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半年度夏季訓練信息

信徒(一)神的後嗣(四)


後嗣是指一個人在另一個人死了之後,依法有權繼承其產業、資產或所有權。後嗣的字面意義是『被指定接受基業的人』。信徒是藉著重生而得更新,得著神聖的素質,也就照著永遠生命的盼望,成為神的後嗣,有資格承受父神的產業(羅四14,八17,加三29,四7)。永遠的生命是我們今世的享受和來世的盼望,叫我們不但在今世活神並享受神,更要在來世和永世裏,承受神之於我們的一切豐富。因此,我們有永遠生命的盼望。我們照著這個盼望作神的後嗣,承受祂一切的豐富,直到永遠。

在聖經中,後嗣是合法接受產業的人。神的後嗣乃是藉著相信基督而生入神的家,從神領受應許或基業的人。神的後嗣表徵承受永遠的生命、神的國和屬靈的福分,常被描述為與基督同作後嗣。在聖經中,後嗣是領受基業的人,通常是兒子或指定的親人,取得父親的產業、權利和責任。在屬靈上,後嗣是指生入神家中的信徒。他們與基督同作後嗣,領受了所應許的救恩、永遠的生命和神的國。

聖經裏關於『神的後嗣』主要的經文有三處。羅馬八章十七節表明,作後嗣是有條件的。我們生為兒女後,必須在生命裏長大成為兒子。還必須經過受苦,纔可得榮成為法定的後嗣。加拉太四章七節說,『既是兒子,也就藉著神為後嗣。』新約的信徒不再是律法下作工的奴僕,乃是恩典下在生命裏的兒子。新約的信徒成為神的後嗣,不是藉著律法,也不是藉著肉身的父親,乃是藉著三一神。父,差出子和靈(加四4,6);子,為兒子的名分成功救贖(5);靈,在我們裏面完成兒子的名分(6)。加拉太書三章二十九節題到,要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我們就必須屬於基督,成為基督的一部分。因我們與基督是一,我們就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為後嗣,承受神所應許的福,就是那包羅萬有的靈,祂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完成,作了我們的分。

信徒作神後嗣的身分,其意義十分豐富。基督是承受萬有者(來一2),而信徒命定要和基督同作後嗣。我們得救以後是神的兒女、神的兒子、神性情的有分者、和神的後嗣。當我們長大達到和基督同作後嗣的階段時,我們就要得榮耀。提多書三章七節的『後嗣』不僅是兒子,更是有資格承受父產業的後嗣。這樣的後嗣乃是由神永遠的生命所生(約一12~13)。信徒藉著在基督的復活裏重生,就成了神的後嗣。當基督復活的時候,我們這些信祂的人全都包括在祂裏面。在祂的復活裏,祂把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祂一樣。這是我們重生成為神的後嗣基本的因素。

信徒在作神後嗣的身分裏,在光中與眾聖徒同享那具體化在基督裏的三一神,作他們的分(西一12)。行傳二十六章十八節說到因信入基督得蒙赦罪,並在聖別的人中得著基業。這神聖的基業乃是三一神自己並祂所有的、所作成的、以及為祂贖民所要作的一切。信徒是神的後嗣,也要與基督同得榮耀(羅八17下)。基督如今是在榮耀裏。至終我們要被帶進榮耀裏,與基督同得榮耀。當我們得榮耀時,我們卑賤的身體要改變形狀,成為榮耀的身體。我們裏面所有作種子的生命,乃是榮耀的生命;這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成了榮耀的盼望。當我們被榮耀的元素飽和並浸透時,那榮耀就從我們透出來。

聖徒對神聖基業的享受將完成於成為神的基業。以弗所書一章十八節指明神的基業是在聖徒中。我們既是神的基業,就受了聖靈為印記。我們感謝主,帶我們深入關於信徒是神後嗣的真理中。

信徒(一)生命的麥子、好種、地上的鹽、世上的光、和得人的漁夫(三)信徒(一)永遠的生命—神的生命帶著神聖的性情;三一神乃是聖經的結構;以及隱藏的神,自隱的神(二)信徒(一)門徒、信徒、聖徒和基督徒(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