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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上冊(第二十至二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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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上冊(第二十至二十一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至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台北帶領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信息。

信息內容

第二十篇論到『利未記的豫表(十三)痲瘋的不潔(三)』,第二十一篇是『利未記的豫表(十四)痲瘋的不潔(四)』。

信息要點

一、利未記十三至十四章論到患痲瘋者得潔淨的四層講究。第一層,痲瘋在人身上,必須被人身體裏的生命吞滅而得痊癒。第二層,求痊癒者必須到神面前纔有救法,把痲瘋的污穢從患者身上完全除掉,這乃是由兩隻活鳥,加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血、活水所豫表的。第三層,患痲瘋者要在自己身上有所對付,洗外面的衣服,剃去全身毛髮,還要對付自身,說出藉著主耶穌死而復活完成救贖,解決我們身上痲瘋的污穢,就是除去我們身上罪惡的污穢。我們要根據這個救贖,對自己的生活及自身有所對付。第四層,求潔淨者需要在神面前解決患痲瘋的罪案。他需要在第八天把祭物安置在神前,將一隻羊羔獻為贖愆祭,加上油作搖祭,而祭司要用贖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潔淨之人的右耳垂、右手大拇指、並右腳的大拇指上,並將手掌裏剩下的油抹同樣的地方。這說出我們在神面前脫離痲瘋,首先在於聽神的話,然後能作神的事,行神的旨意。因此,這些部分必須抹血,纔能得潔淨,而抹油乃是豫表人在復活的靈裏聽神的話,作神的事,走神的路,而使他成為聖別。

二、十四章後半論到房屋裏的痲瘋。房屋中有痲瘋,表徵當召會的光景不正常時,神就叫痲瘋的罪顯在召會中,藉此題醒並警告信徒,不再能享受神在祂救恩中所應許的福分。祭司要吩咐人把房子搬空,免得房子裏所有的都成了不潔淨;說出為了停止難處傳染並擴散,要盡力防範並停止召會中的閒談。在七天察看後,災病若在房子的牆上發散,就要把那有災病的石頭挖出來,扔在城外不潔淨之處。這表徵對付出事的信徒,要將其隔離在召會的交通之外,因他是不潔淨的。祭司要叫人刮房內的四圍,所刮掉的灰泥要倒在城外不潔淨之處,說出雖只有少數信徒出事,但恐全召會都受影響,因此全召會都得受對付,將受了傳染不該有的東西對付並去掉。染痲瘋的房子得潔淨,需用鳥血、活水、活鳥、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潔淨那房子,表徵有難處的召會要得潔淨,全召會就需要再次經歷主所經歷的過程。

生命經歷

一、利未記十四章六至七節告訴我們,灑在患痲瘋者身上的,不是只有血,血裏面還有活鳥、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和活水。當我們接受血的救贖,血裏面救贖的成分,死的成分,復活的成分,帶著尊高人性和卑微人性的成分,還有因受苦而得著榮耀的成分,再加上聖靈,這一切的成分全都臨到求潔淨的人,並進到我們裏面。因此,我們不光是在地位上、情形上,在客觀方面得著潔淨;更是在生命上、性質上、內容上,主觀的得著潔淨。主完成的救贖,叫我們在聖靈裏,主觀的經歷主耶穌在祂尊高和卑微的人性裏,受苦流血,死而復活,升天進入榮耀的成分。

二、利未記十四章三十七至三十八節告訴我們,災病若在房子的牆上有發綠或發紅的凹斑紋,現象窪於牆,祭司就要把房子封鎖七天。這說出在處理召會的難處時,不要立刻下斷案,定罪任何的人、事、物,反而要有恩典、忍耐與寬容,等候並相信神醫治的大能,給人機會悔改,盼望聖靈在人裏面作工;另一面,也要慎重其事,嚴謹觀察一段完整的時間。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患痲瘋者得潔淨的四層講究。

二、神使以色列得為業之地的房屋有痲瘋的災病,這表徵甚麼?

