反對和逆境。當我們與我們的控告者撒但爭戰時,需要基督作為義的胸甲遮蓋我們的良心。我們勝過那控告者撒但,不是靠著我們的完全,甚至也不是靠著無虧的良心;乃是靠著羔羊的血,靠著義的胸甲,抵擋他的控告。

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與神並與人成就了和平,這和平成了我們的福音。和平的福音建立成穩固的根基,好像豫備好的鞋,給我們穿在腳上。這不是為走路,也不是為賽跑,乃是為爭戰。我們藉著在和平裏站住而從事屬靈的爭戰。

『此外,拿起信的盾牌,藉此就能銷滅那惡者一切火燒的箭』(弗六16)。火燒的箭就是撒但的試誘、題議、懷疑、問題、謊言和攻擊。我們需要操練信心的靈,連同降服且復活的意志,相信主的顯現是為要消除魔鬼的作為;相信主的死已經廢除了撒但;相信主的復活已經叫撒但蒙羞;相信主的升天遠超過撒但的能力。當撒但將威嚇、憂慮、罣慮、懼怕、和其他使人軟弱的思想,注射到我們的心思裏時,我們需要『接受救恩的頭盔』(弗六17),遮蓋我們的心思、思想。這樣的救恩,乃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經歷那拯救的基督。

那靈的劍在神的六項軍裝中,是惟一用以攻擊仇敵的。基督作那靈與話,能供給我們進攻的劍。當logos,婁格斯(聖經中常時的話)對我們成了rhema,雷瑪(那靈應時、即時、活的說話),這雷瑪就是砍碎仇敵的劍。

禱告可視為神軍裝的第七項,因為它是我們藉以應用其他各項的憑藉。禱告與爭戰有關,我們必須盡力堅持。為此,我們應當向主許願,『主,我在這事上迫切的將自己獻給你,好使我有禱告的生活;主,保守我在禱告的靈裏;求你一再題醒我要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