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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羅馬書看神完全的救恩 (第三至五篇 )

952-Book從羅馬書看神完全的救恩
(第三至五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二年九月至十一月,在臺北的訓練中帶領查讀羅馬書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三篇到第五篇信息皆論到『定罪-說出救恩的需要』(一~三)。

信息要點

一、外邦人中的不道德者為神所定罪的原因有二。首先,神既已藉著所創造的萬物,將祂那看不見永遠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徵顯明出來,使其成為可知的,人若還說不能認識神,那就是推諉,不得原諒。其二,人或者知道有神,卻以不義對待這個真理,不把神當作神來榮耀祂,也不感謝祂。反倒在他們的推想上變為虛妄,把神換作偶像來拜,抑或是不承認有神。因著人這樣放棄了神,神就任憑人逞著心裏的情慾(羅一24),任憑人陷入可恥的情慾,存可棄絕的心思,行不合宜的事。至終墮落的人對神成為不虔的,對人是不義的。人這些不虔不義,就招來了神的憤怒。

二、外邦人中的道德者可能不覺得自己像不道德者一樣有罪。因此使徒指出,有道德的人在什麼事上審判不道德的人,也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為他們審判行這樣事的人,自己卻照樣行,甚至以為自己能逃脫神的審判。然而神必按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因此不論是道德者或不道德者,都需要神的救恩。此外,羅馬書二章十二節也讓我們看見,不管是有律法的猶太人,或者是沒有律法,卻有出於神的本性以及代表神之良心的外邦人,凡犯了罪的,都必定要受審判,必定要滅亡。前者是在律法以下,按著律法;後者則是在律法以外。

三、猶太人誇口三件事,他們以神誇口、倚靠律法,並看重割禮。然而使徒指出,他們干犯了律法,因而使他們所誇口的神受了玷辱。而他們所看重的割禮,也被他們弄成虛儀,毫無價值。他們外面受割禮,卻沒有從內心接受割禮的實際,脫去一切肉體的邪惡。結果他們在神面前的光景便顯得和外邦人沒有兩樣,同是在神的定罪之下。從羅馬書一章十八節到三章十八節,使徒將外邦人和猶太人都折服。至終他下了一個判決:『因為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三20)這段話為著接下來使徒所要講的救恩鋪好道路。神藉著律法顯明人的罪,叫人伏在祂的審判之下,好接受祂的救恩。

生命經歷

一、我們看見宇宙的造化,萬物的存在,不僅能知道有這位創造者,並且還能知道祂無限的能力,及神性的特徵。我們看見天地光明,山水秀美,萬事有定律,以及宇宙奇妙的安排和天地如何適合人生存,我們就知道這位安排並創造一切的神,祂的特徵必定是光明、美麗、有規律,且滿有智慧和慈愛的。

二、按實際說,文雅的罪人和粗野的罪人並沒有分別:別人粗野的頂撞父母,明顯是不孝不敬;你表面對父母禮貌一點,好像又孝又敬,但你心裏卻埋怨父母。別人粗笨的偷竊,你細巧的舞弊。別人搶劫用槍桿,你盜竊用筆桿。所以,你在什麼事上審判別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同樣是以不義對待真理。

三、割禮不過是外面的虛儀,必須有律法的行為作其實際才有價值。割禮真實的意義,乃是從人身上除掉邪惡的肉體。神是實際的神,真實的神。神不要人表面有律法的字句,裏面卻沒有律法真實的地位。

問題研討

一、神如何定外邦人中之不道德者為有罪,為使其接受神的救恩?

二、神如何定外邦人中之道德者為有罪,為使其接受神的救恩?

三、神如何定猶太人為有罪,為使其接受神的救恩?