三、灑在患痲瘋者身上的血有那些成分及意義。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八至十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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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八至十九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至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台北帶領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信息。

信息內容

第十八篇論到『利未記的豫表(十一)痲瘋的不潔(一)』,第十九篇則論到『利未記的豫表(十二)痲瘋的不潔(二)』。

信息要點

一、利未記十三至十四章的豫表,說到從人裏面發出的不潔,也就是痲瘋,與我們有切身的關係。我們都是在屬靈上患痲瘋的人,所以需要知道為何會有痲瘋,並如何得著潔淨。痲瘋表徵從人裏面發出來的罪行;也指人明知故犯、任意妄為、定意頂撞神的罪(詩十九13)。這種任意妄為的罪,在舊約聖經裏有三個事例:一是米利暗(民十二1~10),一是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王下五20~27),一是烏西雅王(代下二六16~21)。這三個事例給我們看見,痲瘋不是指那輕易、不知不覺而有的過失和錯誤,而是指人明目張膽,明知會得罪神,還定意去行的。癬、瘡、火斑這一類的病症是較輕的;痲瘋是嚴重的,表徵人特意、故意在神面前任意犯的罪。

二、痲瘋的斷定:人若有了腫塊、癬、火斑等症狀,要斷定他是否患了痲瘋,必須有以下幾個憑據。(一)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利十三3),意即行為的力量衰退了。(二) 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意即人的弱點、錯處,不光是表面上一點點的過錯、錯失,而是深於他的居心。(三)火斑在肉皮上變白(利十三4),按屬靈的意思說,雖然人有過錯,但這錯誤已經過去,而且他肯承認,不遮掩。(四)隔離七天(利十三5),若是祭司察看患者的現象,不像是完全好了,也不像是正在發病,很難斷定是不是痲瘋,就要將他隔離七天。

三、患痲瘋者的公開承認。利未記十三章四十五至四十六節說到患痲瘋者要向人公開承認自己的痲瘋:『患痲瘋災病的人,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脣,喊叫說,不潔淨!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患痲瘋的人,第一,衣服要撕裂。第二,要蓬頭散髮。第三,要蒙著上脣。第四,要喊叫說,『不潔淨!不潔淨!』第五,要獨居營外,意思就是要從神子民中間的交通隔離。

實行要點

一、人在肉皮上的腫塊、癬或火斑要斷定是否為痲瘋,就需要帶到祭司面前察看(利十三2)。祭司是事奉神的,也是代表神的。人身上長的是不是痲瘋,也要以祭司的斷定為準。就今天實際的應用說,乃是由地方召會中的長老,斷定一個人該不該與神的百姓隔離,斷絕交通。哥林多前書五章說到要將惡人從召會中挪開(9~13);這個斷定是長老們作的,長老們作這事時,是站在利未記十三章祭司的地位上。

二、隔離七天是神莫大的恩典,說出:第一,神盡力盼望人能好轉;第二,神是寬大的,人若沒有明顯罪的證明,神不輕易定罪人;第三,人身體上雖然有腫塊、癬、火斑,但身體裏有一種生命的能力能克服這些毛病。過了這七天,當祭司再來察看時,看見他身體的樣子恢復了,就可以斷定他是得潔淨了。

三、利未記十三章四十七至五十九節說到衣服上的痲瘋。人的痲瘋是指人本身說的,衣服上的痲瘋是指人的行為和生活上的毛病。人本身有痲瘋,雖然也是生活行為上的事,但衣服上的痲瘋是指人外在一面,在職業、交際上,和人往來所沾染的不潔。一個人也許沒有痲瘋,但在他所從事的職業上,交際應酬的事上,可能接觸到痲瘋而受了玷污。

問題研討

一、痲瘋的表徵為何?衣服上的痲瘋為何?

二、痲瘋如何斷定?為何要帶到祭司面前察看?

三、患痲瘋隔離七天的用意為何?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六至十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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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六至十七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至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台北帶領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信息。

信息內容

第十六篇是『利未記的豫表(九)食物的潔與不潔』,第十七篇論到『利未記的豫表(十)人類生產的不潔』。

真理要點

一、利未記第十一章說到喫的問題,包含許多的豫表,十一章三節指出分蹄和反芻的走獸為潔淨。分蹄豫表人在行動上有分別,反芻是指接受神的話語,反覆思想。九節指出有鰭有鱗的水族為潔淨,有鰭有鱗的水族(9~12),表徵能在世界中自由行動、活動,同時又能抗拒其影響的人。十三至十九節所題到不潔的飛鳥,不喫種子卻以屍體為食物,表徵以屬死的事物為食物的人。二十一節指明有翅膀,並且足上有腿,能在地上蹦跳的昆蟲,表徵人雖在地上行走,卻能隨時離開;他離開地的能力是大的,也是敏捷、快速的,所以是潔淨的。二十五節指明,凡是死的,不論何物都是不潔。我們要記得,死比罪與錯更污穢人。二十七節指出用掌行走,表徵行動與地一點都沒有分別;若摸著死物,必不潔淨到晚上,這說出我們雖會沾染污穢而軟弱,但到晚上就結束了,明早會有一個新起頭。

