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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集

我們願使公眾知曉,臺北市召會乃是一班在主恢復中的基督徒。我們絕對持守「共同的信仰」(提多一章4節「共信之道」原意),乃是最正統的基督徒。我們接受了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主和救主;現今祂活在我們裡面是我們的生命,祂也是我們的一切。我們愛祂、事奉祂,也盡力引領別人對祂有活的認識。我們聚集在一起,僅僅是一班蒙血洗淨、得了重生,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我們並無任何宗教背景,我們只求為基督的身體作合一的見證。我們歡迎所有的真信徒,他們是我們在基督裡的弟兄和姊妹,我們尋求與他們有交通。我們衷心渴望主在地上的見證能夠擴展,大得加強,使祂的新婦得以豫備好,迎接祂早日回來。求主在這些日子,尊榮並表白祂自己在地上的工作。

 


 

question『召會』與『教會』有何不同?

『召會』一辭與『教會』在聖經中的希臘原文係同字-ekklesia。ek就是『出來』,kaleo是蒙召的引伸辭;因此這辭的意思乃是『蒙召出來的會眾』,最好譯為『召會』。

『教會』這辭起初的使用,乃當初西教士到中國來時,認為他們是來傳教,所以稱信徒的聚集為教會,亦即宗教的聚會。其對應的英文是『church』,有的字典說是禮拜堂,是基督徒聚集的地方;亦有的說,基督徒是一個團體,名為church。主後一八二八年,弟兄們(Brethren)在英國被興起,領頭的達祕弟兄清楚看見這個啟示,在他的聖經譯本裏,不用church而改用assembly,用以指基督徒的聚集,就是召會。到了二十世紀,在中國,陸續有基督徒使用『召會』一辭。

 

 

 

 

 

question  何謂『主的恢復』?

我們在地方召會中乃是為著神的恢復,為了使人正確領會我們的見證,我們需要對「恢復」下一基本的定義:

  1. 「恢復」一詞的意思是某物失而復得,或某事遭受了破壞之後得著復興,回復到原初正常的光景。說神在恢復某些事,意思就是這些事在教會的已過年代中被遺失了、變質了、敗壞了,如今神來使這些事回復到原初的狀態或的光景中。

  2. 歷代以來召會已經墮落了,所以需要照著神原初的心意得著恢復。說到召會,支配我們異象的,不該是現今的情形,也不該是傳統的作法,而該是神原初的心意,以及祂話語裡所啟示那不變的標準。我們認為新約聖經所啟示的教會不僅僅是歷史上的前例,也是今日召會實行的典範。

  3. 神的恢復並非開始於二十世紀。雖然開始恢復的日期很難確定,但將其定於路德馬丁的宗教改革時期則最為適宜。自宗教改革以來,神的恢復歷經好幾個階段,經過在波西米亞(Bohemia)由辛生鐸夫(Zinzendorf)所領導召會生活的部分恢復,以致普立茅斯弟兄們(Plymouth Brethren),揭開許多寶貴的聖經真理,接著推展至真實經歷內住的生命,一直達到現今的階段:建立真正的地方召會,作為基督身體的彰顯。

  4. 今天在主的恢復裡,祂在做兩件事:一面祂恢復經歷基督的豐富,就是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另一方面祂也恢復召會生活的實行。這兩件事是並行的,因實際的召會生活乃是享受基督豐富的結果。我們今天在主的恢復裡都能見證,基督有追測不盡的豐富,祂是包羅萬有的一位,來作我們的享受。不僅如此,我們也見證主給我們負擔,照著神純正話語的啟示來實行召會生活。

 

 

 

 

 

question  就個人一面來說,作為基督徒該有怎樣的經歷和生活?

  1. 重生-基督徒生活開始於重生。重生就是我們藉著基督的救贖,在我們靈裡從聖靈而生,(約翰福音三章六節)因而神將祂的生命和性情分賜到我們的靈裡,使我們的靈因神生命活過來。

  2. 分別-真正基督徒的生活必需和這敗壞、邪惡的世界有徹底的分別。這樣的生活不是根據律法、人為的規條,而是照著那住在我裡面之聖別的生命和性情。我們藉著基督救贖的血、藉著聖靈,在主耶穌的名裡,就被分別出來歸給神。為了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我們必須維持一個分別的地位。我們雖然不屬於世界,卻在世界上過敬虔的生活。

  3. 奉獻-基督徒的生活是奉獻的生活。奉獻給主就是將自己完全交給主,不是要為祂作什麼,也不是要成為什麼,而是使自己成為一個活祭,合乎祂用,使祂能照著祂的美意,在我們身上,在我們裡面作工。我們奉獻給主,是因為我們愛祂,並且樂意屬於祂。我們也承認我們已經屬於祂,因為祂用寶血買了我們。我們在地方召會中不是為自己而活,乃是為著神、為著實現祂永遠的旨意而活。

