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著身體生活治死身體的行為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二十七至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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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著身體生活治死身體的行為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二十七至二十八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二十七章揭示『為著身體生活治死身體的行為』,第二十八章說到『基督在你們裏面,使身體與靈有區別』。

信息要點

一、羅馬書八章九節說,『但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你們就不在肉體裏,乃在靈裏了;然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這節指明四個要點:第一,你不是在肉體裏,而是在靈裏。第二,『住』字的原文字根是『家』,可翻作『安家』,意即我們需讓神的靈不只是停留,而是安家。第三,『若』這辭指出你也許有神的靈在你裏面,但祂不是住在你裏面。第四,這節也給我們看見三種人:第一種是未得救的人;第二種是得救了,但只有神的靈在他裏面,還沒有神的靈住在他裏面;第三種人是一個得救又在靈裏的人,有神的靈住在他裏面。

二、羅馬書八章四次題到生命,而且與四件不同的事有關。第一次,這生命是神的靈所屬的生命。第二次,這生命關係到我們心思和我們的靈。第三次,這生命關係到基督和基督所帶來的區別。第四次,這生命關係到我們必死的身體。這是四重的生命,第一重關聯到神的靈,後三重關聯到人的三部分。首先我們的靈成為生命,然後我們的魂成為生命,最後連我們的身體也成為生命。

三、生命之靈在我們身上的功用:第一,祂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11)。第二,祂治死我們身體的行為(13)。第三,祂引導我們成為神的眾子(14)。第四,那靈作為初熟的果子含示這位作成三件事-賜生命、治死、引導的內住之靈滿足了我們(23)。而那靈四重工作的結果或結局是一種歎息,帶著一種熱切的盼望,就是我們的身體要得贖,得著完滿的兒子名分。

生命經歷

一、羅馬書八章十節說,『但基督若在你們裏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在基督進到我們裏面以前,我們的身體是活的,而我們的靈是死的。這意思是說,生命與另外兩件事有關連:與基督以及與祂在我們裏面所造成的區別有關。一個得救的人若留在正常、正確的光景中,裏面會有這麼一個清楚的區別:他的身體是死的,而他的靈卻是生命。

二、羅馬書八章十一節說,『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裏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這指明復活之靈的神要藉著復活的靈賜生命給你這必死的身體。一位弟兄可能生病,但有神的靈在他裏面,甚至住在他的整個身體裏面,在他的全人裏面。你接觸他時,能感覺到神聖生命甚至把他必死的身體浸透了。那時,他的身體不是肉體,因為他身體所有的行為都被治死了。

三、『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4)。神不是在意我們是犯罪或不犯罪的問題,也不是有道德、沒有道德的問題。神只在意一件事:你的行事為人像不像祂的兒子?當你給人倒茶時,你的服事像不像祂的兒子?每當你的身體不照著那靈和離開那靈行動的時候,那就是肉體。如果你將心思置於靈來治死你身體的每一個行為,那你就是被那靈引導,這就是過一種神兒子的生活。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羅馬書八章九節中的四個要點。

二、請陳明羅馬書八章有四次題到生命,而且與四件不同的事有關。

三、試述生命之靈在我們身上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