從羅馬書看神完全的救恩 (第一至二篇 )

951-Book

從羅馬書看神完全的救恩
(第一至二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二年九月至十一月,在臺北的訓練中帶領查讀羅馬書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一篇『概論』,第二篇『引言—神的福音』。

真理要點

一、新約頭四卷是福音書,詳論基督生命的顯出。使徒行傳接著說到這生命的傳開。以後就有二十一卷書信,陳明這生命進入信徒裏面的途徑,以及在信徒和召會裏的情形。末了就有啟示錄豫言這生命所要產生的結果,就是新耶路撒冷要完全充滿並彰顯基督這榮耀的生命。這是全部新約的次序。羅馬書居於使徒行傳之後,為書信之首,承先啟後概括的說明基督的生命怎樣進到信徒裏面,並在信徒裏面的過程,因此可說是後面二十卷書信的總綱,而後面二十卷書信可說是羅馬書的詳解。

二、羅馬書的題目是『神的福音』。本書裏面最重要的一句話,就是『神的義』。神的福音是建立在神的義上。沒有神的義,神的福音就沒有根基,也沒有能力。神的福音所以有大能,能救一切相信的人,乃是因為神的福音是以神的義為根據。

三、神的福音是論到神的兒子。神的福音所論到的這位神的兒子,是有神人二性的。祂是神子,也是人子。祂成為人子,是由童女馬利亞而生。馬利亞乃是大衛的後裔,所以羅馬書一章三節說,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這一面說,祂是人子,有人的肉體,有人的性情。四節又接著說『按聖別的靈說,是從死人的復活,以大能標出為神的兒子。』這是說到主耶穌身位的另一面。在靈的一面,主耶穌因著經過死而復活,就顯出是神的兒子。

四、『聖別』的意思,是聖而與俗不同,與人有別。主所以能過那樣聖別的生活,乃是因為聖別的靈在祂裏面,使祂有聖別的能力。乃是聖別的靈,叫祂過聖別的生活。聖別的靈在主身上所作一件特別重大的事,就是叫祂從死裏復活。祂所以能從死裏出來,是因為聖別的靈在祂裏面。祂不僅能叫自己從死裏出來,還能叫別人從死裏出來。祂自己已經從死裏復活,成了從死人中復活的初熟果子。將來祂還要叫所有死了的聖徒都從死裏復活。聖別的靈在主身上最高的表顯,就是叫死人復活。

生命經歷

一、使徒所以不以福音為恥,是因為這福音是神的大能。人無法改良自己、管理自己,也不能約束自己、救拔自己;但他若是接受福音,福音就要把他改變了。我們若看見這個,就能以福音為榮耀,不以福音為恥。

二、福音既是神的大能,所以就能救人,就能成為人的救恩,使人得著拯救。這救恩的內容豐富,包括赦罪、稱義、和好、成聖、釋放、自由、以及得著榮耀等等。這一切加起來,就是救恩。這一切都是神的大能替人作成的;但必須人相信。福音必須藉由人的相信,纔能顯為大能,纔能拯救人,纔能成為人的救恩。

三、神的義在福音上顯示出來,是因著人的信,而顯示與人的信;也就是因著人相信,而顯示與那相信的人。所以人必須信,並因著信,纔能得著神的義。羅馬書一章十七節下半說,『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這話是引自舊約哈巴谷書二章四節。舊約聖經也是說,『義』人是因『信』得生,是聯於信的。

問題研討

一、 請簡述羅馬書與聖經其他各卷的關係。

二、 神的福音是論到神的兒子那兩方面?

三、 請問福音如何是神的大能?

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八至二十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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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八至二十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八篇是『模成基督榮耀的形像』,第十九至二十篇則是『萬有的效力與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一)~(二)』。這三篇都是藉著羅馬書向我們啟示神工作的目的,就是將我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信息要點

一、羅馬書十二章講到基督的身體,也就是基督的形像。基督的形像乃是由基督的身體彰顯出來的。羅馬書從開頭就給我們看見污穢不堪的罪人,至終罪人成為基督的身體,有基督的形像,這樣奇妙的救恩需要三方面的拯救來解決人的三個難處。首先是耶穌的血洗淨人的罪,就是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除去我們的罪行;接著需要十字架釘死我們的舊人,就是釘死我們犯罪的根源,好解決我們性情上的罪;最後是藉著生命之靈的律,對付我們行善自義的肉體,就是要我們照著靈而行,活在靈裏,思念那靈的事。罪行、罪性如何不能彰顯神,行善也一樣;惡如何叫我們遠離神,使我們不能與神交通,善亦如是。我們藉著基督之血的潔淨、十字架的對付、並順服聖靈,隨從聖靈而行,自然在召會裏就有屬天、榮耀、復活的光景;這就是基督榮耀的形像。