  4. 愛主-在我們的基督徒生活中,我們也強調愛主。神最巴望的就是我們愛祂。我們能見證我們的主耶穌是全然可愛的一位,祂得著了我們的心;我們愛祂,不是用我們自己的愛,乃是用祂先愛我們的愛。

  5. 神的話-在我們的基督徒生活中,讀經佔有極重要的地位。我們鼓勵眾聖徒要規律的讀經,甚至一年讀一遍。我們閱讀聖經、查考聖經並藉著禱告,將主的話當作食物來接受。凡聲稱有從聖靈而來的教訓、感動及引導,都必須用神話語的啟示來加以核對。雖然聖經在許多事上啟示出神的心意,但對我們而言,聖經主要不是一本道理的書,而是生命的書。我們讀經不僅僅是為得知識,而是要藉著禱讀經文接觸主耶穌,祂自己就是活的話。

  6. 禱告-基督徒的生活也是禱告的生活,在禱告中我們享受個人與主甘甜、親密的交通。藉著禱告我們倚靠神、順服祂,渴望與祂配合,來實現祂的旨意。我們鼓勵所有的聖徒,每天要有一段個人禱告時間。

  7. 經歷基督-我們從聖經中的啟示看見,基督徒的生活乃是基督自己活在我們裡面。因這緣故,我們極其著重對基督徒的經歷。根據新約的書信,基督是啟示在我們裡面,活在我們裡面,成形在我們裡面,安家在我們裡面,在我們身上顯大,並且對我們成為一切,又在一切之內。我們不是照著外面的榜樣來效法基督,而是讓內住的基督佔滿我們全人,在日常生活中彰顯祂自己,而活出基督,並憑基督而活。

  8. 釘十字架的生活-身為真正的基督徒,我們也必須過十字架的生活。我們不以基督的十字架為恥,也不從十字架上的窄路退休。我們要真正經歷基督,並憑祂活著,就需要在我們的生活中天天經歷十字架主觀的工作。我們看見人墮落的肉體在神眼中是何其醜陋,因此我們接受神對肉體的審判;不僅如此,我們還看見己和天然的人都是敵擋神的,因此我們歡迎基督的死內裡的工作,好叫我們活著,並在祂復活生命的大能裡憑祂而活。

  9. 滋養-我們若要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就需要天天藉著屬靈的食物和飲料;我們在那靈裡面,並藉著主的話,享受祂作生命的供應。就如主自己說過:「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翰福音六章57節)主是那活的糧、生命的糧、神的糧,是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人的,(約翰福音六章33節,35節,51節)我們每天靠祂得著滋養。

  10. 在生命裡長大-在地方召會中我們強調一件事,就是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我們該在生命裡正常的長大。我們不滿意停留在屬靈嬰孩的階段。神聖的生命和屬人的生命一樣,必須有正常的發展,以致成熟。所以我們既是尋求主的人,便追求生命的長大。我們渴慕成為掌權的人來彰顯主,有祂的權柄來代表祂,並從事屬靈的爭戰來擊敗祂的仇敵。

  11. 為人生活-我們基督徒也該過著正常的為人生活,不偏激,各方面都均衡。我們渴望我們全人-靈、魂、體都得保守來榮耀神。我們在一切的人際關係上,尋求彰顯耶穌的人性;在一切為人的生活行動上,無論在家庭、學校、鄰舍間、工作場所,都為耶穌作美好的見證。對我們而言基督徒的生活和日常的為人生活是不可分的。我們越在基督裡長大,就越有真實的人性,也越享受實際耶穌那拔高、變化過的人性。

  12. 那靈-基督徒的生活是照著那靈而行的生活。照那靈而行就是照著那靈來生活為人。所以我們需要將心思放在靈上,並治死身體的行為。(羅馬書八章6節,13節)我們照著那靈生活行動的時候,神所有義的要求便自然而然成就在我們身上。惟有活在靈裡,照著靈生活行動,聖經上所啟示的事對我們才會成為實際。因此,我們要作正常的基督徒,就必須認識那靈,活在那靈裡,並照著那靈生活行動。

  13. 變化-許多基督徒都知道靈的重生和身體的改變形狀,但卻忽略了魂的變化這件要緊的事。然而聖經說:「要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羅馬書十二章2節)我們因此承認,魂需要藉著生命之靈內裡的工作在性情上有所變化。我們被變化的時候,我們裡面就發生了改變。我們的魂被神的素質所浸透,就純潔了、聖別了、因此魂就能盡神所創造之功用,將那住在我們裡面重生之靈的主彰顯出來。這種魂的變化與我們豫備迎見主的再來有極密切的關係。凡願住在祂聖別、榮耀面光中的人,不僅在地位上得成聖,也必須在性情方面上有變化。這種變化需要消極方面十字架的運行,以及積極方面生命之靈的工作。

  14. 改變形狀-最後,到了基督徒生命經歷的最高點,我們的身體要改變形狀,和主榮耀的身體相似,(腓立比三章21節)聖經稱之為身體得贖,兒子各分完滿的經歷。所以,基督徒的生活開始於重生,經過變化,完成於身體的改變形狀。

question  就團體一面來說,在召會中該有怎樣的生活?

