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恢復中的四大支柱(九)第四大支柱─福音(二)保羅福音的中心

保羅在加拉太書陳明了福音基本真理的兩面:第一,墮落的人不能本於行律法得稱義(二16上);第二,在神新約的經綸之下,我們乃是本於信基督得稱義(16下)。稱義不僅僅是地位的事,也是生機的事,在生命裏的事。藉著我們與基督生機的聯結,神纔能算基督為我們的義;惟有如此,我們纔能得神稱義(林前一30)。
 
保羅的福音是惟一的福音,完整的福音(羅十六25),包括四卷福音書中福音的各方面:在馬太福音裏,國度福音的目標是要將人帶進神裏面,使他們成為諸天之國的國民。在馬可福音裏,傳福音是為著將舊造的一部分帶進新造裏。在路加福音裏,有赦罪的福音,為著將蒙救贖的人帶回到神所命定的福分裏。在約翰福音裏,有永遠的生命,使我們結果子,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就是基督的擴增。
 
保羅的福音是新約啟示的中心(羅一1,9),啟示三一神經過了過程,成為包羅萬有賜生命之靈(林前十五45下,加三2,5,14)。其中心點乃是三一神作我們的生命,為要與我們成為一,並使我們與祂成為一,好叫我們成為基督的身體,以團體的方式彰顯基督(羅八11,十二4~5,弗一22~23)。
 
保羅的福音包括整卷羅馬書(羅二16,十六25)。神的福音乃是羅馬書的主題,論到基督在祂復活後,成了那靈活在信徒裏面(八10~11);這比福音書所陳明的更高、更主觀。福音書主要的是論到基督在肉身裏活在門徒中間(約一14);羅馬書則是啟示基督已經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現今住在信徒裏面,作他們主觀救主者的福音(羅八10)。
 
整卷羅馬書乃是神完整的福音,從第一章論到神人耶穌基督的身位和神的義,到十六章論到眾地方召會作基督身體的彰顯。如羅馬書中所啟示的,保羅的福音乃是兒子名分的福音(八14,29,加三26,四7)。神福音的中心觀念與神的兒子有關,神的心意乃是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羅一3~4,八3,29,來二10)。神豫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祂揀選我們,叫我們成為聖別,目的是要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有分於神聖的兒子名分(弗一4~5,羅八28~30)。
 
我們傳羅馬書中的福音需要到一個地步,讓人領悟他們一相信主,罪就得赦免,並且得蒙救贖,被神稱義,與神和好,且蒙神悅納。他們要在靈裏得著重生,有神的生命和性情,並有神住在他們裏面更新、變化他們,為要將他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至終在生命上達到成熟,完全得榮作神的兒子。他們原是罪人,卻要成為神的兒子和基督的肢體,配搭在一起構成為基督的身體;這身體就是基督的見證和彰顯,要實際的在地上出現,顯為眾地方召會。
 
羅馬八章乃是保羅福音的中心,論到三一神作生命,分賜到三部分的人裏面(2,6,10~11)。羅馬八章裏獨特的啟示了生命之靈的律;生命之靈的律就是正在運行的三一神;三一神在我們裏面行動時,乃是生命之靈的律(2,10~11)。羅馬八章論到包羅萬有的靈作我們靈、心思、和身體的生命,目的是要使我們模成神長子的形像;這模成乃是我們裏面神聖生命作工的目標(2,6,10~11,29)。羅馬八章是中心,因為它論及神的目標和我們的定命;至終我們要完全模成神長子的形像,成為三一神永遠的團體彰顯(29,十二4~5,啟二一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