二、 羅馬書八章給我們看見,神在人身上的工作是由兩面分頭進行的,一是聖靈在人裏面作;一是環境在人外面作。聖靈在我們裏面的工作,乃是為著將祂自己調和、組織在我們裏面;而聖靈藉外面的萬有作工,乃是在破碎、壓迫、催逼我們。裏面的聖靈配上外面的受苦,裏應外合,一直作工,結果就把我們模成神長子的形像。二十八節說『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這說出是神先愛我們,祂豫定我們,呼召我們,叫我們來愛祂。當我們一開始愛主,神就調度萬有,安排合式的環境來為我們效力,叫我們得著屬靈的益處,這益處就是二十九節所說的『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生命經歷

一、我們蒙耶穌的血洗淨後,還必須經過十字架的釘死。否則,來事奉的人越多,人的熱心越多;久了之後,肉體、血氣、個性、脾氣都出來了。然而,我們若只停留在十字架的釘死,就可能對付了罪行和罪性,卻開始重視愛心、溫柔、謙卑等,想要行善討主喜悅。因此,我們需要由外面的立志行善,轉回到靈裏,摸裏面聖靈生命的感覺,學習活在靈中,不知道善與惡,只隨從聖靈而行。弟兄姊妹若這樣操練一段時間,人在他們身上就碰不著罪行與罪性,也碰不著立志與行善,只碰著基督的形像,碰著基督的活出。

二、許多基督徒對神在萬事萬物中的安排,領會得不彀正確。他常以為所遇見的一切變故只是偶然、或運氣不好,譬如,夫妻難相處,兒女難管教,上司乖僻、刁難等。事實上,沒有一件事臨到我們,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這都是神用來破碎我們天然的人,要叫我們身上有破口,祂纔能更多進入我們裏面。我們越完整,神越無法進來。因此,有人多年聽道,個性仍然未變;有人聖經知識很多,在召會生活中卻無法與人相處。一個人沒有破碎過,他無論有多好,仍是自己,沒有基督。所以我們不要害怕環境和試驗,因為這是聖靈的工作,要叫我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問題研討

一、甚麼是神工作的目的?

二、罪人要成為基督的身體,有基督的形像,需要經歷那三方面的拯救並解決人那三個難處?

三、試述聖靈在人身上兩面的作工及其生命經歷。

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五至十七篇 )

949-Book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五至十七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五篇『主在復活裏的形像』,第十六篇『復活的要求與供應』,第十七篇『復活的工作』。


真理要點

一、新約說到我們要模成主的形像,主就是那靈,我們要被變化成為主的形像,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林後三18)。肉體是亞當的形像,聖靈是基督的形像,照肉體而活,就是活出亞當的形像;活在聖靈裏,就是活出基督的形像。聖靈越在我們裏面有地位,並在我們裏面作變化的工作,罪、肉體、舊人、世界、己就越脫落,我們就漸漸變化成為與主同樣的形像;聖靈在我們身上的顯出,就是主的形像。這聖靈的彰顯,乃是有屬天的情形、榮耀的景象、神聖的味道,這些就是復活,而復活的實際就是那靈。

二、神救恩的計畫不是要完全抹煞我們,而是要把我們擺在死地,然後把我們帶到復活裏。死了才能復活,藉著復活的過程,那靈把我們帶進神裏面。那靈的工作,就是把我們全人各部分調進神裏面。那靈就是復活的實際。

三、神揀選我們,是豫定我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而不是豫定我們為祂作工;就像窯匠選擇泥塊一樣,不是要泥塊為窯匠作甚麼,乃是窯匠自己要把泥塊作成他心目中的樣子。神是窯匠,要我們在祂手中,被作成祂兒子的模樣。神來作成這工,第一步是藉著話成肉體,第二步是藉著死而復活。主死而復活,作為那靈,正在我們裏面作復活的工作。

