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結晶讀經(二十)被神的建造所量度

整本聖經是一本建造的書;聖經的主題乃是神的建造。以西結書開始於主榮耀顯現的異象,結束於神那聖別建造的異象;這指明主的榮耀、神的審判和主的恢復,都是為著神那聖別的建造。

按照撒母耳記下七章十二至十四節上半之豫表的豫言,基督既是那建造召會作神的殿者,也是用以建造召會的元素。基督建造召會乃是藉著將祂自己建造到我們裏面,就是藉著進到我們靈裏,並從我們靈裏將祂自己擴展到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裏,以佔有我們整個魂(弗三17)。這建造就是神性與我們蒙救贖、復活並被拔高之人性的調和,成了神的居所和我們的居所─相互的住處。至終,這建造將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直到永遠;在新耶路撒冷裏,神的贖民是帳幕給神居住,而神自己是殿給祂的贖民居住(啟二一3,22)。

主囑咐以西結將神的殿指示神的百姓,使他們被神的殿所量度,而因自己的罪孽慚愧(結四三10~12)。神的心意是要藉著殿,核對以色列人的生活、行為;因為神的殿要作他們的規律,所以神就囑咐以西結將殿的設計指示他們。神的殿是規範,百姓若在這規範的光中察驗自己,就會知道自己的缺點。我們需要從以西結書看見,內住基督的要求乃是照著祂的殿;每個人都必須照著神殿的尺寸被量度並核對。我們的行為和舉止不但該照著道德規則和屬靈原則受察驗,也該照著召會,照著神的殿受察驗。我們所是和所作的若不能符合神的建造,在神看來就算不得什麼。

『…殿在山頂四圍的全界,乃為至聖。這就是殿的法則』(12節)。在山上指明召會生活必須是在復活裏,並在升天的地位上。召會也必須是聖的,從一切屬世的事物分別並聖別出來。神殿的法則與神的特性有關:神是高的神,就是在復活並升天裏;祂也是聖的神。照樣,在地位上召會是高的;在性質上召會是至聖的。在召會生活裏,我們若在復活裏,並在升天的地位上,並且我們若是至聖的,那麼我們就能作神的住處。今天主所關切乃是召會,就是祂寶座之處,祂腳掌所踏之處,也是祂能居住並得著安息和滿足的地方。

身體生活是我們屬靈最大的試驗;我們若不能通過身體生活的試驗,我們的屬靈就不真實。屬靈是身體的事;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在身體裏,都是經過身體,也都是為著身體的。在身體裏不能有獨立或個人主義。個人主義在神眼中是可恨的;身體的仇敵是己,那獨立的『我』(太十六21~26)。我們必須保守身體的一並實行相調(弗四3~4,林前十二24下);相調對保守基督身體的一,是最有幫助的。基督身體的實際,乃是藉著基督復活的大能而模成基督之死的一個團體生活。基督身體的實際,乃是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

惟有基督是身體的頭,只有祂有權柄指揮祂身上肢體的行動。我們必須有身體感,顧到身體的感覺和身體的平安。身體長大和發展的基本要求,是我們認清自己的度量,不越過這度量。身體有正確的等次;因此,我們應當承認並尊重身體裏的等次。彼此互相是身體的特徵;我們在身體裏的關係乃是彼此互相、互相倚靠的關係。

神聖的交通就是活在基督身體裏的實際。我們需要顧到身體的長大,以及身體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弗四16)。得勝者看見身體、認識身體、顧到身體、尊重身體、作身體的工作;並且他們持守基督身體的每一個原則,使基督得著完滿的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