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六章裏的十四項重點(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第十段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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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六章裏的十四項重點(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第十段第六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七至十九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六章是『加拉太六章裏的十四項重點』。加拉太第六章是加拉太書總結的一章,雖然簡短,卻陳明十四項重點。這些不但是加拉太書的重點,也是整本新約的要點。

真理要點

一、加拉太書第六章陳明十四項重點,第一是人的靈。一節說,『弟兄們,即使有人偶然為某種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也當用溫柔的靈挽回這樣的人』。第二是基督的律法(六2)。乃是指藉著愛運行、更高更好的生命之律(羅八2,約十三34)。第三是那靈。八節說到,我們要為著那靈撒種。第四是永遠的生命。為著那靈撒種,就要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第五是家。六章十節說,『所以我們有了時機,就當向眾人行善,尤其是向信仰之家的人』。

二、第六是信仰。六章十節說到信仰之家。第七是基督的十字架。十四節,『但就我而論,除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別無可誇;藉著祂,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就世界而論,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第八是宗教世界。十五節題起割禮,證明十四節的世界,主要的是指宗教世界,也就是猶太宗教規條和儀文的範圍。第九是新造。十五節說,要緊的乃是作新造。第十是平安。十六節保羅說,『凡照這準則而行的,願平安憐憫臨到他們』。

三、第十一是憐憫。十六節說,凡照這準則而行的,就是憑著靈而行的人,就有平安憐憫臨到他們。第十二是神的以色列。即真以色列人(羅九6下,二28~29,腓三3),包括在基督裏,所有外邦和猶太的信徒,他們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加三7,29),第十三是耶穌的烙印。在保羅身上有他忠信服事主,所受之傷的疤痕。在屬靈的意義乃是保羅過釘十字架的生活。第十四是基督的恩典(18)。耶穌基督的恩乃是三一神,具體化身在子裏,又實化為賜生命之靈的全備供應,藉著我們靈的運用,給我們享受。

生命經歷

一、屬靈的人,即憑著靈活著,並憑著靈而行的人。那些屬靈的人應當用溫柔的靈,挽回墮落的人。溫柔的靈是指我們重生、有聖靈內住並調和的靈。這樣一種溫柔的靈,乃是五章十六節、二十五節所說,憑著靈活著,並憑著靈而行的結果。基督的律法,也就是愛的律法,必須由生命之靈的律,將其實化。生命之律藉著愛的律,得著彰顯,使我們能彼此擔當重擔。這樣,我們就完全滿足了基督的律法。

二、根據保羅的觀點,人生乃是一個撒種的過程。我們天天都在撒種,我們藉著我們所說的、所作的、以及我們所是的來撒種。我們若為著肉體撒種,就必從肉體收敗壞;但我們若為著那靈撒種,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肉體包括那靈以外的一切事。說閒話、批評、世俗的購物全是肉體的方面。為著那靈撒種,包括呼求主、禱告、供應基督給人,以及在生命裏交通,使人得著造就。我們為著主的定旨用錢,也是為著那靈撒種。

三、舊造是指我們在亞當裏的舊人(弗四22),是我們與生俱來天然的人,沒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新造是在基督裏的新人(24),是我們由那靈重生的人(約三6),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作到其中(約三36,彼後一4),有基督為其構成成分(西三10~11),成為新的構成。我們雖然仍是舊造,但我們憑著靈而行,就經歷新造的實際。這新造成就神永遠的定旨,在神兒子的名分裏彰顯神。

問題研討

一、加拉太書第六章陳明了那十四項重點?

二、我們生活每天都在撒種,我們該如何來撒種?

三、我們要如何活出新造的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