四、耶穌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完全將自己置於死地,從不憑自己說話、作事。祂與神從來不分開,從來不單獨行事。祂倚靠神,一直與父同在,從來沒有向神獨立,這是祂死的樣式。至終祂死在十字架上,並且從死人中復活,就是人被帶進神裏面。基督如何活出死與復活的樣式,我們也要活出基督死與復活的樣式。我們若是將自己的一切置於死地,否認己、不憑己,我們身上就會有神的味道,我們就會有超凡的生活和死與復活的樣式,就是主的形像。

生命經歷

一、復活在我們裏面一發動,就有一個要求,要把我們的一切都置於死地。保羅說過『使我認識基督、並祂復活的大能』之後,緊接著題到『同祂受苦的交通』,結果就是『模成祂的死』。與主同死的經歷,乃是因著認識復活,並模成主的死。

二、我們每次向主禱告、祈求,主都在我們裏面摸我們。祂要摸我們的脾氣,要求我們把脾氣置於死地。當我們把脾氣置於死地,就經歷祂復活的大能。我們再禱告,祂就摸我們的打算、想法,我們將自己的打算、想法置於死地,就會有能力從我們裏面爆發出來。這就是復活的大能,也就是復活的供應。

三、弟兄姊妹所需要的不是一時的奮興,乃是要認識在我們裏面有個泉源。當我們碰著這泉源,復活的生命就會來摸我們:我們的愛好、工作是出於自己,還是出於主;我們傳福音是在天然裏,還是在復活裏。我們裏面復活的要求遠超過律法的要求。

四、復活乃是被帶進神裏面,把人的心思、愛好、主張等一切的成分都調進神裏面。如果一位弟兄讓聖靈在他身上作復活的工作,作到一個地步,你碰著他的心思,就覺得有神的心思在裏面,他的心思與神調和了,他的心思像神,感覺、主張、愛好都有神的味道。

問題研討

一、那靈在信徒身上正在作的是甚麼?

二、復活在信徒裏面的要求是甚麼?如何經歷?

三、復活在信徒身上作工的結果是甚麼?

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三至十四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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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三至十四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三篇說到『聖靈與復活』,第十四篇進一步說到『復活的原則』。

信息要點

一、使徒行傳說到聖靈,也說到復活。聖靈在使徒身上作工,也藉著使徒作基督復活的見證。這種見證乃是復活基督的彰顯,從使徒不一樣的生活和工作中給人看見。聖靈是主的另一化身,『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而主是復活,所以聖靈就是復活。(約十一25)。我們惟有看見是靈的基督,才能看見復活。我們要寶貝聖靈,因聖靈如果不進入我們的靈,我們的靈就不能復活;聖靈要帶給我們天、榮耀、神的成分、復活之人的成分,而這一切都是在復活裏。聖靈不斷的在我們身上作工,帶我們經過死而復活。老舊的人已經遷入新的境地;舊人的意思被帶到死裏,然後進到神的意思裏,這就是死而復活的原則。

二、死不僅是一種了結,也是一個新的開始。凡屬於自己天然的事物,都要經過死,被帶進神裏面。這就是復活的原則。我們所要在復活裏的新,乃是生命的新。『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 種子雖然死了,但經過變化,加上別的元素、新的元素,就在復活的新生命裏,結成了許多新的子粒。所有在神手中有用的人,都必須先經過死。當人的一切天然死得乾淨,再因著神的成分而復活,我們就成為在復活裏的『人』。彼得、約翰、和保羅,都是在復活裏的人。他們在寫書信時的語氣、措辭上或有不同,都帶著個人的味道;但他們的說話,都成為神的說話。

三、『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接著又說,『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裏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裏,與祂聯結所活的。』(加二20),本節聖經給我們看見,人性與神性的調和。這種調和沒有抹煞人性,而是藉著死而復活,將人性帶進神性裏,並將神性建造到人性裏面,使人有神的性情。這裏的復活,不是指將來身體得贖的復活,乃是指今天我們在屬靈上經歷復活,甚至經歷在復活裏與神是一。死使我們脫離天然自己,復活卻使我們進入基督。脫離己並不是消滅己,乃是我已經完全調到基督裏面。

生命經歷

一、我們必須操練在復活裏,有摸著天、摸著神的意思的禱告;能在大小事上經歷死而復活。我們與人的談話不能出於我自己;弟兄們治理召會必須是聖靈的工作,不是屬肉體的工作;傳福音、看望聖徒,都必須順服聖靈的引導,並滿了膏油的塗抹。我們要被置於死地,不能固執己見,不能抵擋聖靈。