二、利未記十一章二十八節說出當我們和世上不潔淨之人接觸後,我們的衣服還需要水洗,以潔淨我們的行為。三十二節點出凡死物掉在甚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需要放在水中洗。這水的潔淨,是指神的話藉著聖靈生命的洗淨。三十三、三十五節指出死物若掉在瓦器、爐子、鍋臺上,都要打碎,這指明我們這些亞當的子孫都是天然的人,沾染了死亡,所以都得打碎。三十七節指出死物碰著子粒,仍舊是潔淨的,因為子粒有生命,是活的,有抵擋污穢的能力。三十八節指出若水已經澆在子粒上,有死物掉在上頭,子粒就不潔淨。這是因為子粒若是濕了,就沒有抵擋的能力;易受傳染而成為不潔淨的。四十一至四十二節指明凡爬物用肚子行走,和用四足行走,或是有許多足的,都為不潔。這是指撒但或是屬撒但的人,特別是指一切被撒但充滿、佔有的人。

三、利未記十二章,啟示人是從不潔的源頭而出,生來就是不潔的,這個不潔需要經過一段受試煉、受試驗的時期,被了結而進到復活裏。這給我們看見人得潔淨的兩方面:第一,是藉著死而復活,由四十天、八十天所表徵;第二,是藉著獻祭,就是藉著救贖,由燔祭和贖罪祭所表徵。一面,需要主耶穌死而復活把我們了結,並把我們帶到祂的復活裏;另一面,需要主耶穌為我們受死流血,作我們的贖罪祭。

生命經歷

一、有些人像鷹、鵰、烏鴉,喜歡吃屍首。我們要當心,不要和這些喜歡死亡不喜歡生命的人接觸。有些人你一接觸,就讓你覺得活起來;有一些人你一接觸,就聞到死亡的氣味。我們必須保持是活的,像螞蚱、蝗蟲一樣,有翅膀能飛,還能蹦跳,有力量離開世界,不受地的污染,而能保持自己潔淨。

二、利未記第十二章所說的婦人代表全人類。婦人裏面的不潔,表徵全人類裏面的不潔。人要得著潔淨,必須經過死而復活,也必須藉著救贖。一個婦人不能生完孩子第二天就來獻祭,需要經過至少四十天纔能來獻祭,指明人惟有在死與復活的原則裏,纔能接受基督的救贖。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在利未記第十一章中分蹄和反芻的走獸,為何為潔淨。

二、請陳明為何在利未記第十一章三十七節的死物碰著子粒,仍舊是潔淨的。

三、試述利未記第十二章,人得潔淨的兩方面。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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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五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至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台北帶領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信息。

信息內容

第十五篇『利未記的豫表(八)祭司事奉的條例』。

信息要點

一、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承接聖職,有兩個要點。第一,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說出神願意在一切事奉祂的事上,滿了神人二性的調和。第二,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承接聖職要持續七天之久,且不可出會幕的門,直到日子滿了。帳幕豫表主,也豫表召會。因此,住在帳幕裏,就是住在主裏面,也就是住在召會裏面。七天表徵一段完整的時期,說出事奉神的人,從作祭司那天開始,直到主再來為止,都要住在主裏面,也住在召會中。

二、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受膏之後如何盡職及其結果,有三個要點。一、在第八天盡祭司職分:『八』表徵復活,這說出我們只能在復活裏盡祭司職分。二、亞倫為自己獻贖罪祭和燔祭:指明一個事奉主的人,必須先獻上贖罪祭,解決他和神之間罪的問題;另一面,他還需獻燔祭,表明他願意完全且絕對為著神。三、亞倫為百姓獻上贖罪祭、燔祭,加上素祭和平安祭:亞倫為百姓獻的,多了素祭和平安祭。素祭表明神子民與基督聯結,而有素祭的生活;平安祭表明神子民與神共同享受基督。四、有火從神面前出來,燒盡壇上的燔祭和脂油:這是帳幕裏祭壇頭一次啟用。這火是從天上降下來的,不是人點著的,因此是出於神,不是出於人。

