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中神完整的救恩(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五冊第十段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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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中神完整的救恩(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五冊第十段第1-3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三十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冬季訓練後半段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為『概要』,第二章是『兩個神聖的遷移』,第三章是『一個屬靈、實行並經歷上的聯結』。

信息要點

一、羅馬書中神完整的救恩,是由神的大能在信徒身上所完成,並帶到他們裏面的。神這樣完整的救恩,是由神法理的救贖與神生機的拯救所組成,神法理的救贖是在羅馬書頭四章所講論的,神生機的拯救是在末後十二章,就是從五到十六章,所講論的。神這大能而完整的救恩乃是以包羅萬有之神的基督為其中心與普及,是本於神的義(17上),就是基督,並藉著信徒的信(一17下,十8),這信就是他們聽福音時所珍賞並接受的基督(加二20下)。

二、神生機的救恩在羅馬書中完全啟示出來。要完成神生機的救恩,就需要兩個神聖的遷移,和一個屬靈的聯結。第一個遷移是從亞當裏遷到基督裏,這是事實上並地位上的遷移(六3~8)。第二個遷移是從肉體裏遷到生命之靈裏,這是實行上並經歷上的遷移(七1~6,八16上)。肉體就是實行上並經歷上的亞當,那靈就是實行上並經歷上的基督。這兩個神聖的遷移涵蓋了羅馬書五至八章,這四章可視為新約的核仁。五章的題目可以說是『在亞當裏』,六章是『在基督裏』,七章是『在肉體裏』,八章是『在那靈裏』。第一個遷移是客觀的、事實上並地位上的遷移;第二個遷移是主觀的、實行上並經歷上的遷移。

三、一個屬靈、實行並經歷上的聯結,乃是由那靈與我們的靈聯結而成的。這二靈是聯結一起,而在一個聯結裏。羅馬書八章十六節說,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不只那靈作證,我們的靈也作證,這指明我們的靈必須主動作證,那靈就要同我們的靈見證。這啟示今天神的靈,就是三一神包羅萬有的靈,住在我們重生的人靈裏,並在這靈裏運行。二靈成為一靈,一同生活、工作,一同存在,乃是一個調和的靈。

實行要點

一、神的福音乃是羅馬書的主題,論到基督在祂復活後,成了那靈,活在信徒裏面。這比福音書所陳明的更高,更主觀。因此,羅馬書中的福音,乃是現今住在信徒裏面,作他們主觀救主者的福音。客觀方面的救贖,是叫我們在地位上脫離定罪與永刑;主觀方面的拯救,是叫我們在性質上脫離我們的舊人、自己、和天然的生命。

二、羅馬書八章五至六節給我們看見小型的伊甸園,一邊有肉體與死,另一邊有靈與生命,中間有心思。我們在甚麼範圍裏,在於我們將心思置於那裏。當我們的心思置於靈,我們的心思就滿了生命。我們日常的生活,幾乎完全在於我們是在那裏。神對人類的第一個問題是:『你在那裏?』(創三9)。今天祂仍在問同樣的問題。保羅渴望給人看出他是在基督這範圍裏(腓三9)。我們所需要的不是有某種行為,乃是藉著我們與那靈的聯結,給人看出我們是在那靈裏,因而給人看出我們是在基督裏。

三、生命的靈,就是基督的靈,當我們照著這靈而行,我們裏面的這靈,自然就藉著我們成就律法一切義的要求。生命之靈的律,已經裝置在我們裏面;要讓這律運行,我們必須履行以下的條件:第一,照著靈而行(羅八4)。第二,思念那靈的事,將心思置於靈(5~6)。第三,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13)。第四,作神的兒子,被神的靈引導(14)。第五,在兒子名分的靈裏呼叫父(15)。第六,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16)。第七,為著完滿的兒子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而歎息(23)。

問題研討

一、試簡述羅馬書中神完整的救恩的內容。

二、請說明羅馬書五至八章中的兩個神聖的遷移。

三、要讓生命之靈的律運行,必須履行那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