二、我們還有許多部分尚未與神調和,我們的性情需要更深經歷基督的死與復活,好叫我們能與神調和,並憑著那靈生活行動。我們要學使徒們藉著信與基督聯結,如同蘋果梨,有一種二性品的生活。神要將單性品砍下,神不要我們繼續過單性品的生活。二性品的生活,就是死而復活的生活。這種生活流露二性品的愛、二性品的情感,叫我們成為一個在復活裏的屬靈人-心思、情感、意志,都在復活裏與神調和。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死而復活的原則。

二、如何成為一個在復活裏的人?

三、試述甚麼是二性品的生活。

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至十二篇 )

947-Book

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至十二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篇『基督的啟示』,第十一篇是『認識內住的聖靈』,第十二篇則是『道理與啟示』。

真理要點

一、全本聖經從起頭到末了,都是基督的啟示。在神的計畫和定規裏最中心的事,就是神要在宇宙中高舉祂的兒子,將祂的兒子建立起來,並將祂的兒子建造到人裏面。基督的啟示包羅了一切的啟示。如果沒有看見基督這啟示,那就甚麼啟示也看不見。我們一旦看見基督,得著基督的啟示,就要看見宇宙的啟示、人的啟示、神救恩的啟示、基督徒生活的啟示、以及神在祂兒子身上工作的啟示。基督的啟示能解釋宇宙中一切事發生的原因;基督乃是一切問題的答案。我們若得著啟示,就會看見整本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都是說到基督,祂是聖經的中心,也是聖經的內容。

二、我們要認識內住的基督,就必須認識內住的聖靈。我們許多人也許早已聽過關於『聖靈的內住』的教訓。然而,聖靈在我們裏面,我們如何能知道呢?一面是聖經這樣說,但另一面,我們還必須有主觀的經歷。聖靈是活的,時常在我們裏面運行,所以我們裏面會有感覺。我們乃是根據這個感覺來認識聖靈。根據羅馬書八章,聖靈的感覺乃是生命、平安,不過這些是較淺顯、初步的感覺。還有更大、更高深的感覺,首先乃是天的感覺。當你有在靈裏真實的禱告,就會覺得天在你裏面,你會摸著天的感覺。其次是榮耀的感覺。弟兄姊妹若活在聖靈裏,自然就顯得光明正大、毫不畏縮,給人的感覺是尊貴、高尚的;那就是榮耀的光景。

三、許多人都讀過聖經,甚至也背聖經,但未必知道所讀之經節真正的涵義。這樣的人讀了神的話,得知聖經的道理,卻沒有啟示。因此不要以為明白道理,知道聖經就彀了。你若沒有光,就得不著神話語裏的實際。必須有一天聖靈來啟示,來光照,將道理變成啟示,信息和聖經的話纔會真正成為我們的拯救。所以,我們需要常常到主面前禱告、尋求,安靜等候,讓聖靈有機會光照並啟示。

生命經歷

一、如果我們問:宇宙的奧祕是甚麼?人生存的目的是甚麼?人一生忙忙碌碌、勞碌辛苦又是為了甚麼?許多人答不上來。如果我們問基督徒:神造你又拯救你的目的是甚麼?許多基督徒也答不上來。如果我們進一步的問神的兒女:神為甚麼一直牧養你、照管你、看顧你?神在你身上作工,目的是為什麼?恐怕神的兒女也少有知道的。他們不明白這些事,因為沒有啟示;需要神揭開幕幔,人纔能有所看見。

二、不少基督徒會背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如果沒有啟示,即使將這節背了千百遍,這句話對背的人來說一點用處都沒有,也不會和背的人產生任何關係。他在有難處發生時,仍習慣用自己的看法、努力、眼光、主張、手腕、知識、道理等來解決。直到主的話向這人發光、發亮,他裏面看見光,得著聖靈的啟示,該處經節纔會使他仆倒。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甚麼是『基督的啟示』。

二、我們如何能知道,聖靈在我們裏面呢?

三、試述『知道道理與得著啟示』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