  1. 團體的生活-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從裡面活出作生命的基督,本質上是一種團體的生活。新約聖經中有許多說法都證實這一點:我們是神羊群中的羊,是神建造裡的活石,是葡萄樹上的枝子。雖然我們還是單個人,但我們不該再過單獨的生活,也就是說,不該單顧自己的興趣、活動,和目標;反之,神巴望我們過團體的生活,有基督身體的感覺,顧念別人的事,關心召會的建造。所以,我們所經歷的,不僅僅是恢復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也是恢復正常的召會生活。

  2. 基督元首的地位-我們在召會生活中,需要尊崇基督元首的地位。我們是身體,他是身體的頭。無人無物可以僭奪基督元首的地位,凡是羞辱基督元首地位的制度、組織、帶領,我們都無法容讓,我們中間沒有永久、職位、組織的帶領。此外,也沒有階級制度。我們鼓勵身體中所有肢體,與元首有直接的交通,從他接受生活上一切的指引。在基督和他身體的眾肢體之間,我們不承認有小頭、有居間的人。

  3. 交通-我們尊崇基督元首的地位,也享受基督身體的交通。我們確認,我們在基督裡不該再過單獨的生活。反之,我們極其重視身體上肢體的交通。我們何等享受基督身體中流通的生命之流!我們見證這一個流、這個交通,乃是有福的實際!

  4. 合一-在召會生活中,另一件要緊的事就是保守一。主在釘十字架以前禱告說,願那些信祂的人合而為一,正如祂與父是一一樣。所以,我們必須保守基督身體上獨一的一。地方教會是當地所有的信徒在一的立場所建造起來的,正是為著彰顯這個一。我們必須顧到一,因此我們必須棄絕、憎惡所有的分裂。今天基督徒分門別類的光景實在是羞辱主的見證!在召會生活中,我們為基督身體獨一的一站住。為了保持這一,我們信徒在一的立場上聚集,照著共同的信仰接納所有信徒,並追求在基督裡長大,好叫我們能與祂同在付和父的榮耀裡,在此我們就完完全全的合一為一了。我們相信,主在約翰福音十七章的禱告要在地上得著答應,當我們完完全全合而為一的時候,世人就要相信並知道父差了子來。

  5. 彼此照顧-在召會生活的實行裡,我們實際的照顧聖徒,就是基督理的信徒。我們樂意彼此擔當重擔、接待客旅、打開家庭作交通之用;也樂意在基督的名裡,解決弟兄姊妹實際的需要。我們彼此鼓勵、彼此挑旺、彼此供應生命、並且彼此建造。我們的召會生活不侷限於會所的聚會,而是隨時隨地進行的。

  6. 良心-在召會生活裡,我們也尊重別人的良心;這意思是說;所以相信基督的人都有自由照著各人的良心,以及藉著從神的話所得到神的光照來跟隨主。並沒有外在的控制來塑造、操縱我們的日常生活。也無人有權力漠視我們的良心;沒有壓制,也沒有強迫。反之,我們鼓勵眾人在神面前徹底對付各人的良心,並且對神對人保持無愧的良心。所以我們顧到自己的良心,也顧到別人的良心。

  7. 聚會-召會生活乃是聚會的生活,所以我們一星期通常有好幾次的聚會。對我們來說聚會不是苦事,而是一種享受。在召會的聚會中,我們從主得著供應、加力、激勵、光照、感動、裝備、建造,及託付。在正當的召會生活中,個人的基督徒生活和團體的聚會生活是平衡的。個人與主同在的時間不能取代聚會,聚會也不能取代個人的時間。我們樂意一個人與祂相會,我們更想受團體與祂相會。我們見證,在召會的聚會中,當我們聚集在祂的名裡,復活的基督的確與我們同在。

  8. 眾肢體盡功用-在召會生活裡,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都能盡功用。我們的功用雖然不同,但我們都有功用,而且每一個肢體的功用都很可貴。我們絕對棄絕聖品與平信徒的制度,這是撒但的策略,要破壞基督身上眾肢體的功用。在地方召會中,我們沒有聖品階級,也沒有平信徒;我們都是身體上的肢體,所有的肢體都有權照著自己的度量來盡功用。不僅如此,我們也沒有牧師,沒有清潔工,所有的聖徒都可以在聚會中分享,都可以有份於整潔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