三、祭司當如何謹慎盡其職分免致干罪,有六個要點。一、不可獻凡火: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獻上耶和華所沒有吩咐的凡火。這凡火是俗火,是出於人的,出於地的,沒有遮罪為其基礎。二、不可蓬頭散髮和撕裂衣裳:我們必須在凡事上服從基督的元首權柄,按次序而行,同時,要一直保守自己行為道德和生活為人的完全。三、不可出會幕的門:我們什麼時候離開基督,離開召會,與召會脫節,我們就無法事奉。四、進會幕時,淡酒、濃酒都不可喝:酒總是叫人的肉身歡愉,令人興奮,並激起人的情慾,這表徵事奉神的人進到召會生活中後,不該飲於任何屬世的享受、肉體的興趣、或天然興奮的東西。五、剩下的素祭要在祭壇旁的聖處不帶酵而喫,表徵事奉神的人要一直留在十字架這裏,就是分別為聖的地方,除掉罪惡,以及享受主耶穌的生活為人。六、祭司要在聖所裏吃贖罪祭的肉,擔當神百姓的罪孽:表徵這位為人擔罪的主,祂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作供應,叫我們能在神子民中間擔當他們的罪孽。


生命經歷

一、利未記九章二十四節,『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十章二節說,『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這兩處的火都是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的,卻有兩種用途和功用。九章二十四節的火,是為著悅納;但在十章二節的火是為著審判。火代表那是烈火的神,當人的情形無法滿足神聖別性情的要求時,就招致審判;反之,當人的情形與神聖別的性情相符時,就蒙神接納並悅納。

二、我們作神的祭司,必須有一種心情,常常記念神子民在神面前的光景,顧到他們的難處和軟弱,背負他們的擔子,並且帶領他們到神面前對付罪和虧欠,以接受基督為他們所完成的救贖。今天我們若太在自己的感覺裏,就無法顧到召會中聖徒們的軟弱和難處,也就不能背負他們到神面前有所對付。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如何承接聖職,及其屬靈意義。

二、試述拿答、亞比戶獻凡火的屬靈意義,及如何應用在召會生活。

三、祭司需要在聖所裏喫贖罪祭的肉,其屬靈的豫表為何?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三至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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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三至十四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至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台北帶領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信息。

信息內容

第十三篇『利未記的豫表(六)燔祭與素祭的條例』,第十四篇『利未記的豫表(七)贖罪祭、贖愆祭與平安祭的條例』。

信息要點

一、利未記六章八至十三節說到燔祭的條例。九節說到燔祭要整夜在壇上的焚燒處,直到早晨,壇上的火要一直燒著。這幅圖畫指明,在宇宙間,神自己如同火一樣,一直要得著人作祂的滿足;神在這裏顯出來,不是像發怒可怕的火,叫人懼怕,乃是像一種叫人感覺親近、可愛、舒服、甜美的火。這燔祭壇上的火,象徵神顯在那裏要接受人。火把祭物燒去,乃是豫表神接受人、得著人,使祂得著滿足。

二、利未記六章十四至二十三節說到素祭的條例。素祭是我們的食物,使我們滿足,其中也有一分與神分享。素祭有一部份是歸給祭司的,祭司喫的時候要在聖處喫,就是在會幕的院子喫,不能離開會幕。這豫表我們享受素祭,享受主耶穌的為人生活作我們屬靈的糧食時,必須有一定的立場,一定的地位。帳幕第一是豫表基督,第二是豫表召會。人若是不活在基督裏面,不活在召會中,就無法享受主耶穌的為人生活作他的糧食。

三、利未記七章十一至三十八節說到平安祭的條例。十二節說,『他若為感謝而獻,就要把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用油調勻細麵作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平安祭表徵基督使神與人相安,共同享受快樂。祭司喫平安祭的肉,還要配著作素祭之調油的無酵餅、抹油的無酵薄餅、或者用油調勻細麵作的餅。這幾種素祭表徵基督是無罪的與那靈調和、無罪的有那靈膏抹、以及被那靈浸透之柔細的一位。這些素祭的餅與平安祭同獻,意思是我們乃是根據主耶穌在神面前流血,成就了和平,而享受主耶穌的為人生活的美德作我們的糧食。

實行要點

一、利未記六章十二節說到壇上的火要在其上一直燒著,不可熄滅。祭司每早晨在壇上燒柴,指明神需要人與祂的心願合作。神需要你我這些事奉祂的人,如同柴加在壇上,讓祂這火在召會中燒得旺,使召會中許多人都能作燔祭,完全被神這火焚燒,作為神的食物,使神得著滿足。我們該在神的帳幕,就是召會中,常常加上柴,讓神能更多得著人,若這樣與神合作,一直加柴,神的火就會燒得厲害。

二、利未記六章二十六節上半說,『為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喫這祭物』。主耶穌乃是作為贖罪祭被獻在十字架上,所以,當我們週週外出訪人傳福音,向人傳講主耶穌如何擔當我們的罪時,就是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參羅十五16),把主耶穌當作贖罪祭傳給別人。當人接受主作贖罪祭時,我們就是作祭司為人獻祭,使人得蒙救贖,同時我們也享受主作贖罪祭,所獻上的基督就作為食糧,成了我們的供應。

