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一至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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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一至十二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至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台北帶領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信息。

信息內容

第十一篇揭示『利未記的豫表(四)贖罪祭』,第十二篇『利未記的豫表(五)贖愆祭』。

真理要點

一、贖愆祭是為著對付人複數的罪,就是罪行;贖罪祭是為著對付人單數的罪,就是罪性。贖罪祭乃是指主耶穌替我們成為罪。主耶穌成為肉體時,祂只有罪之肉體的樣式,卻沒有墮落之人的罪。『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羅馬八3)。主耶穌是無罪、不知罪的,卻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如同約翰福音三章十四節和民數記二十一章四至九節,杆子上被舉起的銅蛇,僅有蛇的形狀,卻沒有蛇毒。從外表看,會咬人的毒蛇和杆子上的銅蛇,在形狀上沒有兩樣,但在性質上卻大不相同。前者裏面有毒素,後者全是銅的,沒有毒素。銅蛇豫表主耶穌成為肉體時,乃是成了罪之肉體的樣式,並沒有罪的本質。因這緣故,主耶穌纔能作我們的贖罪祭,解決我們的罪性。

二、利未記五章六節說『並要為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綿羊或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作贖罪祭。』接著以下七至九節的經文,開始時都明說贖愆祭,其中多次題到贖罪祭,最後又成了贖罪祭。這是因為罪性與罪愆都是罪,罪愆是從罪性來的,是出於罪的。罪分作罪性與罪愆,罪性是性情問題,罪愆是行為問題。歸納起來,末了都需要贖罪祭。祂解決我們罪性裏的罪,是作贖罪祭;祂解決我們行為上的罪,是作贖愆祭。但歸結到末了,都是為我們成功救贖,解決我們的罪。所以,贖愆祭也是贖罪祭。

生命經歷

一、按照利未記四章三至七節,首先,獻祭者看見贖罪祭的血,在燔祭壇那裏流出來;其次,這血被帶到至聖所的幔子那裏,在神面前彈過;三,這血被帶到香壇那裏抹過;最後,纔倒在燔祭壇的基部。這幅圖畫乃是描繪:第一,主耶穌的血流在十字架上;第二,祂把血帶到神面前為我們完成了救贖;第三,祂的血作為我們親近神、禱告神的根據和效能;第四,祂的血使我們的良心得著潔淨。我們這些有罪的人,接受祂作贖罪祭,看見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良心就有完全的平安。

二、人有許多罪愆、過犯,如偷竊、撒謊、欺騙、虧欠,原因在於人裏面有罪性,以及人不為神活著。我們每一次在神面前要對付罪愆、過犯時,都需要在神前有兩面的表示:先要向神認罪,解決裏面罪的問題,也要承認自己沒有為神活著。我們這樣作,就是接受主作贖罪祭,並接受主作燔祭,好從根本解決我們在神面前過犯的問題;這贖罪祭加上燔祭也就成了我們的贖愆祭。

三、利未記五章十五至十六節說,『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行事不忠實,無意中犯了罪,就要照你按聖所的舍客勒所估的銀價,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並且他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人若在聖物上,就是在神所該得的物上虧欠神,除了要獻上贖愆祭之外,還要把虧欠神的如數歸還,再加上五分之一。『五』在聖經中乃是負責任的數字,表示人在神面前要負相當的責任。換言之,除了把所虧欠的歸還之外,還加上負責任的表示。

問題研討

一、利未記四章三至七節說到贖罪祭的血,這幅圖畫有那四方面的描繪?

二、我們每一次在神面前要對付罪愆、過犯時,需要有那兩面的表示?

三、人若在聖物上虧欠神該如何的操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