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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三十五至三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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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三十五至三十六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在台北帶領為期三個多月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第五部分信息。

信息內容

利未記二十七章說到四種許願的奉獻。第三十四篇說到人的奉獻,第三十五至三十六篇乃是接續前篇來論到另外三種的奉獻。第三十五篇是『利未記的豫表(二十八)許願奉獻(二)牲畜的奉獻』;第三十六篇是『利未記的豫表(二十九)許願奉獻(三)房屋與田地的奉獻』。

真理要點

一、利未記第二十七章說到四種許願的奉獻,九節說,『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別。』成為聖別,意思就是登記了,不再歸我們所有,是已經分別出來屬於神了。這指明所有的牲畜只要獻上就屬於神了。十節接著說,『人不可交換,也不可替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替換牲畜,所許的與替換的都要成為聖別。』這指明一奉獻就算數,永不能交換,也不能替換。並且人若以牲畜替換牲畜,所許的與替換的都要成為聖別。這意思是,祂所替換的牲畜也得獻上。這表明神悅納人的奉獻,是悅納到極點。

二、利未記二十七章十四節說,『人若奉獻房屋,歸耶和華為聖,房屋是好是壞,祭司要估定價值;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房屋的奉獻,是豫表在召會問題上需要有奉獻。並且在房子的問題上,是由祭司斷定,不是由摩西估價。這說出我們需要作為大祭司的基督為我們估價,並且祂定規有辦法使我們出得起這代價。第十五節說,『奉獻房屋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銀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這說明在主估價有了斷定之後,你就要出代價,得著主所斷定的這所房屋,作你的居所,作你的召會。

三、利未記第二十七章十六節說,『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田地奉獻給耶和華,你要按這田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田地是指基督作我們的享受,許願把田地奉獻給神,豫表連基督作我們的享受都得奉獻。而這奉獻是按著田地撒種的多少估價。這估價是以大麥作依據,而大麥是指復活的基督。這意思是說,所撒的大麥多,價值就高,意即裏面的基督多,價值就高。一賀梅珥是量大的單位,指基督的量是大的、豐滿的。這給我們看見,田地的估價是照著基督最大的度量估算的。

實行要點

一、我們看見神悅納人的奉獻,祂絕不拒絕人的奉獻;即使人奉獻得很差,奉獻了不潔、汙穢的東西,神都悅納。因為神知道在這奉獻的背後,有一個心願是有價值的。千萬不能說,某位奉獻弟兄是肉體、血氣、天然的,恐怕過幾個月會闖禍,就推辭、拒絕他的奉獻。如果這樣,我們就越過了神。我們必須像主一樣悅納他奉獻的心願,讓主來估定他心願的價值。

二、田地的奉獻乃是關乎享受基督的問題。我們可以從已往那些享受基督之人,如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蓋恩夫人(Madame Guyon)等的經歷得著幫助,而有你自己的享受。但請記得,他們的經歷永遠是他們的,永遠不會算作你的產業。算作你的產業的,只有你出代價的那部分;你出了多少代價,就有多少部分算是你的。

問題研討

一、試以牲畜的奉獻,說明神如何悅納人的奉獻到極點。


二、試說明關於房屋的奉獻,房屋及祭司估價的意義。


三、試以田地的奉獻,說明田地及用大麥估價的意義。