三、利未記七章十九節下半至二十節說,『凡潔淨的人都可以喫;只是那歸與耶和華平安祭牲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喫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平安祭是人與人、以及人與神之間相安相和、共同享受歡樂的祭物,但是享受的人必須脫離並對付污穢,否則會被剪除。我們藉著脫離並對付污穢,就能在擘餅聚會中有分餅和杯,維持神子民中間的交通,與神並與眾聖徒一同享受基督作平安祭。

問題研討

一、燔祭的條例呈現的圖畫有何意義?為何要祭壇的火不可熄滅?

二、如何能有分基督作為贖罪祭,作我們的食糧?

三、我們該如何操練享受基督作為平安祭?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一至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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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一至十二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至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台北帶領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信息。

信息內容

第十一篇揭示『利未記的豫表(四)贖罪祭』,第十二篇『利未記的豫表(五)贖愆祭』。

真理要點

一、贖愆祭是為著對付人複數的罪,就是罪行;贖罪祭是為著對付人單數的罪,就是罪性。贖罪祭乃是指主耶穌替我們成為罪。主耶穌成為肉體時,祂只有罪之肉體的樣式,卻沒有墮落之人的罪。『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羅馬八3)。主耶穌是無罪、不知罪的,卻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如同約翰福音三章十四節和民數記二十一章四至九節,杆子上被舉起的銅蛇,僅有蛇的形狀,卻沒有蛇毒。從外表看,會咬人的毒蛇和杆子上的銅蛇,在形狀上沒有兩樣,但在性質上卻大不相同。前者裏面有毒素,後者全是銅的,沒有毒素。銅蛇豫表主耶穌成為肉體時,乃是成了罪之肉體的樣式,並沒有罪的本質。因這緣故,主耶穌纔能作我們的贖罪祭,解決我們的罪性。

二、利未記五章六節說『並要為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綿羊或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作贖罪祭。』接著以下七至九節的經文,開始時都明說贖愆祭,其中多次題到贖罪祭,最後又成了贖罪祭。這是因為罪性與罪愆都是罪,罪愆是從罪性來的,是出於罪的。罪分作罪性與罪愆,罪性是性情問題,罪愆是行為問題。歸納起來,末了都需要贖罪祭。祂解決我們罪性裏的罪,是作贖罪祭;祂解決我們行為上的罪,是作贖愆祭。但歸結到末了,都是為我們成功救贖,解決我們的罪。所以,贖愆祭也是贖罪祭。

生命經歷

一、按照利未記四章三至七節,首先,獻祭者看見贖罪祭的血,在燔祭壇那裏流出來;其次,這血被帶到至聖所的幔子那裏,在神面前彈過;三,這血被帶到香壇那裏抹過;最後,纔倒在燔祭壇的基部。這幅圖畫乃是描繪:第一,主耶穌的血流在十字架上;第二,祂把血帶到神面前為我們完成了救贖;第三,祂的血作為我們親近神、禱告神的根據和效能;第四,祂的血使我們的良心得著潔淨。我們這些有罪的人,接受祂作贖罪祭,看見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良心就有完全的平安。

二、人有許多罪愆、過犯,如偷竊、撒謊、欺騙、虧欠,原因在於人裏面有罪性,以及人不為神活著。我們每一次在神面前要對付罪愆、過犯時,都需要在神前有兩面的表示:先要向神認罪,解決裏面罪的問題,也要承認自己沒有為神活著。我們這樣作,就是接受主作贖罪祭,並接受主作燔祭,好從根本解決我們在神面前過犯的問題;這贖罪祭加上燔祭也就成了我們的贖愆祭。

三、利未記五章十五至十六節說,『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行事不忠實,無意中犯了罪,就要照你按聖所的舍客勒所估的銀價,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並且他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人若在聖物上,就是在神所該得的物上虧欠神,除了要獻上贖愆祭之外,還要把虧欠神的如數歸還,再加上五分之一。『五』在聖經中乃是負責任的數字,表示人在神面前要負相當的責任。換言之,除了把所虧欠的歸還之外,還加上負責任的表示。

問題研討

一、利未記四章三至七節說到贖罪祭的血,這幅圖畫有那四方面的描繪?

二、我們每一次在神面前要對付罪愆、過犯時,需要有那兩面的表示?

三、人若在聖物上虧欠神該如何的操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